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政府公布檢討政府採購機制專責小組報告和相關紀律調查結果
****************************
  政府今日(一月二十日)公布檢討政府採購機制專責小組(專責小組)的報告(見附件),以及就採購樽裝飲用水事件已完成的紀律調查的相關跟進行動。

專責小組報告
——————

  專責小組報告總結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財庫局)局長許正宇領導的專責小組深入檢視政府採購制度後所提出的建議,也參考了審計署就審查採購樽裝飲用水招標過程所提交的管理建議書。各項措施聚焦制度改革、重塑工作文化、加強部門間的信息互通,以及應用科技和人工智能四大方向,務求全方位完善招標和採購的機制及程序。

  繼去年十月公布的六項先行措施,專責小組報告提出多項進一步優化措施,當中包括由今年一月一日起,為涉及價值超過1,500萬元的貨品合約招標時引入財政審核安排,使之與現行為價值超過1,500萬元的服務合約進行財政審核的做法一致。採購人員也可因應採購性質和規模以及實際運作需要,更靈活地把投標者經驗列作「必要要求」,以確保投標者有能力履行合約責任。庫務署亦已發出內部指引,協助進行財政審核的人員辨識潛在欺詐跡象,讓他們提高警覺和及時採取跟進行動。

  此外,繼去年十月修訂《招標和合約的標準條款》(「標準條款」)時明確賦權採購人員在認為投標者不具備履行合約條款的能力時可取消其投標資格;以及在合理地認為承辦商於合約期間曾提交重大失實申述可即時終止合約外,政府進一步更新「標準條款」,訂明政府可基於公眾利益即時終止合約。

  為與時並進及善用科技,政府物流服務署(物流署)今年第一季會以「先行先試」模式,採用人工智能工具協助蒐集投標者和承辦商的資訊。視乎試驗結果,人工智能工具將推廣至各採購部門,以提升政府在盡職審查的整體工作效率。

  許正宇說:「我們一直站在公眾利益的角度,以開誠布公的態度處理是次採購樽裝飲用水事件。而我們持續優化政府採購制度的決心不止於此,會繼續以革新的決心推動政府採購工作更臻完善,透過有效及切合現代商業社會需要的採購程序,取得物有所值的貨品和服務,使公帑用得其所。」

紀律調查報告及跟進行動
———————————

  財庫局局長於去年十月底邀請首長級甲一級政務官劉焱就事件進行紀律調查,藉此釐清事件上是否有人員需要負責及(如有)其責任的性質和輕重,例如是否有人員在行事過程中違反政府或部門的內部規定,或是否有人員的行為或工作表現未能達到與其本身職級和經驗相稱的水平。

  經覆檢相關文件後,劉焱領導的調查組識別了超過二十名來自財庫局、物流署及食物環境衞生署的人員,要求他們作出陳述,並因應陳述內容約見部分涉事人員。

  經深入而全面的事實搜集及分析後,調查組發現在是次採購樽裝飲用水的工作中,有三位物流署人員的表現未能達到與其本身職級和經驗相稱的水平,缺乏應有的警覺性和判斷力,以致未能識別明顯不妥之處,也未能把握時機作出適當跟進及向上級及時匯報,令部門錯過及早識破虛假文書和盡早採取適當行動的機會。

  基於上述調查結果,現階段表面證據顯示上述三位物流署人員中的兩位,包括一位首長級人員,未能及時識別明顯不妥之處所揭示的重要性並上報,政府會對他們展開正式紀律研訊,並按研訊裁定作出懲處。此外,該兩位人員在工作能力上的欠缺會反映在其考績報告內,政府亦會向未達頂薪點的人員停止發放增薪點。

  至於餘下一位物流署人員,政府會在考績報告內反映其警覺性、判斷力和分析能力不足,也會停止向該人員發放增薪點,並給予書面告誡,要求該人員日後在上述各項能力均要展示明顯進步。

  調查顯示因處事人員在事件中未有向上呈報不妥之處,故調查組沒有發現前物流署署長在事件中有疏忽的地方。然而,三名前述的不同級別的物流署人員在事件中的表現皆未達其本身職級和經驗相稱的水平,反映該等不足之處在署內有普遍性。專責小組的報告也顯示部門的採購工作有改善空間,應提升應有的觸覺以避免政府利益受損,處理採購更積極更謹慎。就此,財庫局局長已去信前物流署署長,指出他出任部門首長期間,在提升下屬工作能力及提升他們觸覺和積極性,應更有作為。

  是次事件引起公眾高度關注,對政府聲譽造成嚴重影響。有見及此,經行政署徵詢授勳及非官守太平紳士遴選委員會意見後,政府決定撤回早前向陳嘉信頒授銀紫荊星章的決定,並已通知陳嘉信,不會向其頒授銀紫荊星章。
 
2026年1月20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2時23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