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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會答問內容(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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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想問就着中大示威者今早說過如果政府不在24小時內回應訴求的話,便會繼續堵塞吐露港公路,其實政府對於示威者有甚麼回應?如果不回應的話,有可能他們會再堵塞吐露港公路,其實有甚麼部署的行動?第二,想問公務員被捕,其實在被捕未被正式起訴便已經停職,是否一個公務員慣常做法?會否給人一種感覺是未審先判,造成一個白色恐怖,因為有機會其實他可能不被起訴的?另外,想問區選,如果區選前幾日繼續有類似這幾天的「三罷」情況,其實會否是一個很影響的,如剛才所說的一個很危險的因素,很大機會令區選暫停?最後,想問剛才司長提過會作出指示,希望學校阻止學生上街,其實具體會做一些甚麼的指示?是想那些學校怎樣做?謝謝。
 
政務司司長:第一個問題,你問關於中大二號橋的情況。我在開場發言都說得很清楚,我們是不會答應他們任何的所謂條件,因為這樣是將香港市民的福祉作為要脅。但我們的誠意是在哪裏?我們的誠意是在──剛才聶局長都說得很清楚政府的立場是很清晰的──我們是希望確保一個安全、公平、公正、誠實,真真正正在一個公平、誠實、安全的環境去進行選舉。這是我們的希望,亦是市民的期望。既然我們有這樣的決心去做這件事,而大家都知道這是昭然若揭的,就是明顯政府很希望選舉能夠順利舉行。反而大家應該反問,是否那些示威者應該與我們配合,要寧靜,確保這個星期不要有事發生呢?讓大家有一個雙贏的局面。他們自己訂一個24小時的死線意義不大,因為我們下星期的情況怎樣發生是沒可能知道的,反而激烈示威者若是合作的話,根本上問題是不存在的。所以,我們的立場是很清晰的,正如聶局長所說,我們的立場很清晰,一個誠實、公開、公平、公正、安全的選舉最重要。不只是選舉那一日,整個星期都重要,其實由今日開始到選舉完都重要。或者聶局長在這裏補充一下。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我們希望選舉能如期、安全有序地進行。但如果有很多堵路,破壞公共交通設施、基礎建設,或令市民的出行等各方面受影響,又或安全的風險很高,也許社會上也有人會問「選舉是否仍能如期舉行呢」?這是絕對不想發生的事情,但作為負責任的政府,我們也需要去作風險評估,在有需要時作出押後選舉的決定。不過,我們的目標和決心是希望選舉能如期進行。因此對於有人提出一個條件,大家細心想想,邏輯上是本末倒置的,因為正正是一些暴力的衝擊行為、堵塞公路的行為、妨礙其他人或令他人覺得人生安全受到威脅,這些正是增加了選舉未能如期舉行的風險。所以從降低風險的角度,或希望選舉能如期進行而言,其實很簡單,就是停止這些行為,不要做這些事。我相信這個道理是很清晰的。
 
政務司司長:楊局長說說學校的情況。
 
教育局局長:一直以來,我們都希望學生可以在安全、有序的學校環境裏學習,我們亦關心學生的人身安全,所以我們不希望學生參與一些可以危害自己或有機會危害其他人的社會活動。教育局作為官立學校的辦學團體,我們都對屬下的官立中學給予指示,他們要採取適當措施阻止學生參與這些活動,在校內他們要採取的措施多為訓輔措施,令學生明白在學校內應大家合作製造穩定環境,而不影響自己或其他同學的學習。他們必須要審視日常的教學、校規或其他訓輔工作,同時亦要教導學生,令他們明白當他們在學校以外,參與一些活動所需的態度及方式,當中亦牽涉我們如何加強與家長合作,這些是需要有具體措施去做。我們亦會就這些方向與其他公營學校,包括津貼及直資學校,商討他們有何具體措施可以做到。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政府一向都有機制,有規例去着令公務員停職。過去都有個案公務員被捕後即時停職。最重要一點我想重申,就是停職安排是保障公眾利益,我們不能容許公務員參與違法活動被捕後,繼續行使其職位權力和職能。如果公務員參與違法活動被捕後,能夠仍然若無其事回到崗位行使其職權和職能,我相信社會也難以接受。

記者:你好,司長,第一條,想問在中文大學那班示威者,他們的訴求除了是要求如期舉行區議會選舉,其實亦包括釋放被捕人士和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政府是否到今天仍然對這兩個訴求完全不會回應?如果是的話,他們二十四小時之後就會重新佔據吐露港公路,到時候政府部門,包括警察,是否會再次到場,重現星期二晚的警民衝突?如果是的話,政府是否會製造多一次大規模傷亡?第二個問題,想問各個大專校園的情況,現在見到很多campus,有學生或外來人士設置路障或製造武器,其實政府部門或政府內部有否評估過,有沒有死線給大學管理層去解決這件事情,譬如去到某個時候如果情況持續的話,警方會進入校園繼續執法清場?第三條問題,想問今天下午的財委會為甚麼會抽起理工大學的十四億元擴建校園款,是否因為社會有意見認為最近的示威活動中很多參與份子都是大學生,所以政府抽起這個撥款是懲罰大學生?謝謝。
 
