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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布宏福苑長遠居住安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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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二月二十一日)公布大埔宏福苑長遠居住安排方案,涵蓋以現金向業主收購業權、「樓換樓」、預留居者有其屋計劃(居屋)、綠表置居計劃(綠置居)及香港房屋協會(房協)的單位供已出售業權的業主優先選購,以及在大埔頌雅路西興建新居屋,提供不同選項,讓受影響業主可以按情況及需要作出選擇,協助他們重建家園。

  應急住宿安排工作組組長、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說:「政府主要按以下原則制定長遠方案:要照顧受影響家庭的意願,情、理、法兼備,並以情為先;提供多元選項,讓居民『有得揀』;提供大埔原區長遠居住安排選項;以及要善用公共資源。政府現時提出的方案,提供不同的選項,受影響各戶可以按個別的需要以至喜好作出選擇,相信能夠更切合和照顧到不同家庭的情況。」

  房屋局獨立審查組早前進行對宏福苑的勘察。經評估,七座受災樓宇(A-G座)在結構上雖然沒有即時倒塌的危險,但高溫大火已對樓宇多方面的功能造成大範圍、深層次、複雜而長遠的影響,難以作合理和符合成本效益的復修,最終需要全部拆卸。這個非常特殊的情況,並牽涉1 736個單位之多,目前沒有有效的市場機制可以處理。由政府介入並提出收購七座受災樓宇單位的業權,可以最快地解決受災家庭的長遠居住安排。

  政府會向所有宏福苑A-G座單位的業主提出收購。以實用面積計算,未補價單位收購價每平方呎8,000元,已補價單位收購價每平方呎10,500元。全部單位均會採用以上的劃一標準。

  黃偉綸說:「政府在訂定收購價時,主要是考慮到居民痛失家園,遭受重大損失,生活上面對重重困難,值得社會理解和支持。另外,宏福苑火災規模之大,影響之深,是香港前所未有的。我們為這個『特別中的特別』個案所作的安排,不會構成先例,而我們亦相信這個收購價,能夠讓受災家庭基本上有能力重置長遠居所。」

  至於H座宏志閣,雖然仍有一些必要維修和管理安排需要處理,但基本上未有受大火波及。部分宏志閣的業主亦在不同場合表明,希望能返回原本單位長期居住。黃偉綸表示,由於宏志閣仍然可供居住,政府亦必須尊重私有產權,除非宏志閣業主能達成高度共識,希望政府的方案也能涵蓋宏志閣,否則政府難以作進一步介入。事實上,政府若只能零星收回小部分宏志閣的單位,地契、大廈公契、公用空間等問題仍然不會獲得妥善解決。因此,在現階段政府的購買業權方案不會包括宏志閣。不過,黃偉綸強調,如果宏志閣的業主們能夠達成高度共識,政府樂意與各業主進一步探討這個可能性。

  業主向政府出售業權,收取收購金額後,可利用這筆現金,自行作長遠居住安排,或可以繼而透過政府為宏福苑業主而設的「特設銷售計劃」,購置全新資助出售單位。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說:「我們明白不少宏福苑居民都希望盡快購置長遠居所,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和房協將在八個原有發展項目中,預留2 400個單位,並會在大埔頌雅路西加建1 500個單位的新居屋項目。上述項目合共可提供3 900個單位,供已向政府出售業權的業主選購。」

進一步詳情如下:

  房委會會在最新一期「出售居者有其屋計劃單位2025」和「出售綠表置居計劃單位2025」預留約2 000個單位,以「特設銷售計劃」形式,供已出售業權的業主選購。預留的居屋/綠置居單位主要來自以下發展項目,建議單位數目及預計參加這個計劃的業主入伙日期如下:
 
  • 九龍灣盛緻苑(預計二○二六年第四季入伙-610單位);
  • 錦田匯熙苑(預計二○二七年第三季入伙-140單位);
  • 東涌裕豐苑(預計二○二七年第三季入伙-140單位);
  • 屏山朗風苑(預計二○二八年第三季入伙-140單位);
  • 啟德啟陽苑(預計二○二八年第四季入伙-750單位);
  • 將軍澳影輝苑(預計二○二八年第四季入伙-220單位);

  此外,考慮到有立法會議員和居民建議,可加入房協的單位作支援,在房屋局及發展局協調下,房協會提供400個單位,包括約100個位於粉嶺百和路項目的單位,預計於今年第四季入伙,以及300個位於觀塘安達臣道石礦場項目的單位,預計可於二○二八年首季入伙。

  大埔原本未來數年並沒有居屋項目。為滿足部分居民希望在大埔原區重置居所的訴求,房委會將在大埔頌雅路西加建新居屋,提供合共1 500個單位。房委會正全力推展有關項目,預計第一期約900個單位,最快可於2029年入伙;第二期提供約600個單位,也可於其後十多個月後入伙。房委會特意修改設計,將項目的圖則改為主要提供實用面積400多平方呎的單位,與宏福苑單位現時面積相若。

  「特設銷售計劃」將於今年九月開始選樓。政府明白業主希望可以盡早揀選心儀單位,因此他們選樓的先後次序會按照接受政府收購的日期分批而定。同一批次內的申請者的選樓次序,會再取決於按攪珠結果而排列的次序。

  另外,長遠方案亦包括「樓換樓」方式。政府會提供「樓換樓券」代替現金,給願意出售業權的業主。「樓換樓券」等同收購金額的價值,並會作為業主日後參與「特設銷售計劃」、購買房委會或房協預留的資助出售單位時的「可用金額」。如業主選擇的單位價格較「可用金額」高,業主需額外補足差額;若選擇的單位價格較「可用金額」低,業主則可以收取相關的差額。簡而言之,在這安排下,政府會按收購價,代業主支付購買相關資助出售單位,當中如有差額,會以「多除少補」的方式處理。

  無論選擇哪一個選項,業主須在八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即由今日起計約六個月內)確認其意向。

  何永賢說:「政府理解業主要在一時之間,掌握長遠方案內各個選項的具體內容,實不容易。政府已成立由房屋局統籌的跨部門『解說專隊』。專隊成員超過100人,成員主要來自房屋局、勞工及福利局、民政及青年事務局、保安局,以及發展局的轄下部門。『解說專隊』會跟進各業主的整個收購過程,聚焦為業主提供支援,按個別需要,幫助業主了解不同選項的內容細節,解答業主的疑問,協助他們針對自身的情況作出選擇。」

  房屋局會為「解說專隊」進行特別培訓,協助他們向業主解說政府具體長遠居住安排方案。透過「一戶一社工」的轉介,「解說專隊」會由三月初起,直接聯繫各戶業主。「解說專隊」部分成員亦會在較多宏福苑居民暫居的過渡性房屋及房協項目開設服務站,更方便地為有需要的宏福苑業主提供服務。
 
2026年2月21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18時2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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