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記者會答問內容(二)
***********
記者:昨晚有一名女示威者眼部中槍,隨時有機會永久失明,這些就是警方口中的低武力行為,政府或警方會否就此事向她道歉?或者你們有沒有必要向她道歉?第二條問題,剛剛李家超局長提到,其實喬裝在示威者中的警員不會做任何違法行為,但他們喬裝在其中已等於參與非法集結,你如何令人信服剛才所說的暴徒群毆、縱火,他們是沒有參與?第三條問題,剛剛三位一直強調現在香港經濟出現很大問題,想問政府到底有沒有思考過為何這些抗爭運動過了兩個月仍然有多人參與,仍然有這麼大的影響?到底源頭在哪裡?其實政府到底有沒有反思過政府在事件中的責任?
 
保安局局長:我是呼籲受傷人士報案的。因為似乎有關的問題已經作出了判斷。警方沒有收到有關的報案,所以難以作出調查。我們亦希望作出充分的調查,了解受傷人士受傷的源頭。有(報道)指出是由於警方的執法過程所產生,亦有不同消息指出可能來源是警方以外。這些都需要調查,包括其位置、時間,以及警方使用武力時的角度和那一種類型,這是第一。第二,剛才我提到,警方使用武力前會作出充分警告。在場人士應該聽從警告離開,因為在場人士應該知道如果不離開,警方是會使用武力。剛才我已解釋過,(在場人士)應該聽從警方指示離開,因為如果在場人士離開,警方根本無需採取任何行動。所以任何人在受警告之下仍留在現場,而警方採取行動時,的確會受到相關風險,需要自己評估,(在場人士)最應該聽從警方指示離開。第二……
 
記者:你是否指示威者這樣做……
 
保安局局長:我只想告訴大家警告的目的是提醒大家應該離開,有關的集結已經屬於違法行為,警方必須採取行動,亦將會採取行動,給機會大家離開,市民是有表達意見的合法權利,但不可以違法。法庭的判決亦曾提到,表達意見必須符合法律限制。而法律方面,《公安條例》已清晰表明何為合法表達言論自由的情況;何為違反法律(的情況)。違反法律就是違反法律,這是很清晰的。另外,剛才我所說,如果是一個違法事件,警方用任何調配、警務人員所扮演的角色,都不會作出任何違法行為。所以大家看到在每一次暴力事件都不會是由警務人員在調配中作出的,而且今次是一個針對性的行動,我相信警方已交代得很清楚。
 
記者:政府一直譴責暴力,說會破壞經濟,其實自己有否反思過,這些情況是……?
 
政務司司長:正如李局長剛才所說,任何市民對政府施政有甚麼不滿、不同意見也好,一定要以合法途徑去表達他們的不滿和意見,這是我們尊重的,香港成功的因素就是我們多少萬人上街,只要你和平、理性、有秩序,警方會提供便利。但我們現時看見的,過去這幾個星期已經遠遠偏離了和平、理性、有序的表達意見方法,已經採取違法,甚至是暴力不斷升級。在這個情況下,當務之急,我想整個社會也同意,就是要先恢復社會秩序,社會重回秩序,有安寧,大家才能夠一起集思廣益未來的路應該怎樣走,香港始終要走出這困局。但是現時的問題未解決,就是治安問題,整個暑假,家長都不敢帶小朋友出外,圖書館關閉、很多地方都關閉,這不是我們熟悉的香港。大家想一想,大家的生活受到很大的滋擾。當然有些人說,政府的施政不能達到市民的期望,我們也承認,在處理《逃犯條例》方面,我們有不足之處,政府亦承諾我們的施政作風要更加貼近民意,掌握脈膊,但這些一切的說話,一定要在一個安寧的社會秩序環境下去做,現在大家惶恐度日,港鐵何時、會否運行,不知道;機場,何時可以離開香港,也不知道。這樣的情況下,對香港絕對沒有半點好處,也導致一個……
 
記者:遊行的時候,曾經上百萬、二百萬,這些所謂的合法途徑,市民已經做過,但最後市民的訴求仍然沒有得到回應。現在政府譴責示威者暴力,其實你們會否本末倒置?
 
