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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事務局局長抗疫記者會開場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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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務司司長張建宗今日(二月一日)下午就防疫抗疫措施舉行記者會。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教授、教育局局長楊潤雄、民政事務局局長徐英偉、衞生署署長陳漢儀醫生和食物環境衞生署署長劉利群亦有出席。以下是徐英偉的開場發言:
 
各位市民、各位傳媒朋友:
 
  自從政府當局實施強制檢測公告以來,民政事務總署及地區民政處一直全力支援,落實檢測公告的執行。民政事務總署及各區民政事務處自從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後,已經全力落實執行超過40張強制檢測公告,涵蓋超過250幢樓宇。
 
  政府明白亦希望這短暫的不便,能夠徹底截斷區內的傳播鏈,釋除居民的憂慮和恐懼,希望可以令居民對所居住的社區重拾信心,能夠恢復社會和商業活動的生氣,讓市民真的能回復正常生活。
 
  在食衞局發出強制檢測公告後,民政會因應處所的性質,聯同房屋署、業主立案法團、物業管理公司等等,到大廈進行家訪,亦積極主動通知市民有關強制檢測公告的內容和期限,呼籲市民盡快完成強制檢測。而地區民政事務處會與食衞局指定的檢測承辦商聯絡,每一次有公告推出時,我們在涵蓋的處所附近設置臨時檢測站或地區檢測中心,盡量方便市民可以在比較近的路程內進行檢測。
 
  同時,地區民政事務處亦會在臨時檢測站或地區檢測中心成立支援站,處理市民查詢,亦會為市民登記個人資料及住址,方便日後檢測公告能夠落實,許多時我們還派發物資。
 
  在強制公告期滿後,民政處的工作人員亦會再次進行家訪,勸喻仍未進行檢測的居民盡快做檢測,目的希望在社區內能夠盡快可以檢盡量檢,盡量找出隱閉個案,令該區「清零」。在跟進過程中如發現有市民違反強制檢測公告,沒有進行檢測,我們會將這些居民的資料和未能聯絡的住戶資料交給衞生署跟進。
 
  進行檢測是對自己、對家人、對社區負責任的行為。自二○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起,民政事務處聯同醫療輔助隊在強制檢測公告的樓宇進行執法行動,檢查居民是否有強制檢測結果的電話訊息或其他證明,查清楚是否已按照強制檢測公告進行檢測,如果未能提供相關證明,會發出定額罰款5,000元的票據,及強制檢測令,要求該人士於指明期間內接受檢測。
 
  我們已進行了五次執法行動,發出約30張5,000元的定額罰款的票據。而在進行檢測後,民政事務總署亦會安排為強制檢測公告涵蓋的「三無」大廈進行公共地方的清潔工作,冀減少通過環境播疫的風險。大廈的清潔和衞生同一時間有賴居民的共同努力,我們呼籲所有居民合作,確保自己居住環境清潔,不要亂拋垃圾,亦要保持大廈周邊環境的清潔,同心抗疫。
 
  在強制檢測以外,大家留意到我們還有限制與檢測宣告,我們過去在佐敦安排了一次,亦執行了三次快速的限制與檢測宣告,包括在油麻地碧街指定地區、北角東發大廈指定地區、觀塘麗港城指定地區進行了行動。
 
  我們在之後三次行動盡量壓縮,範圍較細,時間也壓縮得較短,目標是爭取在12個小時內能夠在這些地方為市民檢測和得到檢測結果,即夜晚做,市民睡醒後有訊息就可以上班,盡量減少對市民的不便和影響。
 
  同一時間,我們的支援沒有減少。我們晚上做完後有物資派發予市民,在過程中我們通知和安排居民有序地到流動檢測站進行檢測。這數天這方面很暢順,在大約深夜已經做完,做完後會進行執法行動,過去數次找到個案,發出了定額罰款票據。
 
  我要多謝市民,大部分非常守規矩、有做檢測,例如今早的行動中,找不到沒有做檢測的市民。我們多謝區內市民跟從安排,努力為社區「清零」。另外,民政事務總署和地區民政處特別要多謝公務員同事,包括紀律部隊、不同部門、業主立案法團、物管公司,大家的支援也很好,全力落實地區強制檢查,以求達致小區「清零」的目標,使社區和居民盡快回復正常生活。
 
  我在此再次重申,政府會繼續嚴厲執法。如任何人士未能出示檢測結果電話短訊,或配戴手環以證明接受強制檢測即屬違反強制檢測公告,可處定額罰款5,000元,並會收到強制檢測令,要求該人士於指明期間內接受檢測。如果不遵從強制檢測令或限制與檢測宣告即屬犯罪,並可處第四級罰款(25,000元)及監禁六個月。多謝大家。 
 
2021年2月1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9時21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