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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長向法律專業團體投訴大律師及律師專業失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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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資深大律師今日(七月十日)就郭榮鏗和任建峰的專業失當行為,向香港大律師公會和香港律師會作出正式投訴。

  林定國說:「他們兩人利用自己作為香港大律師及律師的身分,企圖增加其可信性及權威性,抹黑香港的司法制度及法治、詆毀香港的法官及檢控官,推動和支持境外對中國及香港特區,特別是香港特區司法和檢控人員,作出『制裁』。他們的行為損害香港特區司法制度及整體利益,有違作為大律師及律師的基本操守,行為極為不當。我作為妥善執行司法工作和維護法治的公眾利益守護者,必須維護香港的法治及司法公義,責無旁貸。」

  林定國指出,兩人作為本地法律界的一員,不單以失實指控攻擊香港的司法制度,郭榮鏗更鼓吹要破壞香港的金融制度,意圖干擾法官依法審理國安案件;任建峰甚至提出和支持「制裁」法官和檢控官,更以「制裁」其家人為脅迫。此等行為公然踐踏公義,更會損害每一名香港特區市民的福祉,實屬不能接受。

  郭榮鏗和任建峰的行為涉嫌嚴重違反作為法律執業者的重要專業守則和道德,尤其是維護其所屬專業的名譽和尊嚴的責任。他們的行為令業界的聲譽受損,並影響外界對香港特區司法制度和法治的信心。

  香港的司法制度一直深得國際社會推崇並受《基本法》保障。正如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在二○二三年法律年度開啟典禮上指出,他們不論是否《香港國安法》指定的法官,都依據席前的證據,盡其所能忠誠地引用相關法律判案。律政司在《基本法》的保障下主管刑事檢控工作,不受任何干涉;並嚴謹和客觀地按照《檢控守則》以證據和適用法律就每宗案件作出獨立的檢控決定。

  香港的大律師和律師必須遵守其所屬專業團體所制訂的行為守則及專業操守指引。《法律執業者條例》及其附屬條例訂明香港大律師公會和香港律師會分別作為大律師和律師專業分支的監管機構。大律師公會及律師會獲《法律執業者條例》賦權,可將有關行為操守事宜呈交予大律師紀律審裁組或律師紀律審裁組跟進。律政司尊重兩個法律團體處理投訴和行業自我監管的機制,相信兩大法律專業團體必定會嚴謹、恰當、及時和依法按既定紀律程序處理是次投訴。
 
2023年7月10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8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