政務司司長:事實上,如果大家客觀分析,行政長官和我們的問責團隊亦屨次解釋了,所謂那些訴求之一,我們即時已經徹底、完全停止了修例的工作,我用了一個字眼,已經將整件事劃上了一個完整的句號,政府已經作了積極、有效的回應,已完全停止了修例工作,這個大家最關心。雖然源頭是那個修例工作,但其他是衍生自發生衝突事件後的後遺問題。獨立的監警會展開了工作,正如我剛才說,他們會邀請傳媒提供資料和片段,讓它重組整件事丶查真相,水落石出,還社會有關人士一個公道。所以大家要知道,如果說我們沒有回應,這不是一個完整的說法。在經貿方面,我想補充一點……
 
記者:……知道市民的訴求……
 
政務司司長:我剛才所說,已經劃上了一個完滿、完整的句號。
 
記者︰你們是否無論警方以任何方式清場,造成幾多人命傷亡,你們都絶對支持警方的做法?是否暴徒的性命就不是性命?司長,你如何看有警員以下犯上,公開批評你代他們向市民道歉?是否現時政府的管治威信已經跌至零,必須要靠警方去維持現時的施政,是否已進入一個軍政府的狀態?
 
政務司司長:政府的管治意志是不變、不動搖的。如果大家有留意的話,行政長官已經宣布了明天行政會議將會提前復會,這是第一點。第二,我們在過去一段日子,所有同事都為新一份《施政報告》而很忙碌,整個暑假,除了處理現時手上面對的一連串突發事件,還要處理香港的長遠發展。我們不可以停下來,香港不能夠停下來,我們一定要向前走。香港始終是一個有七百多萬市民為家的地方,很多都奉公守法,希望香港是一個安居樂業的地方,所以我們有責任維持好香港的管治,我們不會因為這樣而失去管治意志。《施政報告》方面,我和特首及財政司司長亦正在與不同界別見面,進行一連串的諮詢工作。未來日子,正如行政長官也強調,我們會改善施政作風,多點聆聽、多點關懷、多點互動,與青年人多點溝通。但這些一定要在安寧的環境下進行溝通,現時情況大家在交通上也不知道能否前往開會時,每一天都不知道行程會怎樣,這種情況一定會干擾我們的日常生活,這點大家一定要明白。
 
保安局局長︰警方在處理嚴重的事件其實是相對克制,第一他們在裝備方面,如果大家看看他們的裝備比較外國處理類似事件的防暴隊,他們的裝備是較其他外國部隊的裝備的武力程度為低。警隊現時都是用低殺傷力的武器,他們為何被圍毆都必須要處理,有時要用催淚煙,都是確保要有安全的距離,而不希望製造到大型或大量的傷亡。所以警方在使用武力的時候,是顧及了所有的因素,而首先是暴力的人士作出了暴力的行為,又或者繼續去犯法,警方才要採取適當的行動,甚至使用武力。我們看到警方受襲擊的程度是嚴重的,當然有一些是正常的示威活動,但核心、嚴重暴力傾向那班危險性的人物,他們的襲擊行為,是很致命性的。有一些工具都是致命性,燃燒彈和有行動中找到的炸藥都是。你想想若炸藥用於真真正正的群眾活動,所製造出來的後果,大家都不想看到。又有一些煙霧彈,又找到一些弓箭,這些是致命的武器,警方在受着如此大的生命危險威脅下,仍然使用低殺傷力的武器處理,還仍然希望與市民建立安全的距離。是示威人士去選擇地點,他們離開,大家便相安無事,所以警方在這些情況下,是被動式採取行動,因為如果他們(示威人士)離開,大家守法,(警方)是不用採取任何行動,受到襲擊時他們當然都需要去保護自己,以及保護整個社會安寜,社會治安,從而採取行動,所以我們希望大家要看兩面,第一,採取行動時警方要考慮整個環境,而事實上香港在處理這方面是相對克制,所用的武器相對外國的殺傷力為低,他們(警方)所受的襲擊若在外國發生,我相信外國的防暴隊會採用更嚴厲的行動。
 
記者:司長、局長,你好。想問問剛才司局長都說一些極端暴力分子,但他們可以被警方拘捕、被法庭起訴。但擁有公權力的警察則似乎在社會上覺得他們濫用暴力,但沒有一個制裁或被正視。有這麼多示威者受傷,包括有少女的眼球被射爆,其實司局長是否對這些受傷的市民是完全沒有感覺的?是否他們參與示威的話受傷是理所當然?是否這樣都仍然是嚴正執法而不是濫用暴力?這是第一條問題。
 
政務司司長:或者我回答這個問題……
 
記者:我先讓司長回答,我怕他會忘記。
 
政務司司長:任何事情的發生而導致有人受傷,不論是市民也好、示威者也好、警察也好,都不是我們想看到的。所以我呼籲大家放下歧見,不要繼續對立,大家應該冷靜下來,讓我們一起思考一下這條路應該怎樣走。如果這個局面繼續下去的話,正如李局長所說,有人受傷亦可能會繼續發生。我亦呼籲那些受傷者朋友盡快去醫管局轄下醫院求診,這一點很重要。我不想再看到這個局面繼續下去,所以我請大家停止暴力,實事求是,愛惜我們的香港。
 
記者:局長,這些是否仍叫嚴正執法,而非濫用暴力?
 
