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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會答問內容(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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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務司司長張建宗今日(九月二日)上午聯同保安局局長李家超、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和教育局局長楊潤雄舉行跨部門記者會。 以下是記者會答問內容:
 
記者:今日港鐵沒有出現大規模阻塞,是否因為有警察在場?今次警察在場是由政府安排還是港鐵要求?另外,為何之前沒有,現在才有?第二條問題,楊局長,有學生下跪表達訴求,作為教育局局長,你有甚麼感想?另外,你說學校與學生正在討論,其實政府正在做甚麼處理中學生罷課?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坦白說,經過了星期六、星期日,大家從電視,無論是直播或新聞時段也看到鐵路網絡所受破壞的嚴重程度和廣泛性。直至昨天晚上,我都與港鐵(香港鐵路有限公司)的同事討論,究竟今天當學校開課、工友上班,大家也要上班的時候,究竟港鐵是否可以提供正常服務?至昨天晚上,其實大家也沒有答案,因為破壞的嚴重性,第一,需要正確掌握;第二,需要評估修復工作,以及損壞的部件是否有後備配置。我在此感謝港鐵公司的同事,經過通宵達旦的修復,今天的鐵路網絡大致回復正常,但個別車站因設施損毀,部分出入口被逼關閉。
 
  至於這位朋友所說的警務人員,我希望大家以正面態度思考。警務人員是香港維持法治的重要團隊,他們以專業態度處理事情。鐵路網絡中有鐵路警察,所以警察出現於鐵路處所是正常不過的事,而且在很多突發事件中,港鐵人員都是文職人員,所以遇上暴力或非法行為時,一定需要警務人員的協助及支援,而且執法行動須由警務人員處理,所以希望大家不要把警務人員放於對立面,他們是香港法治的守護者。當然,有個別情況,大家在電視或新聞報道中看到,覺得不理想或不同意的行為,我們是有機制處理,監警會(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甚或至投訴警察課如果收到投訴,他們會按機制處理,亦會公平公正處理。
 
保安局局長:或者我補充,因為涉及警隊的行動。在《警隊條例》中,警務人員是根據《警隊條例》的法律要求維持秩序、公共安全,所以警隊在針對公共秩序、公共安全方面,除了要處理,他們亦要做一些預防性的工作,所以按實際情況或者一些情報顯示,警方按着需要而作出部署,這是《警隊條例》要求他們做的。而《警隊條例》所適用的地方,其實就是香港任何地方。
 
教育局局長:剛才這位朋友問了兩條問題。第一條問題有關學生表達訴求的模式。政府一直以來的立場是清晰的,任何人以合理、合法的方式表達對某些事情的看法和訴求,我們是一直尊重他們表達的自由。政府也會細心聆聽每一個人,無論是以甚麼方式,只要是合理、合法去表達,政府也願意去聽。至於教育局的工作,並非今天才做。在過去兩星期,我們和業界朋友、辦學團體、不同校長、校長會和教育組織討論如何處理開學的問題。我們亦有發出詳細的指引和發信予學校和家長解釋政府的立場,希望各持份者可以在這件事上採取不同工作,把開學工作做得更好。至於個別學生在學校內有特別的訴求和要求,這方面應交予學校根據過往處理的方法、對學生的了解和其他同學的看法,作出整體判斷後再作出最佳的輔導,這也是我們在未來處理這些事的方向。

記者:第一題,想問司長和保安局局長。你們說到現時形勢如此嚴重,政府會否宣布立即推行緊急法?其實現在不做是要等何時,還是政府都只是想嚇嚇市民?第二,田北俊等商界人士說,推行緊急法的後果十分嚴重,要求政府澄清不會這樣做,政府會否應商界要求作出澄清?第三題是想問四位,星期六在太子站,速龍小隊打傷市民,甚至現在傳出有人被打死,作為一個人,你們如何評價速龍小隊當晚的行為?市民覺得當日情況跟721一樣,甚至更差,是否一句「警察執法」便可以目無法紀?你們會否作出譴責?謝謝。
 