政務司司長:第一、第三條問題,我會回答,接着的問題,我請楊局長答大學的情況。首先,我希望藉此機會,我很有誠意呼籲在中文大學的朋友、激烈示威者也好、蒙面暴徒也好,大家都回歸理性,我們看事情要客觀看事實。首先,吐露港二號橋,我剛才也說了,真的要以市民的福祉為依歸,這些條件不存在交換的問題,問題是市民的福祉。第二,我們對於選舉的立場是很清晰,我們較任何人更緊張,希望二十四日的選舉能夠如期舉行,政府的立場是很清晰,但未來一個星期很重要,不知道情況會否惡化。交通方面,如果到處是汽油彈、沒有地鐵、也沒有巴士,市民怎樣投票?投不到票何來有一個公平、公正、誠實的選舉?那麼這個選舉不是一個有意義的選舉。這是一個很重要的選舉──四百多萬選民,而第一次出現每個選區均有人競選,沒有自動當選,這是第一次。意義如此重大,大家是否應該給予機會所有選民行使他的公民權利,真的不要破壞香港治安。我剛才也說過,探戈舞要take two to tango,作為政府我們會做我們的工夫,但對方一定要合作,才能有一個安全的環境,探戈不能一個人跳的。
 
  第二,你剛才說他們要求可否釋放一些被捕人士,還有獨立調查委員會,其實我們已經回應了很多次。我再重申,獨立調查委員會,政府立場很清晰,為甚麼?我們覺得監警會是一個適當的途徑、是一個既定機制。第一,它是獨立的;第二,它是法定的;第三,它是度身訂造監察警方,任何警方有不達標、甚至警方行為有問題、有投訴,它的工作就是要檢視這些事,是度身訂造的一個機制。加上我們在人選方面,亦委任了前大律師會主席林定國,前副申訴專員余黎青萍女士進去,增加它的力量。再有一個國際五人專責小組,全部都有權威性,他們和香港沒有任何瓜葛、沒有政治包袱,沒人能影響他們。他們來自澳洲、紐西蘭、加拿大、英國。在年底、明年年初,他們會有一個初步報告提交出來,亦很清晰。如果你有留意,早兩天發了一則新聞稿很清楚說到,他們有信心提供一個鋪陳事實的報告,讓特區政府在法律基礎下,我們可以進一步去想下一步該如何去跟進,從而香港可以回復穩定、和諧,這些字眼不是我們所說,而是監警會說的。

  所以,第一,大家要給予一些時間、一些空間,讓監警會做好工作,工作是艱鉅的。它已經有專責小組、有熱線、亦見了很多人、收集了很多資料,包括很多傳媒朋友,很多已邀請他們提供短片、錄像。它已經收集了很多,有萬多份資料。他們會分析,就「721」、「831」事件,全部都會有交代。大家都關心的事件,包括新屋嶺拘留中心等等,全部都會到時全盤交代的。他們在說的是明年年初,離現時不過是一個多、兩個月的時間。下一步如何走,我們持開放態度去看看報告是怎樣說,這是很重要的發展,已經做了很多事情,一直在發展。
 
  第二,你說釋放所有人士,特區政府都說得很清楚。首先,行政長官在《基本法》裏沒有權特赦一些未被檢控的人,即是說《基本法》四十八條(十二)很清楚說明,行政長官只可在一個人被判刑後才可以減刑,行政長官有這個權,但未審訊前是沒有這權力,而在《基本法》裏亦很清楚,律政司不受任何干預。行政長官不可以指示律政司控告某人、不控告某人,所以這跟我們的法治是背道而馳,我們亦說得很清楚。為甚麼在這個環境,大家不能理性一些,回歸理性?我經常說,如果大家能在一個好的環境下可以通過對話,這些青年朋友、蒙面示威者,怎樣也好,如果有足夠的代表性,我們願意跟他溝通,我們經常說可以多些對話、多些溝通。我希望能夠回答你的問題。接着局長可以說一說校園方面。
 
教育局局長:正如我剛才所說,大專院校現正面對他們過往未曾處理過的艱難情況,大家從不同的報道或社交媒體都會看到大專院校其中的一些情況,我知道大學管理層現正盡最大的努力,因為他們亦知道管理校園是他們的責任,他們正盡最大的努力希望能重整校園,令它再次成為追求學業、追求知識的地方。正如我所說,這亦是教育局及特區政府的責任,要協助和支援大學做好這方面的工作。正如我所說,每所大學的情況都不同,我們會繼續因應其需要,提供援助,所以這會是教育局未來的主要工作。

(待續)
 
2019年11月15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23時33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