保安局局長:我相信任何的指控或者投訴,都應該公平公正地調查,這些必須基於真真正正的證據,以及在調查中,每個人作出的證供,每個人都要對所提出的指控負責,而亦符合若真真正正要採取任何相應措施,才是有根有據,這才是大家相信的香港的制度。警方的行動當然都會考慮剛才我所說的一系列去確保減少受傷的情況,所以我認真呼籲大家,現時有個情況是似乎在非法集結時,大家在旁圍觀是一個慣常的現象,這是危險的,因為如果那個已經是非法集結,而警方已宣布了那是一個非法集結,亦已給予足夠時間離開,在場的人繼續留守的話,很可能是一個非法集結。所以我們要明白,守法表達意見,香港是絕對容許,但法律清清楚楚(列明),法庭亦有判決,當你違反法例的時候,已經超越了合法表達意見的情況。而我亦記得馬道立首席法官經常說,尊重自己的權利及自由,更重要是尊重他人的自由和權利,若在一個群眾聚集而違反香港法律,我們應該不參與,因為有其他很多合法表達意見的方法,如果我們鼓勵違法的事,香港的治安就會沒有了,香港失去秩序,誰人有好處呢?香港的警隊被摧毀,對誰人有好處呢?我們的社會大家都希望有治安、有秩序,所以我們希望大家表達意見的時候,是一個守法,而且更加絕對不可容許暴力。在任何投訴作出充分調查之後,當然都要依照證據及法律去處理。
 
記者:司長,現時政府處理社會紛爭的方式是否任由每個星期或演變成每一日的警民衝突,即是你們說示威者的武力升級,警察亦用更多錢購買裝備、水炮車、不同的武器去應付示威者。這個是否就是一個負責任政府應對社會紛爭的方法?
 
政務司司長:我們的目標很清晰,我們不斷地呼籲大家保持冷靜、停止暴力、恢復秩序。我們在營造一個好的社會氣氛後,大家就可以想想香港以後的路應該怎樣走。在這段期間,我們沒有因為這些事件而導致我們在施政方面停頓下來,我們並沒有。我剛才說,其實《施政報告》方面我們正在努力中,希望新一份《施政報告》,正如特首上星期也說過,希望有一些大膽的建議、大膽的措施,希望能夠真正回應市民的訴求。我們希望做實事,但大家要給我們空間、時間,如果大家不斷用「野貓式」的行動滋擾,只會令社會不斷受到很嚴重的影響,民生受影響,到時怎樣運作?所以大家要緊記香港需要大家一起守護,我們要回歸理性,政府是完全不希望以「暴」應對暴力,但我們的執法部門必定需要處理違法事件,它的職責就是要執法,一定要執法,否則社會沒有法治,那麼投資者怎會在香港生活,他們甚至會不進行投資。大家已很擔心外出時會否安全。人生安全得不到一定的保障時,大家就會開始人心惶惶,這個不是我們熟悉的香港。所以我再呼籲大家真的要停頓下來,暴力要停頓下來,重回秩序,我們就可以有好的社會氣氛去處理我們的社會矛盾。
 
記者:大家都看到如果政府不正面回應示威者的訴求,似乎這一系列的行動都不會停下來,究竟政府想帶領我們走哪一條路,怎樣去解決?
 
