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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抗疫記者會開場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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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三月二十一日)下午舉行記者會。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博士、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教授、教育局局長楊潤雄、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衞生署署長陳漢儀醫生及醫院管理局行政總裁高拔陞醫生亦有出席。以下是羅致光博士的開場發言:

  院舍方面,剛才特首也提到,我們會為院舍提供的口罩「加碼」,由以往承諾的每月100萬個口罩,增至每月200萬個口罩。

  第二方面,為加強院舍的防疫,同時減低差不多每日院舍所需要的消毒工作,社會福利署計劃推行一項「院舍防疫行動——噴灑防菌塗層」。我們希望這個工作可減低日常的消毒工作。

  有關外籍家庭傭工(外傭)的問題,我先希望大家知道,現時的情況對於檢疫工作相當嚴峻。現時香港大約有40萬名外傭,過往平均每日約有550份合約完結。由於過往的要求,外傭在完成合約後,在現行合約與新合約之間需要返回原居地度假,所以平均每日返港和新到港的外傭約有550名。以14日檢疫期計算,則會有7 700人。

  因為全球疫情,為減低入境人數,亦要照顧本港家庭的需要,所以我們在過往一星期已經採取三項新措施:
 
  1. 現行合約在續約時,外傭可以延後回鄉(返回原居地)度假的安排,由以往最多一年可以申請再延長六個月;
  2. 現行合約亦可申請延長,今年六月三十日前屆滿的合約,可以申請延長至今年七月三十一日;及
  3. 若因種種不同理由,在今年七月三十一日前合約終止或屆滿,外傭可以向入境事務處以訪客身份申請延長在香港逗留時限,最多一個月,其間可以在香港尋覓新僱主。

  正如剛才所說,過往每日平均會有差不多550名外傭到港,當中百多名屬新合約。我們希望上述措施可以逐漸減低這個數目。由於三月十九日已實施強制檢疫措施,所以這些返港的外傭亦需要接受14日的家居檢疫。

  一般而言,根據法例,除特殊情況獲勞工處處長特別批准外,外傭需要居於僱主的處所。由於現時檢疫的要求,如果僱主為外傭提供酒店作為臨時居所,並獲衞生主任批准為合適檢疫居所,便無需再另行得到勞工處處長批准。

  不過,我也要強調一點。有關安排是僱主的責任,中介公司(職業介紹所)亦有責任協助僱主作出有關安排,政府不會提供檢疫處所。正如剛才講的數目,以14日檢疫期計,則會有7 700人。大家知道我們的檢疫設施十分有限,亦要留給感染風險較高的人士,所以政府不應該、亦不會提供檢疫處所予外傭。

  如果僱主不願意讓外傭在家中檢疫,亦不為外傭提供居所,政府只可無奈地將外傭遣返原居地。若是如此,則已證明僱主不能夠為外傭提供處所,日後該僱主不會在申請外傭時再獲批准,而中介公司(職業介紹所)亦因不能符合守則(《職業介紹所實務守則》)的規定,也會受到一定的懲處。

  在三月十九日,有兩名外傭因為種種安排未能順暢,所以暫時安排往檢疫中心。勞工處同事現正作出適當跟進工作,讓他們離開檢疫中心,進行家居檢疫。
 
2020年3月21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21時57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