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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就香港體育館嚴重事故及院舍防疫會見傳媒談話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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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今日(八月六日)上午出席電台節目後,就香港體育館嚴重事故及院舍防疫工作會見傳媒的談話全文:

記者:局長,調查演唱會事故的跨部門小組未來還有甚麼工作要做?你說調查未知何時完成,但有沒有大約日數?餘下的工作還欠甚麼?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工作小組由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召集和領導,勞工處是其中一個參與的部門。剛剛我說的是勞工處調查的部分,即職業安全及健康方面正在進行中,這是我們法定的工作,暫未知何時完成。我們會盡早做好勞工處的部分。

記者:舞台變化多,你剛才說很難如工地有指引,實際上日後如何避免同類意外?初步有何方向?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長遠要視乎最後調查今次意外得出的原因。此刻我們根據《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下的「僱主一般責任條文」,釐清在這條文下僱主要負起的責任,根據這條文進行調查。

記者:想問舞蹈員是否自僱人士?是否不受勞工權益保障?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勞工處至今正在做兩項工作:一方面是《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下的調查工作,另一組同事則與有關舞蹈員及其公司或承辦商協調,希望釐清其真實身分,究竟是僱員還是自僱人士。正如我剛才在節目提到,不可單憑簽了一張紙稱其為自僱便是自僱人士。過往法庭的判例也說得很清楚,是否自僱人士取決於事件的事實根據,所以我們正在弄清楚事實根據,釐清其真實身分是自僱抑或僱員。我們希望盡快在這方面做工夫幫助他們。

記者:想問紅館演唱會,剛才提到不可與吊船指引看齊,可否詳細談談為何不可看齊?未來有沒有實質建議,或對於舞台工程會如何監管?會否加強罰則、巡查?有沒有實質行動?另外,暫託中心是否不夠人手?未來支援有何備案,可否談談備案為何?當確診個案去到多少宗或暫託中心增至多少間便要增援?會否有指引或基準,何時要增援?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現時《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下的「僱主一般責任條文」,正正針對香港的經濟狀況。我們的經濟大多是服務業,所以實質情況千變萬化,有可較廣闊應用、比較一般性的條文,能幫助我們處理不同的情境。舞台設計與工廠環境有些不同,工廠比較固定,譬如我們可掌握吊運如何安排;但舞台實在變化得多,所以我們以「僱主一般責任條文」可處理這次事故,方便調查。當然將來是否需要做進一步工作,就要視乎這次調查完成後、得出結論後,再看看將來是否有需要做進一步工作。這刻仍難定奪,待有具體調查報告,讓我們有更多資料和數據,再思考將來如何更好做工夫。

  至於第二題關於院舍防控工作。防控疫情分幾層:疫苗接種方面,大家見到院舍院友接種第一劑新冠疫苗已超過93%,第二劑超過89%,第三劑至今則已超過45%。我們很相信,原訂的目標即在九月底前第三劑達到五成或以上,這一定可以達標。我們希望做得比原訂目標更加好。

  暫託中心方面,大家見到在上一波疫情的作用是大的。現時暫託中心有兩間投入運作,一間在石硤尾公園體育館,另一間在小西灣體育館。我們希望暫託中心或檢疫中心均可做到「床等人」,所以已有中心備用。譬如暫託中心有八個備用,希望「走在疫情前面」。若要開一間暫託中心,已有指定的承辦商為我們提供服務,希望做到一有需要便第一時間開有需要的暫託中心。當然承辦商要找人協助,人手方面仍以本地人手為主要來源,因本地人手既快,又可善用本地勞動力;但如有需要,當然可啓動找內地人員支援,我們已有一套機制。

記者:到甚麼情況、何時就會要求內地增援?有沒有數字參考,例如重症或院舍爆發個案?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這要視乎暫託中心的使用率,現時我們處理得到。我們已有一套方案,現時的做法是希望做到「床等人」,所以一旦有院舍長者檢測陽性,便第一時間送往暫託中心進行隔離。

記者:想問演唱會方面,自僱人士並非單憑簽一張紙,你們會如何調查?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一向如此,究竟是自僱抑或僱員,並非單憑一張紙,要看事實憑據。每一次有糾紛時,勞工處會協助。若最後雙方仍未能定奪,則由法庭判定。

(請同時參閱答問內容的英文部分。)
 
2022年8月6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13時29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