政務司司長:我剛才說得很清楚,就是修例的工作,整件事源於《逃犯條例》的修訂,但修例工作已完全劃上一個完整的句號,我們已停止所有的工作。所以你們說政府沒有回應,這個說法並不是完全正確。另外,個別警務人員的行動等等,亦有監警會已展開工作,他們會邀請傳媒朋友提供意見。
 
記者:所以示威者就覺得你們沒有回應訴求……
 
記者:最後一條,因為政府始終不肯說「撤回」二字,也不肯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你們甚至都說了過去十星期有很多衝突、事實未查清,但仍然不肯成立,示威者覺得你們沒有回應他們的訴求,你們只是叫他們停止暴力,但現在是他們不會停,沒有跡象會停,政府除了以暴易暴,是否沒有其他解決方法?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或者容許我嘗試回答這位傳媒朋友的問題。政府並不是沒有回應。所謂的五大訴求,剛才說,第一:撤回修訂法案;剛才司長說得很清楚,特首和政府官員也說得很清楚,有關的修訂工作已經全面停止。如果你用「反送中」,然後說五大訴求,「送中」─—用你的字眼,都已經不存在了,是否回應了?停了,司長說劃上完整的句號,完整地停頓了,是否回應了?
 
  司長剛才說(有關)獨立調查委員會,司長說監警會正在調查。監警會是一個法定團體,是按現有機制,會邀請公眾人士,包括傳媒朋友,一起提出證據、資料,讓監警會全面審視警務處的同事在過程中是否有做得不恰當的地方。你們說警務處的同事做得不好,把你的證據提出,讓監警會作全面的評估、判斷,這是否一個回應?
 
  你們說不要定性為「暴亂」,特首以至保安局局長都說過,任何人對一件事的定性是不能夠改變他所做的事情,經過檢控、法庭的裁決,是不可能改變的。所以任何人說任何話,是不會作一個定性、界定,因為香港是一個法治社會,所有這些行為,如果涉及干犯法律均須要經過法庭的裁決。我們大家都說我們擁護法治、擁抱法治,這正正是香港的法治精神。我們說要求特首特赦所有被逮捕、檢控的人,特區政府說得很清楚,在香港現行的法例框架,是沒有人有凌駕性的權力去特赦。我們說我們擁抱法治,我們卻叫特首赦免、特赦,這是甚麼一回事?是一個自相矛盾的做法。
 
  所以你問我所謂的「反送中」,基本到今天,訴求已經全面回應了,不過大家仍然用這個標題,用如此一個名稱繼續透過一些我們覺得不恰當的方法去爭取一些你們想以為的一個目標。事實上,司長和特首,以至很多同事都說了,有關的訴求已經清楚說明,背後的理據,甚或原因亦已清楚交代了。我希望在此再說一次,特區政府是有回應大家所作的訴求,亦已把道理說得清楚。當然每個人的訴求、期望和理由並不能完全一樣,但是總不能糾纏於我要求你這樣,你沒有回應。我再說一次,特區政府全面回應了,而最新第五個雙普選的(訴求),大家看看,由六月九日到今天,第五個(訴求)已改變了。
 
  今天上街是透過抗爭訴諸暴力,這不是香港人想見到的,希望大家傳媒朋友把信息說清楚,讓香港巿民聽清楚,使香港巿民能清楚明白有些情況我們需要大家摒棄分歧,放下歧見,然後讓大家有寧靜的思緒去反思我們過往有甚麼可以做得更好,然後共同尋找出路。我希望這樣可以讓香港走出困境,多謝。
 
政務司司長:我作少許補充。基本上我的調子是一樣的。
 
記者:但除了以暴易暴,或者繼續強硬之外,會不會釋出善意,否則的話是沒有跡象可以叫停……
 
政務司司長:政府的善意我已全部說了出來,就是政府希望能夠回歸理性,局長亦進一步補充,那五個所謂訴求,每一樣我們都有理據,亦有一些行動已經發生中,例如已經全部停止修例,早早已經停止了修例,這個問題已經不存在,大家根本不用擔憂這問題。接着,有關個別警務人員的行為有沒有偏差等,亦有一個獨立的監管會展開全面工作。在這種環境下,政府是否已經釋出了善意,盡最大努力去回應大家的訴求。我們應該要向前看。
 
記者:想問一下,其實剛才陳帆局長和司長都說覺得已經回應了,其實你們剛才的那個說法已經說了很多次,很多香港人已經聽過很多次,但是如果他們真的能夠被你說服的話,今天就不會出現機場的事件。其實想問一下,你們是否覺得完全不再作任何讓步之下,不斷呼籲他們和平理性、回歸理性,就可以化解這次危機?司長,以及對於每個官員,其實我都有指定的問題想問,剛才的問題是想向司長發問。還有想問司長,你是否認同今天港澳辦所說香港已經出現了恐怖主義的苗頭,你同不同意這個說法?
 
