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司副司長及房屋局局長在公布大埔宏福苑長遠居住安排方案記者會答問內容(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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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你好,想問兩條問題。第一,如有居民堅持不賣業權,政府會如何處理?會否逼他們選擇這個方案?是否擔心有種「大石砸死蟹」的感覺?第二,剛才都有行家問過,究竟宏志閣的居民何時可以返回宏志閣?
財政司副司長:關於第二個問題,我再答答。在卓永興副司長領導的小組,他們正積極處理,如有進展,他們馬上會出來交代,我相信他們都快會出來交代,這或者要等一等。
我們盼望宏福苑七座樓的朋友都看到方案中,很多對他們很有利的地方,他們會揀選。在此我想講一點,方案到八月三十一日(前要確認意向),這是一個嚴肅的說法,即是說如果過了八月三十一日都沒有選擇時,安排已經沒有了,因為安排不可能無了期繼續,之後就會回到是否由市場解決,大家都商討過,那樣會很困難,我盼望他們了解。還有一個前提,就是那個是私產。如有任何宏福苑朋友不接受方案,我不會批評他,可能他有自己的原因,但我會很建議他認真考慮方案。如果再長遠點的,我們再看。方案都是你情我願的,並不存在「大石砸死蟹」,但方案的而且確有其優惠、實際的地方,我們盼望他們能認真考慮。
記者:政府提供3 900個單位予居民選擇。宏福苑居民是否有優先權、第一批去選樓?這些居民選完後其他申請者才作選樓?另外,政府會否提供現金支援給他們?
財政司副司長:多謝你的問題。我請何永賢局長回答。
房屋局局長:我們稱這3 900個單位為「特設銷售計劃」,是我們特別在「綠置居2025」及「居屋2025」內揀選一批單位,是另外分開的一批,去特別設立計劃,讓願意接受收購的宏福苑居民揀選。
所以我剛才說過,為何八月三十一日這個日期這麼重要?因為當宏福苑的居民選完單位後,一定會有剩餘的單位未被揀選,因為畢竟有3 900個單位那麼多,一定會有單位剩下來,我會把剩下來的那些單位釋放出來,給其他市民選購。
但大家也不用擔心,因為這次「綠置居2025」和「居屋2025」一共有9 000多個單位,我在當中抽起2 000個單位左右,還有7 000多個會如常在「居屋2025」計劃中出售。
如這3 900個單位於「特設銷售計劃」下賣不完,我便會(將剩下的單位)放進將來的居屋計劃,或是「居屋2025」還未完結的話,我便放這些單位進去再出售。
財政司副司長:或者我再答一答,你有問及租金支援。早前卓副司長宣布有兩年的支援,舉例來說,如果我選九龍灣盛緻苑,而我在年尾入伙,我就領取多一期的支援,之後支援就停,因為我已經入伙了。如果我選的屋苑是明年年尾入伙,那麼餘下的兩期也可以領取。基本的概念便是這樣。
記者:剛才副司長提到方案到八月三十一日,如果到期而未有選擇,安排會否終結?如果居民真的未能作出決定,或決定不買,會否甚麼也沒有,不能取回任何資產或賠償?另外,宏志閣要達成一定共識,政府才會介入。如果他們最後談妥,而政府介入,要多用多少錢?剛才提及給予居民很多選擇,例如可以收購業權,亦可以「樓換樓」,如果他們選擇收購業權,然後利用該筆款項購買「特設銷售計劃」下的「樓換樓」單位,當中的分別為何?你們鼓勵他們選擇哪項?預計他們最快第三季收到款項,想了解完成整個收購需時多久?我想他們不是所有第三季都可以順利收到款項,整個項目需時多久?由他們收到款項到上樓中間的時間,他們居住的地方是否按照現時安排,還是需要搬到其他地方居住?
財政司副司長:宏志閣方面,如果居民有一定共識,我們便開始商討。如果真的能夠成功收購,我們是樂意見到這個結果。我們的條件將與其他七幢樓一樣,如果七幢樓需要68億,一幢樓則需要九億多。所以如果再成功收購宏志閣,大約就是另外九億多,我認為需要視乎進一步的情況為何。剛才已回答另一位記者朋友,有關其他七幢樓,如果居民未能於八月三十一日前作出選擇,而計劃已經沒有了,他們會面對一些困難。這要不諱言、坦率地指出。但任何計劃總有終結期。另外多謝你提問,因之前未有機會講,一些例外的情況,我們會作出寬免,主要情況是未完成遺產承辦。如果到八月三十一日仍未完成遺產承辦,我相信這情況並不意外,但個案未必很多。如果未完成,方案仍會對有關戶主繼續開放。即如果戶主下年才完成遺產承辦,不論是現金或「樓換樓」,我們也會繼續提供。但所提供的將不是今年二○二五/二六的安排,而是下年的安排,這是一個現時可預見的特殊情況。是否有其他特殊情況,我們暫時未能看見,但會視乎個案作出處理。
記者:剛才提到有例外情況,例如部分居民有遺產承辦工作未完成,這類居民或住戶有多少?如果有關遺產承辦的工作未完成,即可能有家人過世,但其實他們如果未完成,他們都未必趕及做第一批「樓換樓」的居民,有親人不幸過世的住戶或業主,反而在這一方面較為「輸蝕」?剛才都問過,如果真的有業主不願意在八月三十一日或之前選擇方案,可能會回到市場去解決問題,如果屆時真的有居民在市場找到居所居住,會否出現一個情況,留下一個焚燒過的單位跟政府拉鋸,這樣是否都會影響政府完全取得宏福苑的業權,導致之後的清拆工作、其他調查或任何工作都會拖慢或受影響?如何處理這類居民?
