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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強烈反對美國國務卿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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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特區政府)今日(十月十五日)強烈反對美國國務卿於十月十四日(美國時間)根據所謂香港自治法案而發表的報告。
   
  政府發言人說:「美國近月愈來愈明目張膽地干預香港事務,包括以人權、民主和自治為藉口通過一系列法律、發出行政命令,以及對我們的官員實施『制裁』。對美國當局發表報告,當中對香港特別行政區作出毫無根據和不負責任的指控,我們予以強烈譴責。」
   
  特區政府針對美國的干預已多次重申其堅定立場,包括在七月十五日八月八日發出的新聞稿。
   
  「我們絕不認同報告中旨在抹黑及妖魔化《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香港國安法》)的評論。通過法律維護國家安全是國際慣例,國家安全一向以來屬於中央事權。作為國家最高的權力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全國人大)授權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法律。全國人大常委會在二○二○年六月三十日制定《香港國安法》屬合憲、合法,對在香港貫徹『一國兩制』而言是及時及必須的。」
   
  「報告指稱香港的高度自治及自由被侵蝕,但恰恰相反,自《香港國安法》落實以來,香港社會恢復平穩,國家安全在特區得到保障,市民可再依法享有基本權利和自由。這是美國當局不可以無視的事實。」
   
  發言人亦駁斥報告對本港執法機關作出毫無理據的質疑。
   
  「香港是法治的社會,執法機關有責任對違法行為採取行動。任何被捕人士均有在我們獨立的法院獲得公平審訊的權利,而且只會在控方已履行其舉證責任至毫無合理疑點的情況下才會被定罪。」
   
  對美國威脅對金融機構和特區政府官員實施「制裁」,發言人認為是美國霸權主義的又一例子。
   
  「美國的所謂『制裁』對香港的金融機構不具法律效力。我們的金融機構及金融體系整體堅韌穩健,即使面對美國的無理施壓仍會繼續正常及暢順運作。我們促請美國以負責任的態度,避免採取有可能損害國際金融體系利益的措施。」
   
  「行政長官與其他被美國針對的官員已明確表示無懼任何威嚇,他們會繼續無畏無懼地在香港依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
   
  「我們全力支持我國對美方採取的反制措施,並會全面配合執行。面對美國單方面採取的措施,我們亦會透過不同途徑維護香港的利益。」
   
  特區政府九月正式向美國政府提出交涉,強烈反對美國有關香港貨品產地來源標記的新規定。如果美國拒絕撤回有關規定,雙邊討論亦未能達致滿意結果,特區政府會根據世界貿易組織爭端解決機制向美國採取行動。就此,香港特區駐世界貿易組織常設代表在十月十三日(瑞士時間)世界貿易組織總理事會會議上清楚表達了香港的立場
   
  回應傳媒查詢有關美國國務卿近日就12名香港居民在內地被拘捕一事發表的言論,發言人表示美國國務卿公然漠視基本事實。
   
  「該12名人士是通緝犯,在香港涉嫌干犯多宗嚴重罪行。他們並沒有留在香港面對法律責任,反之選擇以不合法方法離開香港,逃避法律責任。我們對美國國務卿表示他們沒有犯罪感到驚訝。」
   
  在12名逃犯當中,10人分別因涉嫌製造或管有爆炸品、縱火、串謀傷人、暴動、襲警、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管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等嚴重罪行被警方起訴,獲法庭保釋候審,不准離開香港。另外一人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有關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以及《刑事罪行條例》、有關無牌管有彈藥罪,被警方拘捕後獲准保釋,交出旅遊證件,不准離境,須向警方報到。另一人因涉嫌製造或藏有爆炸品被警方通緝。該12名香港通緝犯是因偷越邊境被內地執法部門依法拘捕。
   
  「在香港,無人可以凌駕法律,任何人都要為其違法行為負責。特區政府不會干預其他司法管轄區的執法;同樣地,我們亦再次促請美國停止干預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政的香港事務。」
 
2020年10月15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9時49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