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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回應網上有關《2021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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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網上近日一篇有關《2021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的失實評論文章,政府現澄清如下:

(1)條例草案並非為引入內地醫生鋪路 

  政府已多次強調,申請成為特別註冊醫生的人士必須為香港永久性居民,而條例草案的目的旨在吸引在香港以外的國家或地區的香港永久性居民醫生回流香港在公營醫療系統服務。

(2)執業試並非評核醫生水平的唯一途徑,非本地培訓的港人醫生仍須接受多重監管 

  現時國際上有不少國家(如新加坡及澳洲)均設有不同機制去引入非本地培訓醫生。這些非本地培訓醫生在滿足一定條件後,便可在當地取得正式註冊。考試並非唯一取得正式註冊的條件。政府重申,有關修訂並非要取締現時執業資格試的制度,而是在確保醫生質素的前提下,新增一條路徑讓合資格的非本地培訓醫生來港在公營醫療系統服務。
 
  事實上,特別註冊的醫生須受以下多重監管,以確保質素:
 
(a)持有非本地醫學院頒授的認可醫學資格,並已在該等醫學院所在的任何地方取得醫生註冊資格;
(b)如特別註冊醫生已持有專科資格,其資歷須獲香港醫學專科學院(醫專)認可等同本地專科資格;
(c)如特別註冊醫生未獲得專科資格,須在香港接受或繼續其專科培訓,醫專及其專科學院將監察其表現再頒授本地專科資格;以及
(d)在取得專科資格後在公營機構工作最少五年,期間須接受持續的在職評核,確保其表現良好,並具備醫生的能力。 

  相比之下,本地培訓的醫生在完成實習後便取得正式註冊,政府對這些非本地培訓醫生的要求其實更為嚴格。
 
(3)現行註冊制度成效不彰,非本地培訓醫生數目大幅下降 

  在一九九六年九月之前,非本地培訓醫生是本港醫生人手供應的重要來源。其後,所有非本地培訓醫生均須通過香港醫務委員會(醫委會)的執業資格試,並完成指明的評核期,方可在香港成為正式註冊醫生執業。結果,持有非本地醫學資格的新增註冊醫生所佔比例大幅下降,由一九九二年至一九九六年五年間的每年平均56%降至二○一五年至二○一九年五年間的每年平均13%。
   
  經執業資格試途徑取得香港執業資格的醫生為數甚少,原因不一而足,例如執業資格試關卡重重。此外,雖然非本地培訓醫生可透過有限度註冊計劃在香港執業,但有限度註冊須每三年續期一次,帶來不確定因素,加上有限度註冊醫生只限在指明機構工作,顯然窒礙他們參加計劃的意欲。
 
(4)條例草案並無繞過醫委會 

  政府強調尊重醫委會規管醫生的法定權力。醫委會為醫療業界的重要持份者,故政府建議負責制定認可醫學資格名單的特別註冊委員會設於醫委會之下,而委員會內將有四名醫委會代表,包括醫委會主席及三名委員。日後循新途徑來港執業的非本地培訓醫生仍須向醫委會註冊,並如其他本地醫生一樣受醫委會的紀律監管。
 
(5)政府正積極推展各項措施以加強公共醫療服務 

  政府明白公營醫療系統面對許多挑戰,醫生人手只是其中一環,有些結構性問題需要另行處理以改善公共醫療服務。事實上,政府正積極推展各項措施來加強公共醫療服務,其中包括促進公私營協作計劃,利用私營界別的容量來減輕公營界別的壓力;推動基層醫療,加強基層醫療領域各專業、界別和組織之間的協調,以減輕公營醫院的壓力。
 
  政府將於六月二日把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希望立法會議員以及社會各界能支持有關法案,讓更多非本地培訓的港人醫生回流服務,以應對本港人口增長和老齡化對醫療服務所帶來的挑戰。
 
2021年5月25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23時0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