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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司司長財政預算案演辭(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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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綠色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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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在上一份財政預算案中,我提出要推動「綠色經濟」,並推出一系列措施,包括推動粵港環保合作、使用電動車,以及環保建築等。行政長官在施政報告中進一步提出發展環保產業作為六項優勢產業之一,並提出關於「清潔生產伙伴計劃」、「清潔發展機制項目」及政府環保採購的措施。這些措施均已陸續推行。在下一個財政年度,我會進一步推展以下工作。

淨化海港計劃

90. 為改善維港水質,我們已投放93億元開展淨化海港計劃第二期甲的污水隧道及相關工程。我們並已建議進一步投放79億元,進行第二期甲餘下的工程。我們亦會動用51億元在屯門興建一所採用最先進高溫焚燒技術的設施,處理包括由淨化海港計劃所產生的污泥。當淨化海港計劃第二期甲於二○一四年完成後,維港水質將大為改善。

綠色運輸試驗基金

91. 為鼓勵運輸業界試驗低污染和低碳的綠色運輸工具和相關技術,我建議撥款3億元,成立「綠色運輸試驗基金」,供業界申請,並由公共運輸開始。我希望這筆款項可以讓業界引入更多綠色創新技術,例如使用環保技術的巴士、小巴、的士和渡輪等,使有關技術可以在香港萌芽發展。

92. 運輸業界使用低排放和節能交通工具,不但可以改善路邊空氣質素,而且可以減少碳排放和促進低碳經濟。我希望業界積極嘗試綠色創新技術,為改善空氣質素和促進市民健康而盡力。

淘汰舊柴油商業車輛

93. 二○○七年,政府開展了一項計劃,資助車主以排放廢氣較少的新車,代替較為污染的歐盟前期及一期柴油商業車輛。該計劃將於今年三月底完結。為繼續加快淘汰舊柴油商業車輛,我會就更換歐盟二期柴油商業車輛,為車主提供為期36個月的資助,涉及開支約5億4,000萬元。

94. 我亦建議加快環保車輛的資本開支扣稅,令企業在首年已可享有百分之一百的利得稅扣除,以鼓勵工商界更廣泛採購電動車、混合動力車和其他環保商業車輛。

推動使用電動車輛

95. 在推動電動車方面,我已於去年四月成立「推動使用電動車輛督導委員會」。委員會就推廣電動車輛的策略和具體措施作出多項建議,其中一項是政府應帶頭採用更多的電動車輛。政府已率先訂購10部電動車輛,並計劃在未來數年每年購買10至20部。我們亦已在警察車隊中,引入10部電動電單車。此外,在私營界別,兩間電力公司已訂購超過20部電動車輛,在下一個財政年度,更會有約200部電動車輛供應本港市場。我們預期電動車在香港將能更廣泛使用。

96. 增加電動車輛充電設施的工作進展良好。政府已在九個政府停車場設立充電站,並將於今年再設立20多個。此外,兩間電力公司已開始陸續在停車場設立28個充電站。機電工程署亦已就停車場安裝充電設施制訂指引,以鼓勵私人停車場營辦商提供充電設施。政府及電力公司將繼續擴展電動車輛充電網絡的工作。


(待續)



2010年2月2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5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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