  另外,關於李家超局長,想問一下,你剛才強調監警會可以進行調查,但其實很多香港市民都不信任監警會,因為監警會全部是由建制派的議員為主導,再沒有任何像以前有民主派的議員在內,更加重要的問題是,其實在剛才的警察記者會都有很多行家追問,我希望你能夠解釋,很多警員現時無論是在市民要求或他主動之下,都不會出示委任證,包括速龍部隊和昨天喬裝示威者的警員都沒有出示委任證,如果他們濫用武力或執法違規時,根本市民都不知道誰違規,如何可以作出投訴,你可否具體解釋給市民聽?
 
  最後,問陳帆局長,其實你剛才都說,機場的集會是一個未經批准的公眾集會,那你是否已經把它定性為一個非法集會,你可否清楚地跟市民說明,其實現時仍然在機場裏集會的市民是會受到拘捕,有沒有一個死線能夠清楚告訴市民,在甚麼時間,警方就會開始使用武力,包括可能使用催淚煙等,讓他們有一個安全撤離的途徑離開?謝謝。
 
政務司司長:第一個問題的答案是十分清晰,目前香港的形勢是極為嚴峻,可以說是已在一個危險邊緣,如果暴力持續下去,香港多年來、幾代人的努力,真的有可能會付諸東流,毀於一旦。大家不要忽視、輕視目前的情況,其實已到達一個臨界點,大家一定要重回正軌、理性,重歸一個平靜的心,一起看看路應該怎麼走。現在已去到一個處於十字路口街頭的階段,是相當危險、嚴峻的環境。李局長。
 
保安局局長:第一,我想現在特區政府也好,警方也好,正在處理兩類型的活動,第一個是一些示威活動,而它是對社會秩序具嚴重破壞性,剛才陳帆局長也說了,例如現在在機場的一些示威活動如何嚴重破壞社會秩序。剛才我也說過,在法律上,市民在表達言論的時候,他們必須守法。在《公安條例》裏明確講明,超過30個人的遊行,以及超過50個人的集會都要經過通知而(獲警方)不反對,所以希望大家都以一個守法、和平和有秩序的方法去進行。但更加嚴重的就是我們看到有一批極度有暴力傾向的人,他們在整個社會散播帶來恐懼性的一些行為,而他們所使用的一些方法和武器是致命性的,剛才我亦都說在警方的行動裏是搜獲到一些涉及炸藥的原材料或者製成品,亦都搜獲一些煙霧彈、煙霧器的製成品,有一些鋒利的刀,有弓、有箭、有汽油彈,亦(示威者)都用過這些方法去襲擊警務人員,這種嚴重暴力傾向行為,我們希望大家正視,我們應該從不同角度去看整個事件,這種是我們最擔心的,因為嚴重暴力傾向的這批人,他們所用的嚴重暴力達到一個危險性的程度,亦都令人擔心他們的恐怖性。我相信大家在處理這一類型的大型活動時了解它的不同特質,警方每一次採取措施,是會按着不同的法律框架下進行,而亦都必須按實際情況去評險、評估他們需要處理問題的嚴重性、範圍以及風險,從而採取一個適當的計劃並予以執行。警方每一次採取行動都必須按實際情況,所以在處理任何事件,我都會要求警方去按實際情況和我剛才所說的一系列因素去處理。
 
記者:(可否問第二個問題?出示委任證……)
 
保安局局長:這有兩方面,因為第一,這個問題在剛才警方的記者招待會都有回答過,他們亦在這方面看看可否在將來有做得更好的地方。第二點就是對於警務人員作出的投訴,是有很多方法去知道他的身分,很多在過往的投訴,都是基於考慮其他的因素而決定有關警務人員的身分,這些包括警方會有紀錄他的工作、他調派的崗位或者他有一些其他可以識別的資料。所以在過往調查這些投訴的時候,亦都有一些個案是基於其他的理由從而辨識到他的身分。再者,現在在網絡上面有大量資料,在警方去處理有關投訴的時候,當然都會考慮蒐集到的一些不同證據。
 
記者:警方會不會短期內已經發生?現時集會很多時候,例如很多市民去機場,不滿警方,有些人覺得是濫用暴力,會不會短期內已經可以要求警員讓市民辨認到身分?他們可以在公正、公道的角度,好像你們一樣,你們有名牌,我們可以知道你們是誰,你們不會蒙上臉,一身黑色站着回答我們問題?
 
記者:這個問題已經說了兩個月,甚麼時候才改善到?
 