政務司司長:或者讓我先回答你剛才的緊急法問題。行政長官於上星期二在行政會議開會前會見媒體時已作出全面交代,我們相信香港政府有能力處理現在的情況。在過程中,當然警隊角色極為重要,因為警隊是執法最重要防線,亦是我們香港的護法者。我們要看看目前香港法律中有哪些法律能幫助警隊的工作,協助他們執行任務,我們正在全面檢視。我們在研究現時香港有哪些法律可以用得上,持開放態度。不過,我們一定要有幾個因素考慮。任何法治手段一定要合法、合理、合情,依法辦事,從香港的實際情況和香港整體利益出發,這點十分重要。所以,答案就是,我們正全面審視目前的法律中究竟有哪些法律我們可以用得上,但我剛才所說的因素是十分重要,所以是很清楚的。
 
  就第二個問題,我亦順便回答,醫管局已經澄清,星期六晚送往醫院的人中絶對沒有一個是死亡的,這全是訛傳,不是事實。最新的資料顯示,當晚有46人被送往醫院,19個現正留醫,當中五個嚴重、14個穩定。所以你不要誤信這些謠言,說有人送醫院時死亡等等,這絶對是虛構的。我一再強調,這些消息幫不到件事,我們亦要譴責這些造謠的人,絕對是不負責任。我交給保安局局長。
 
保安局局長:我想我可以代表其他官員去分析這件事給你聽。警方採取任何行動,我們必須要考慮前因後果,如果只是看單一、某一個片段就妄下結論,這些未必公道。在前因後果中,警方當然會根據實際情況,去針對某些人、採取甚麼行動。當日在太子站,大家都看到有暴力示威人士走入站內後,會換衣服,又會做其他事情。警方是收到報案指因為有人打鬥、有人被襲擊,亦都根據一些之前發生的暴力事件從而去採取行動。他們針對甚麼人和採取甚麼行動,又或者考慮到實際情況去不採取某些行動,這些都是他們按着實際情況去考慮的。事後他們有否針對某些人士採取跟進行動,這些亦都要按警方在實際處理整件事件的前因後果和理據去執行。所以這些事情我們應該讓警方詳細跟進了解。而在警方採取這些行動的時候,必須要了解當日發生了不同的暴力事件,剛才我說有縱火,亦有人向警方或者不同地方擲燃燒彈。在這麼多暴力行為發生了之後,警方實際是怎樣去處理這個執法行動,應該交給警方按着他們的實際考慮(去處理),他們必須要確保香港治安,以及違法行為得以懲處。
 
記者:想問李家超局長,剛才說過入太子站執法是要看前因後果,不可以看單方面、一刻的片段,但其實不知道是否誤會了我們記者的問題,大家不是問應否執法,而是在說執法的過程是否合理。你是否覺得有原因,警方用甚麼手法執法都是可以被理解的呢?例如可以對着一些無任何裝備、穿拖鞋的市民、乘客,可以用催淚水劑或者警棍去揮打,這些情況是否合理呢?想問這個問題。
 
保安局局長:多謝你的問題。剛才我說過,你看到的是某一個片段,之前某一個人士做了甚麼、警方掌握這些人士做了甚麼,必須要考慮整體情況。而怎樣可以控制當時的情況,亦是一個警務人員需要判斷的。(警務人員)根據實際情況,根據他可能已經受到的襲擊,或者可能如果他不這樣做而受到的襲擊等等,都是他要考慮的。所以這些都是要按實際情況才可以判斷他的行為、去採取的行動是否必須。
 
記者:那你會否叫港鐵公開CCTV,讓公眾判斷當時警方採取的行動是否合理呢?
 
