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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動議《2019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二讀辯論中止待續經立法會主席批准動議後的開場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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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博士今日(一月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根據《議事規則》第54(4)條動議《2019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二讀辯論中止待續經立法會主席批准動議後的開場發言:

主席:

  剛才主席已經就整個動議的內容作出解答,我亦在此表達一些看法,以及與大家討論。

  今日早上,我提出有關動議,正如主席所言,是由於內務委員會(內委會)至今仍未完成選舉主席,未能夠恢復正常運作。究竟內會何時能夠恢復正常運作,仍是一個未知之數。如果要等待內委會正常運作才啟動法案委員會,此條例草案的修訂可以在本屆立法會任期內完成的機會是十分之微。

  主席,我作為前立法局、立法會議員,在立法會非一般運作的情況下,亦只能夠尋求一些非一般處理方法,令到此法案既同時符合立法會的規則,亦符合我們一般考慮到立法會的功能、立法會議員的職能,以及完成一些與重要社會議題有關的法例修訂。所以,作出這個動議,我們其中一個最重要的考慮,是其是否符合一個公開和公平的原則。

  這個動議的安排,既可以讓立法會就修訂內容進行討論,即在人力事務委員會作出討論。我知道一般事務委員會可以邀請全體立法會議員參與其會議,亦正如過往事務委員會也經常就一些政策問題,提出一些議案。雖然這些議案沒有約束力,但在這個情況下,我相信屆時事務委員會主席也可以考慮代表事務委員會提出這些議案,當中可能包含有關修訂法例的建議。因為過往很多時候,就算在法案委員會,其主席代委員會提出一些修訂議案,其主席本身都未必支持有關修訂,所以作為事務委員會主席,我相信也有方法處理大部分立法會議員的修訂意見。

  正如大會主席剛才所言,這個安排亦有機會和時間,讓全體立法會議員提出大家認為應有的修訂。這在程序上達至一個公開和公平的原則,亦充分尊重立法會議員進行立法工作的角色。

  正如《議事規則》第54(5)條,當政府將一條修訂條例草案恢復二讀前,需要諮詢當時的內委會主席的意見。所以,當然如果到適當時間可以提出(恢復二讀)時,內委會已經恢復正常運作,即已經選出新任內委會主席,屆時這個工作可以進行。不過,就算內委會未完成有關選舉主席的工作也好,政府可以諮詢所有內委會委員,當所有內委會委員均有受諮詢,這一定包括了前任主席或將來的主席。大家知道,將來與未來之間一線,就是今天或此刻,所以從延續性的角度而言,進行有關《議事規則》第54(5)條的安排諮詢全體內委會委員,我們履行了這個責任諮詢內委會主席。

  我們相信,這個工作在原則上沒有偏離有關規則的安排;雖然在技術上描述有差異,但正如主席所說,立法會履行其職責處理立法議案時,這個工作完全符合立法會的角色。

  所以,主席,我懇請各位議員支持這個動議。我謹動議,根據《議事規則》第54(4)條,《2019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的二讀辯論中止待續,但條例草案不交付內務委員會,而交付人力事務委員會處理。多謝主席。
 
2020年1月9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9時1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