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入境旅客進口未完稅香煙及另類吸煙產品罪成判囚(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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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人員昨日(五月二十八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一名二十四歲抵港男旅客,並在他的個人行李內共檢獲三萬九千二百支未完稅香煙及七千件另類吸煙產品,估計市值共約十八萬一千七百元,應課稅值約十二萬九千六百元。該名旅客隨即被捕。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海關提醒市民,根據《應課稅品條例》,香煙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二百萬元及監禁七年。
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進口另類吸煙產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二百萬元及監禁七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私煙活動。
完
2026年5月29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8時08分
香港時間18時08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