保安局局長:其實在委任證方面,警方是有一個規則,這個我及警方亦都多次解釋過,它的規則為何,在合理的情況之下,當然警務人員就算他是軍裝,在合理情況之下,他都可以展示他的委任證,但在執行職務的過程裏,有一些情況他是因為執行職務,而會在這一方面會製造他執行職務方面的困難,這是其中一個考慮點。第二,你看到警方有一系列改善措施,讓不是穿軍裝制服的警務人員都有識別方法,包括展示委任證。至於某些行動裏、某些調配,警方要作一些特別考慮,這屬於特別行動方面的一些運作,這是警方的一些運作細節,都是要交回警方去處理。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其實在香港國際機場進行集會、示威,今天不是第一次。在過往所出現的情況,我們看見的是非常和平、理性的集會。我們在機場的同事不論是機管局、民航處,以至機場保安的同事、甚或至所有航空公司的從業員都用了最大的努力去協調、去方便集會人士,確保機場運作暢順。但今天在機場發生的事件與以往極不一樣,因為今天的行動是蓄意滋擾機場的正常運作,在交通上造成重大的障礙:沿東涌去機場一帶的道路受到嚴重的堵塞;對機場的運作帶來航空安全(的影響);對乘客,以至在機場工作的同事,包括所有航空業界的朋友的人身安全也帶來威脅。在這個前提下,機場管理局被逼停止(機場)運作。這對香港的國際聲譽,以至機場的運作、旅客及在機場工作的朋友的人身安全帶來極大威脅。所以我希望在現場的示威人士盡快和平離開香港國際機場,讓我們機場的運作盡快回復正常。大家都要理解和平理性的集會、示威亦有其底線,應該以不干擾他人的生活、工作,以至不破壞社會的秩序、社會的安寧為前提。我們主要謹守剛才所說的原則,在現場的示威人士盡快離開後,我相信、亦希望在香港國際機場的事件得以和平解決。
 
記者:(使用暴力驅散的死線)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我相信剛才已經說得十分清楚,香港國際機場對香港社會發展、經濟發展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每天有二十多萬的旅客出入香港國際機場,它對經濟,包括貨運方面的貢獻、以至客運方面的貢獻都非常巨大。我希望大家明白,香港「東方之珠」說明香港的成就,「東方之珠」這個形容詞就等於香港冠冕上一顆閃亮的明珠,亦即是我們的香港國際機場。如果我們是一家人,如果這是家傳之寶,你會否將它棄置於垃圾桶、破壞它呢?很簡單,我不會,我相信絕大部分的香港人都不會。我希望在現場的示威人士能夠盡快離開香港國際機場,讓香港重新上路,讓香港國際機場重新開始運作。
 
記者:(有關使用催淚彈清場)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我剛才已經說了,希望大家都聽得清楚。在香港國際機場進行集會、示威,今天並不是第一次。我說的大家都可能存有懷疑,但是過往於香港國際機場所處理(事件)的手法,大家有目共睹。只要我們在現場的示威人士能夠盡快和平離開,我不認為有任何需要驅趕或動用任何其他措施的安排。
 
記者:(有關使用催淚彈)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大家無謂作一些揣測,或就無事實根據的推論作評論。
 
記者:(有關人身安全問題)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任何示威、集會均有它的底線,我們不可能以個人或團體的意欲去凌駕全港香港人的福祉,我覺得社會的秩序安寧亦同樣需要受到尊重。我們會視乎實際情況,目標是讓香港國際機場盡快回復正常。
 
記者:(即是不排除......)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我不想你將你的說話放在我口中。
 
記者︰有多位大律師都投訴,表示他們今日凌晨到文錦渡新屋嶺扣留中心時,無法會見被捕示威者,這些情況過往在大陸聽得多,從來未聽過香港會發生。想問香港為何如今會發生被捕人士見不到律師的情況?你們口中所說的香港法治是否已與大陸接了軌?
 
保安局局長︰有關這一類的投訴,我們必須收集所有證據,從而看看實際情況如何。警方行動當然會根據現實情況,見律師是他們(被捕人士)的權利,這是肯定的。但在處理大量的拘捕人士,警方會有程序去逐個處理,實際情況如何,在作出投訴後,警方會錄口供,收集證據,看看實際運作過程,警方在這方面會盡量配合。任何被捕人士若有需要見律師,警方當然會作出安排,實際上涉及人數有多少?他們被扣留的地點在哪裏?這些要按實際情況去了解和跟進。
 
(請同時參閱談話內容的英文部分。)
 
2019年8月12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23時47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