保安局局長:任何人對於警方的行動,如果有不同意見,當然可以作出投訴。作出投訴的時候,這當然會公平公正處理,而在公平公正處理和調查的時候,需要怎樣蒐證,當然我們的制度都已經有一個很完善和公正的手法去處理。

記者:想跟進太子站問題,想問李家超局長,為何在記者都有一段合理的採訪距離下,警方仍然要趕記者出太子站,令到警方在完全不受任何傳媒監察下執法?剛才張建宗司長譴責那些造謠的人,其實很多時這些消息的出現就是因為記者根本完全不能替市民去報道現場情況,你們會否檢討或修正這個做法?另外,見到速龍警員亦在太子站內,向市民或者你們視為示威者的人士揮棍毆打,但打完之後即時離開列車,又不是拉人,令到車廂內的市民感到十分恐慌,李家超局長你說可以投訴,但那些警員完全沒有任何識別,沒有編號,打完人就走,有些人被拘捕時甚至是不可以望警察,只可以望牆壁,若真的覺得發生不合理行為,之後如何辨別?
 
  第三,在太子站方面,亦想問李家超局長,在傷者接受治療方面,為何有些傷者要等超過兩個半小時才可以送院?警方說第一時間,為何要等這麼久,這種做法是否有點不人道?
 
保安局局長:多謝你的提問。首先照我理解,陳局長可以補充,當時太子站已經關閉,我們見到(警方的)傳媒聯絡隊已解釋車站已經關閉,這是第一點;第二,警方需要在現場採取不同的行動,他們在現場的處理,當然都會根據實際操作令到現場可以在可控制的環境之下,做到他們應該做的事情,可能陳局長更了解,但最主要是(當時)車站已經關閉。
 
  第二,警方有否採取拘捕,當然我相信警方會在稍後的新聞發布會上解釋。但我留意到,當時的列車其實在運作,即隨時會關門。當然警方判斷採取任何行動,都要考慮列車會隨時關門,而抉擇採取甚麼行動。
   
  另一方面,如果有人對任何警務人員作出投訴,是有很多方法去識別,包括警方會有資料知道某一個警務人員,他的工作單位、時間、地點,以及所委派的實質任務。剛才亦提到,當行動進行期間,如果有人對於整個行動有任何意見,希望作出投訴時,調查的時候會考慮很多不同其他環境證供,令警務人員能在該調查中被識別其角色。
   
  第三有關傷者的問題,相信其實警方已經作出解釋,當時在車站外有很多示威人士,那個情況亦不是安全,所以警方安排了一些方法令有關人士安全地獲得這方面的救援。這些我相信警方亦已解釋,而在今日(警方的)記者招待會若有類似問題,他們可以更詳細交代。
 
記者:但記者在場為何會阻礙警方工作?
 
保安局局長:我沒有說過記者阻礙警方的工作,我相信是因為關閉的理由。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我想林先生(記者)也很清楚,鐵路運作的大前提是確保乘客、員工及鐵路安全才可以操作,如有任何情況導致鐵路運作安全受影響,甚或至乘客或員工的人身安全受威脅,鐵路運作會停頓,確保有關人士及鐵路運作安全。就此希望大家給我們一點支持,因為這是鐵路運作的最基本要求。我們回看八月三十一日當天,大家剛才都聽我提及,有30多個車站受到衝擊、肆意破壞,很多設施都受到損毀,太子站亦收到在月台有乘客發生爭執,有肢體衝突,車站的同事透過聯絡機制請警員入內協助。過程中,我們在現場宣布了需要疏散。如果我沒有記錯,當時在站內的三號月台(發生),有關安排是按既有的安全機制處理。
 
保安局局長:我還想補充一點,當然記者與警務人員都各有其職責,大家都在互相尊重的情況之下,讓對方履行其職務,例如在一些罪案現場,大家經常會處理,警方在取證的時候一定會確保現場環境可以搜集的證據,不會因為在場人士的一些行為而影響到他們取證的工作。所以在每個實際情況,警務人員要做甚麼措施去確保他們的行動或者現場的證據等得以保護,是要按實際情況處理。希望大家在互相理解對方工作必須的情況之下,令大家都做到各自的工作。
 
