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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恢復二讀辯論《2022年院舍法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致辭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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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今日(六月七日)在立法會會議恢復二讀辯論《2022年院舍法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的致辭全文:

代主席女士:

引言

  《2022年院舍法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今日得以恢復二讀辯論,我衷心感謝法案委員會主席謝偉銓議員、委員會其他委員及立法會秘書處的努力工作,讓《條例草案》的審議工作順利進行。當然我非常感謝今日共13位議員,當中九位是法案委員會成員,在恢復二讀辯論過程中提出的意見及大家對《條例草案》的支持。

檢視院舍法例及實務守則工作小組

  政府十分重視安老院及殘疾人士院舍的服務質素,並致力加強監管及提升院舍的服務水平。因應公眾要求加強院舍的規管及質素,社會福利署(社署)於二○一七年六月成立由時任社署署長擔任主席的「檢視院舍法例及實務守則工作小組」,成員包括時任立法會議員、營辦院舍的非政府及私營機構、安老事務委員會及康復諮詢委員會、學術界、服務使用者/照顧者、獨立人士,以及香港社會服務聯會和勞工及福利局(勞福局)的代表。

  工作小組共召開了19次會議,就持份者關注的課題進行詳細討論。一方面,工作小組希望修改相關的院舍法例可整體提升院舍質素;另一方面,工作小組也要考慮建議是否實際可行。工作小組經充分考慮各方意見,就院舍規管提出具體務實的建議。其中關乎院舍人手、住客人均樓面面積、對營辦人的問責、院舍主管及保健員註冊制度、提供護理照顧,以及罰則等建議,須透過修訂法例實施。政府在二○二二年五月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作審議。

修例建議

  《條例草案》修訂兩條法例。一條是《安老院條例》(第459章),第二條是《殘疾人士院舍條例》(第613章),以及它們的附屬法例,主要修訂包括八方面:

(一)加強對院舍營辦人的問責;
(二)提高最低人手規定;
(三)調高住客的最低人均樓面面積;
(四)引入院舍主管註冊制度;
(五)改善保健員註冊制度;
(六)優化施用藥物、使用約束措施和維護住客尊嚴及私隱的規定;
(七)調高某些罪行的罰則;以及
(八)廢除安老院的豁免證明書制度。

  整體來說,各界認同有需要提升院舍質素,為長者及殘疾人士提供更優質的服務選擇,而有關修例建議普遍獲得支持。對於提高人手規定及住客人均樓面面積,雖然各界普遍認同有需要提升,但不同持份者對於落實的時間及相關細節曾表達不同意見。

人手供應及培訓措施

  政府理解業界對《條例草案》建議的新法定人手要求的關注。因此,除提出修正案分別把有關保健員及護士人手規定的生效日期推延兩年,以讓院舍有更充分的時間準備招聘人手外,社署也即將推行多項加強業界人手培訓及供應的措施,包括:

(一)在本月十九日推出「院舍輸入護理員特別計劃」,在保障本地工人優先就業的前提下,適度容許所有安老院及殘疾人士院舍輸入護理員、放寬本地僱員與輸入護理員的比例,並精簡申請審批程序;

(二)在今年下半年啓動院舍康健服務人手檢討,即大家關注的保健員,全面檢視在安老院和殘疾人士院舍為住客提供保健和康復服務的員工所須具備的技能及資歷要求,為行業建構專業標準和晉升階梯;以及

(三)在未來五年額外資助超過1 700位學生修讀普通科登記護士訓練課程。學員畢業後必須在院舍等福利機構任職護士不少於連續三年。

  另外,醫務衞生局計劃修訂《護士註冊條例》(第164章),為合資格的非本地培訓護士在香港執業開闢新途徑,以增加醫療界、院舍等社福服務單位的護士人手,並確保行業的專業服務質素得以維持。我相信有關修例建議有助擴大院舍的護士人力供應來源。

  政府有信心上述多項措施可為業界提供充足的人手供應,讓院舍招聘合適的人手以符合《條例草案》建議的新法定要求,紓緩院舍人手短缺,滿足正在規劃或興建中院舍所需的人手,並吸引及挽留所需人才。

協助院舍符合新住客人均樓面面積規定

  政府會繼續以切實可行的方法,包括通過「改善買位計劃」、「私營殘疾人士院舍買位計劃」和「長者院舍照顧服務券計劃」,讓符合新法定要求的私營院舍獲得較穩定的收入。上述多項計劃較政府直接使用公帑資助或補貼私營業界的商業活動,更符合善用公帑的原則。社署也會繼續與現時未能符合新最低住客人均樓面面積規定的院舍營辦人保持溝通,向他們提供專業和技術意見。

修正案

  在法案委員會審議《條例草案》階段,委員就條文作出深入討論,並提出許多寶貴的意見。政府經審慎考慮後,同意委員不少的建議,並將就以下方面提出修正案:

(一)最低人手規定的生效日期;
(二)向社署署長申報某些事件的規定;
(三)社署署長給予書面通知的安排;
(四)勞福局局長就上訴作出的裁定;以及
(五)優化藥物管理的規定。

  稍後我會在提出修正案時對修改的內容作進一步解釋。

準備工作

  《條例草案》的修例建議已經跨界別的「檢視院舍法例及實務守則工作小組」深入研究及討論。政府也諮詢了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及相關諮詢委員會,多次與各持份者交流,並且經過法案委員會共九次會議的審議和討論。在各方努力下,今日終於能在立法會恢復二讀辯論。

  《條例草案》獲立法會通過後,社署會繼續就實施新規管制度作準備,包括修訂相關院舍實務守則、制訂新規定的相關指引、向業界解釋新規定及生效日期、視乎院舍實際需要提供專業意見等,以致力協助院舍符合新法定要求。社署也會持續推行多項措施,包括加強院舍的監管及執法、增加資訊的透明度、加強院舍員工的培訓及推動行業專業化、加強院舍住客照顧服務等。

結語

  現行《安老院條例》及《殘疾人士院舍條例》分別在一九九五年和二○一一年生效,通過設立牌照制度對院舍的服務進行規管。在這兩條條例提出之初,當時政府面對不同的問題和壓力,也有私營院舍關注在立法規管下將無法繼續營運。然而,在政府改善規管架構後,多年來業界規模持續擴大,院舍數目有增無減。這次《條例草案》是20多年來首次檢討,涵蓋規管制度的多個重點範疇。我相信有心繼續經營的院舍會在相關規定的過渡期內逐步提升質素,以符合現今社會對院舍照顧服務水平的期望。

  我懇請各位議員支持及通過《條例草案》,讓修例建議盡快得以實施,以改善院舍業界的整體質素,為需要院舍照顧服務的長者及殘疾人士提供更優質的選擇,並促進業界持續發展。

  代主席女士,我謹此陳辭。
 
2023年6月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02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