財政司副司長:先回答你第二個問題,是會困難的,無論是對作出這個決定的業主,或對將來處理七座樓,但我想這是基本法律的情況,我們不能逃避,都要面對。大家或許記得,測量師學會早前提過,譬如政府考慮以立法手段去收回業權,這不是我們目前的焦點,如果真的有一段時間都解決不了,或者我們都沒有辦法,要探討這個可能性。但我再重申,香港非常尊重私有產權,用強逼的手段,通常是一些比較獨特的情況。大家看看目前其他法例,主要來說都是關於發展,重建也好,其他發展也好,宏福苑的情況不屬那種情況,目前我們的方案主要希望能夠幫到居民,盡快解決長遠居住需要。剛才我有提及,當中有些法律的不確定性,譬如提到保險、分契,政府成為業權人後,便承擔了這些工作的挑戰和不確定性。基本精神就是這樣。
你剛才提到遺產承辦方面是一樣的,因為始終要知道業權誰屬,才可以認真地處理到,我們盼望遺產承辦能盡快解決。但目前的數字,特別要估到八月三十一日能做到多少,我沒有這個數字。
記者:剛才提及早前收集初步意願的問卷,可能無法很詳細地包含一些很詳細的選擇,推出現時的方案後,會否再做多一次問卷調查?或用其他方法諮詢每一個居民的意見,然後再調整方案?或是現時推出的方案就已經是政府的所有方案,在八月三十一日之前,甚至之後,都不會再作任何的調整?第二,關於宏志閣的情況,現時不會包括宏志閣在內,在政府來說會否再為災民提供其他的協助?或對於政府來說,對宏志閣的居民支援已經暫告一段落?
財政司副司長:先講宏志閣的情況。「解說專隊」都會再接觸宏志閣的業主朋友,我說過這要視乎他的意願,他是否都希望政府目前的方案涵蓋宏志閣,如果他能夠有我們說的高度共識,剛才我回答記者朋友提問,如果超過一半有這個意願,我們會繼續探討這個可能性。你的第一個問題,其實都是相若的,就是「解說專隊」會逐一與他們傾,但今日所提出的方案並不是一個諮詢的建議,是政府考慮過不同的因素後,定出一個嚴肅、認真的方案。正如我剛才所說,如果我們的立場是「方案還會有改變」,今天便不用大家出來傾。所以,這個方案是充分考慮了宏福苑七座受災大樓業主長遠的居住需要,我們才定出來的。我盼望他們可以認真考慮。
記者:宏志閣究竟何時可以遷回?剛剛提到22%加9%,是否有三成居民都想原址重建?有居民說原址重建的話,不用重建七座,只是重建一座或兩座,都已經滿足到那三成的居民,為何不可以?
財政司副司長:我再簡單重複一遍。如果要原址重建,時間是相當長的。要先處理業權問題,再要清拆、興建。我就不重複了。當中有很長的過渡期安排,如果居民都在第二個地方生活了一段長的時間,其實都有很多另外的因素要考慮。留在大埔區的選擇是有的,如果想在大埔區,房屋局在頌雅路西找了一個已經完成某些工程的地盤。因此,我們才可以在約三年的時間提供單位,希望受影響業主考慮。
記者:何時可以遷回?
財政司副司長:這個問題我已答了數次,我再回答一遍。卓永興副司長的小組正積極考慮相關的問題,一有進展,他會好快向大家作適當公布。
記者:剛才未回答到原址運用方面,原址運用會否再研究,跟居民再商討?
財政司副司長:原址運用方面,我剛才已說了政府目前的想法。如果原址要再作任何興建,公園也好、社區設施也好,會有相當一段時間,要待收齊業權,然後再清拆,差不多是五年後,這段時間,其實就像政府其他規劃或提供公共設施一樣,自然會進行適當的諮詢。
(請同時參閱談話內容的英文部分。)
完
2026年2月21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22時54分
香港時間22時54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