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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落實先行措施堵塞採購漏洞並公布審計署管理建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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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財庫局)局長許正宇今日(十月二十日)公布,政府物流服務署(物流署)已落實六項由檢討政府採購機制專責小組(專責小組)提出的先行措施,圍繞制度改革、加強部門間信息互通和重塑工作文化三方面,盡早堵塞政府採購程序的漏洞。另外,財庫局亦全面公開審計署就審查政府採購樽裝飲用水事件提交的管理建議書,以展示政府在處理事件上的透明度和革新採購和合約管理機制的決心。

  許正宇說:「今次採購樽裝飲用水事件固然涉及個別公司的懷疑欺詐行為,但同時亦顯示相關人員在盡職審查和應對潛在欺詐行為方面,其洞察力和警覺性未能配合現今商業社會狀況,亦與合理期望有明顯落差。我和專責小組均認為,要確保政府人員日後能更有效執行採購工作,必須從根本去重塑工作文化,提升採購人員的盡職審查能力和在制度上賦予他們足夠權力,讓他們除了擔當公平競爭的推動者,更重要的是做好政府採購的把關者。」

  他表示,專責小組自八月成立以來,一直研究各項可完善招標和採購機制和程序的措施。其中,專責小組認為有六項先行措施應盡早推出,以及早堵塞漏洞。財庫局已督導物流署即時落實這六項先行措施,詳情如下:

(一)發放內部指引訂明盡職審查具體要求:物流署在八月底向政府人員發出內部便箋,就採購和管理合約過程中須做好盡職審查的節點作出提醒。物流署今日進一步發放內部工作指引,訂明在擬備招標文件、評審投標書及合約管理各個階段進行盡職審查的具體要求和提供詳細指引,協助採購人員更有效防範潛在欺詐行為;

(二)成立「採購及物料管理審核組」加強抽查:物流署由十月起已擴大原有內部審計專隊的職能,並重組為「採購及物料管理審核組」,作為第三方審查專隊,以風險為本原則加強抽查各部門採購時的盡職審查工作,並適時上報有關部門首長正視;

(三)修訂《招標和合約的標準條款》加強審查和管理合約權力:為加強政府在招標和合約管理方面的權力,物流署今日已修訂《招標和合約的標準條款》,當中涵蓋規定投標者和承辦商須同意政府可直接向第三方核實所提交資料的真確性,並容許政府在審核標書過程和合約期間進行實地視察等。經修訂的條款亦賦權政府在發現承辦商提交虛假陳述或不真確資料時,可即時終止合約;

(四)設立電子資料庫共享資訊:採購工作並不限於物流署,各部門也會自行採購服務和產品。為善用不同部門的採購經驗,物流署十月中已設立內部電子資料庫,持續蒐集各部門有關承辦商投標情況和合約表現的資訊,構建整個政府通用的採購資訊網,供採購人員隨時查閱,從而更有效及早識別高風險投標者;

(五)加強人員培訓防範詐騙:物流署聯同香港警務處和香港海關在九月舉辦了五場講座,重點向各部門負責採購和財務工作的人員講解騙案手法和識別技巧,提升他們的防騙意識,共有逾750人次參加。另外,物流署亦正安排培訓班,向同事詳細講解新訂立的內部工作指引,讓他們能掌握執行細節;及

(六)建立主人翁工作文化:採購工作需有規則依從,但人員的妥善執行亦至關重要。在構思及落實各項措施時,物流署透過不同渠道鼓勵同事提出意見,當中包括在九月舉行兩場員工交流會,聽取他們對做好盡職審查工作和程序的意見,務求他們對各項優化措施有更強的參與感和承擔,從而建立主人翁工作文化。物流署會繼續透過入職培訓、恆常培訓活動和員工交流會等,將「盡職盡心,採購為民」的主人翁工作文化逐步植根同事心中,令他們視政府採購尤如己事,更積極更謹慎。

  專責小組正研究一些牽涉面更廣的方案,並預期在今年年底前發表檢討報告,提出達致「表裏兼顧、標本兼治」的方案,讓政府採購工作更臻完善。

  此外,物流署正檢視供應政府辦公室樽裝飲用水合約招標要求的細節。為了在招標前更準確掌握市場脈搏,物流署今日已在其網頁公布市場研究公告,邀請有興趣的供應商在一個月內提交回應。物流署考慮有關回應後,目標在今年年底為供應樽裝飲用水予港島和部分離島政府辦公室展開招標工作。

  許正宇今日亦公開審計署就審查採購樽裝飲用水招標過程所提交的管理建議書(見附件)。他感謝審計署提出不少建議,並指出建議與上述六項先行措施和專責小組正研究的長遠優化方案方向一致。專責小組會詳細研究管理建議書,以完善年底前提出的長遠優化方案。

  許正宇也公布,已邀請首長級甲一級政務官劉焱就管理建議書內所點出的人為疏漏情況進行紀律調查。

  檢討政府採購機制專責小組於八月成立,以跨政策局、跨部門形式,從政府採購樽裝飲用水的事件出發,審視現有的政府採購機制和程序。專責小組由許正宇擔任主席,成員包括財庫局常任秘書長(庫務)、物流署署長,以及公務員事務局、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發展局和律政司的代表。
 
2025年10月20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4時45分
即日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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