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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發展報告記者會答問全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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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這報告內沒有提及詳細方案,雖然提到日子,是否踢了波給北京,讓他們去決定普選方案的細節。以後市民如何參與?是不是中央會說了日子,然後香港市民可以去討論未來的方案是怎樣?

政務司司長:我很有信心,香港市民一方面殷切期待我們可以盡快能夠達至普選和解決普選這個議題,同時也殷切期望他們有份參與這個研究和討論,我們絕對認同這個社會大多數市民的期望,所以在討論任何具體方案的時候,市民必定有機會共同參與這個討論。

記者:其實你剛才講到在評估市民對政改有沒有共識的時候,就提到其中一個最大的客觀標準,就是立法會有沒有三分之二的議員的支持,與及又提到今屆立法會其實支持2012年雙普選的議員是不夠一半,但其實今屆立法會的任期只剩下九個月左右,但08年立法會整個政治勢力怎麼分布,你和我都不會知道,那為何你會用現任立法會議員的態度去「框」死了整個2012年雙普選的可能性呢?除非你打算未來半年解決整個問題,否則整個前題是否有個謬誤?

政務司司長:我不希望揣測這個問題是否今屆立法會或是下屆立法會才可以解決,因為第一步行政長官已經踏出了,寫報告給人大常委會,去提請人大常委會確認我們在2012年可以修改,這亦履行了行政長官在選舉時及施政報告中多次提到,我們是有誠意及有決心希望盡快就普選的問題達成共識。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就這個問題有兩點是值得大家考慮的。一方面是行政長官今年三月參選時已清楚向香港社會和市民承諾,會充分利用五年任期處理普選問題,所以在過去幾個月已經做了公眾諮詢,現時是盡快把這份報告提交人大常委會。第二,我們已經處理了政制這問題好幾年,由04年開始處理07和08年的方案,以及策發會的討論。在立法會內有席位的各大黨派都有不同的意見和立場,我們在未來幾年要妥善處理落實普選這問題,當然要考慮這些黨派和獨立議員的意見。08年9月會有第四屆立法會選舉,亦可能會有些變動,但我們從現有的基礎,考慮了不同黨派和立法會議員的意見,對推動今後的工作是有幫助的。

記者:回顧2004年4月6日的釋法要求及4月中董建華先生提交報告的先例,當時只是提請中央詢問他們07、08是否需要修改,但今次你們的做法就是夾附了一個公開諮詢報告,鋪陳了各黨派、各方的意見,另外在曾先生的報告中亦提到不遲於2017年會較有機會獲得大多數人接納。我想問,你們是否真的想由中央替香港揀一個年份、揀一個方案給2012年使用?以及揀一個年份就是在2017年時普選?如何普選法呢?同時,我想問一問你們有沒有預計到人大常委會會何時確定有沒有需要修改?以及下一輪工作何時開始啟動呢?

政務司司長:對不起,你第二個部分的問題是甚麼?

記者:人大常委會會何時確定這份報告,給一個決定予香港?以及下一輪的工作會在何時啟動?

政務司司長:我想我不可以說人大常委會今早收到這份報告後會在何時審議這份報告,我們當然希望他們能夠盡快納入議程中作出審議。因為我們大家都是有誠意,以及市民亦殷切期望可以盡快處理這個問題。至於第一部分方面,我覺得我們現時不可以在給人大常委會寫這份報告時,只提請人大常委會要求他們處理2012年就足夠,因為如果只是處理2012,我們目前立法會中未有三分之二的議員,有一半的議員認為不遲於2017或在2017或在2017之後的,在這一方面我們要凝聚到三分之二(議員的支持)的風險是十分之高的。所以今次我們希望能夠履行特區政府的決心和誠意,就是把這個最終達至普選這個《基本法》的目標,整套地拿出來討論。

律政司司長:我想補充一句關於第一個問題方面,根據04年4月6日的釋法,在我們的特首作出的報告提請人大時,請人大決定、確定這兩個選舉辦法在未來的年度即2012,現時是否需要修改時,人大常委會要根據《基本法》和釋法中所說的依照《基本法》第45條和68條的規定,根據特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來作確定。即是確定的依歸要看現時香港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所以在行政長官提交這份報告時,有責任把現時香港就普選這個問題所有諮詢得到的情況如實地交給人大了解,讓他們作為作出決定的基礎。

(請同時參閱談話內容英文部分。)

(待續)



2007年12月1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0時3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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