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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司司長財政預算案演辭(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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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經濟困難的病人

139. 近年隨蚋敻孎瑋N的快速發展,一些例如癌症等嚴重疾病的治療成效日顯,但所需的新藥往往極為昂貴。我建議向撒瑪利亞基金注資10億元,按既定機制增加納入資助範圍的新藥物,以減輕有經濟困難病人的負擔。

少數族裔人士

140. 雖然香港主要是華人社會,但我們當中也有為數不少的少數族裔人士。他們同樣是香港社會的一分子,很多更在事業上有卓越成就,而且對香港的經濟成長和社會發展作出了顯著的貢獻。

141. 然而,也有部分少數族裔人士,由於他們的教育水平、語言障礙及缺乏社區網絡等因素,處於較為不利的狀況。我建議:
一、 由二○○八至○九學年開始,向19間中小學發放每年30萬元的經常津貼,以協助這些「指定學校」為非華語學生推行校本支援計劃,並因應個別「指定學校」收取較多非華語學生而適當地提高津貼額,以及致力在兩個學年內,把這些學校的數目增加至25間。全面落實以上建議,預計需要每年額外撥款1,300萬元。
二、 在不同地區以試點形式成立四個支援服務中心,向使用醫療、就業中心及社會福利等公共服務的少數族裔人士,提供所需的傳譯服務,並會舉辦中英文語言訓練班,以及安排其他活動,以輔助他們融入社區。我會預留1,600萬元,作為這些中心來年的營運開支,另會撥款800萬元,資助這些中心的創辦經費。

社會保障制度受助人

額外津貼

142. 為了讓社會保障制度下的受助人也可以分享經濟發展的成果,我建議向綜援受助人及傷殘津貼受惠人,分別額外發放一個月的標準金額及傷殘津貼。這項建議可讓62萬人受惠,涉及的開支約12億元。

調整綜援金額

143. 我非常關注物價上升對綜援家庭的影響。除額外發放一個月的標準金額外,我們亦建議,在今年提早根據現行機制調整綜援金額的水平,以減輕物價上升對受助人的影響。在通脹上升期,這項措施會增加政府的綜援開支。

公屋住戶

144. 為了進一步減輕低收入家庭的生活負擔,我建議政府為居於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及香港房屋協會(房協)出租單位的較低收入家庭,代繳一個月的租金。這措施不適用於須向房委會繳交額外租金的租戶,以及居於房協乙類出租屋h的租戶。我已為這措施預留約10億元。我們稍後會與房委會及房協商討落實建議的安排。

低收入人士

交通費支援試驗計劃

145. 在去年六月推出的交通費支援試驗計劃,目的是鼓勵居住在屯門、元朗、北區和離島有經濟困難的失業人士和低收入僱員跨區就業。在該計劃下,合資格的申請者可獲600元的求職津貼,以及為期六個月每月600元的跨區交通津貼。

146. 政府在過去數月檢討計劃後,認為應該維持計劃的目的,但可以適度放寬申請人資格和獲津貼期限。有關的放寬措施,包括把入息上限由每月5,600元提高至每月6,500元,把津貼期限由六個月延長至12個月,以及考慮到該四區地域廣闊的情況,容許在原區就業的合資格人士申領這項津貼。

147. 不過,我必須強調,交通費支援試驗計劃的目的,是提供有時限的津貼作為誘因,鼓勵居住在偏遠地區的人士「走出去」尋找就業機會,而非以公帑長期補貼低收入人士的交通費。我認為要幫助較低技術人士增加收入,應該提高他們的教育水平和技能,以協助他們尋找更高增值和工資的工作,並藉此提升社會整體的生產力。

電費補貼

148. 為紓緩通脹壓力,我建議向每個電力住宅用戶戶口提供1,800元的電費補貼。現時香港有約百分之十五的住戶每月平均電費不多於150元。這筆補貼足夠支付他們大約一年的電費。至於另外約兩成的住戶,每月平均電費介乎150元至300元,這筆補貼足夠支付他們大約半年的電費。我相信,這項措施對低收入家庭的幫助最大。政府會分期向有關登記用戶戶口注入款項。我們會與兩間電力公司商討落實建議的安排,並在日後公布詳情。這項措施的政府開支約為43億元。

(待續)



2008年2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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