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寄給朋友 政府新聞網
政務司司長在政制發展報告記者會的發言全文(只有中文)(附短片)
******************************

  以下為政務司司長唐英年今日(十二月十二日)在有關行政長官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交有關香港政制發展的報告的記者會上的發言全文:

各位新聞界的朋友,你們好:

  經過過去兩個月的緊張工作後,特區政府已經完成總結《政制發展綠皮書》在三個月公眾諮詢期所收到的意見,並且在今天公布《政制發展綠皮書公眾諮詢報告》。  

  行政長官亦兌現了他在競選時的承諾:他已經在今天早上向人大常委會提交報告,全面、如實地向中央反映香港社會對普選議題的意見,並且根據2004年4月6日人大常委會關於《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的解釋,提請人大常委會予以確定,2012年行政長官產生辦法和立法會產生辦法可進行修改。行政長官提交人大常委會的報告亦已在今天公布。

  相信各位剛才已經有機會看過這兩份報告,我不再詳細介紹報告內容,我只是希望強調,行政長官在向人大常委會提交的報告中,所作的結論與建議有五個重點:

(一)在2012年先行落實普選行政長官,是民意調查中反映出過半數市民的期望,應受到重視和予以考慮。

(二)與此同時,在不遲於2017年先行落實普選行政長官,將有較大機會在香港社會獲得大多數人接納。

(三)香港社會對於循「特首先行、立法會普選隨後」的方向推動普選,已開始凝聚共識。

(四)就行政長官普選模式仍有不同方案,及對於立法會普選模式仍是意見紛紜。不過,訂定行政長官和立法會普選的時間表,有助推動這些問題最終得到解決。

(五)行政長官認為,為實現《基本法》的普選目標,2012年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產生辦法有需要進行修改,故提請人大常委會予以確定。

  我想重申,特區政府有決心帶領香港達至《基本法》最終普選的目標。若人大常委會確定2012年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可作修改,特區政府會研究如何就兩個產生辦法進行修改,而社會必定有機會就此再作討論。

  多謝。



2007年12月1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33分

列印此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