記者:想問剛才李家超局長解釋時談到關於警察在太子站內執法,他說隨時會關車門,所以他們要按着現場情況決擇如何行動,而很多市民,根據很多條片段看到就是看到速龍小隊衝入車廂打人後便行出車廂。其實是否給人的感覺是警方的執法是先下手為強,即是有殺錯、無放過、見人就打。那一列是剛剛去到太子站月台的列車,警方是憑甚麼理由去做這樣的行為?車廂內的市民很多都跪地求饒,叫警方不要打,但警方依然是施放胡椒噴霧,可否解釋一下這個警方行動?另外,就是想問關於緊急法,剛才張建宗司長也曾說過,想問緊急法如果真的引用時,是否真的會針對蒙面示威者?蒙面示威者是否政府覺得會令暴力行動升級?而政府有否評估過其實緊急法是會與《基本法》有抵觸?另外想問陳帆局長,太子站在星期六之後仍封站超過一日,其實我想問究竟發生了甚麼事令整個車站封閉那麼長的時間?謝謝。
 
保安局局長:多謝記者的問題。我相信你的問題中似乎已經作出一些判斷,將警方的一些行動或細節作出判斷性的理解。剛才我多次解釋,我們一定要考慮整件事的前因後果,亦不要因為我們未有掌握的一些信息就作出自己的判斷,因為警方在執法過程一定掌握一些資料或證據,或者一些情報,從而去採取他們認為必須的行動。而他們決定做任何一個行為,也要考慮做了會達到甚麼效果,不做會有甚麼後果,一系列的因素只有在場的警務人員按實際情況才可以作出必須的決定。
 
政務司司長:回應你關於那個緊急法的問題。答案我剛才也說過,我們現時正檢視我們所有法律有哪些法律我們可以用得着,而在用得着過程中,就哪些可以用及怎樣用,我們是沒有任何既定看法,最終目的都是要真的能夠幫助警察執法,幫助香港真正回復法治的環境、止暴制亂是最大目的,但我要一再強調,必定是要以香港實際情況出發,以香港整體利益為依歸;必定是合法、合理、合情。任何事──並不只是說緊急法──我們都一定要符合人權法、符合《基本法》、符合我們整體的利益。坊間有很多報道、很多說法,在現階段都是揣測,恕我們不作具體評論。但我們正努力中,正探視、正檢視我們目前的法律有甚麼空間可以做得好些,我們持一個開放態度。這是我的回覆──大家可以放心。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至於太子站損毀的詳細情況,因為我並不掌握,我亦有理由相信港鐵的同事處理車站破損、修復和安排都是專業的。從六月至今天差不多三個月,多次事件發生,如果是在港鐵車站或沿線地方發生,大家都會留意到港鐵的同事會盡最大努力,盡快恢復服務。我似乎覺得現時社會人與人之間的信任受到衝擊,很多時候都以懷疑的態度來看事情,我並不是說這樣不對,但是我希望,香港是一個我們熟悉的社會,人與人之間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互相幫忙、互相解決問題。剛才有傳媒朋友問及,怎樣可以減少對機場的衝擊?怎樣可以減少對鐵路網絡的衝擊呢?撫心問問自己,我覺得首先應該對這些暴力行為作出譴責;第二,亦希望社會向暴力說不,當社會可以與暴力割席,然後我們才有機會、有希望重新上路。在恐懼、暴力蔓延、大家都擔驚受怕的日子裏,過程中所有市民都受害。回看過去兩日,我也坐在電視前,甚或至外出看看,每個人看見一些人穿着不同顏色的衣服,他們的神情表現也有些不同,其實香港是否這樣的地方呢?香港是否需要發展至這樣的情境呢?我相信大家都可以共同發表自己的意見。因為香港人一般都較為沉默,對事情容易忍受,但到了一個階段我都希望大家共同發聲。我們可以很禮貌、很溫文、很直接地告訴其他人,我們完全不能接受暴力,亦不會容忍暴力,因為容忍或接受暴力只會為我們的社會、為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帶來傷害,暴力只會造成傷害、造成傷痕。最近,我看過劉進圖先生的訪問,我覺得這個紀錄大家有時間也可以看看。如果沒有記錯,應該有位大律師朋友訪問他,應該是石永泰。如果我說錯了,請大家幫忙更正。
 
記者:首先兩條問題,想問陳帆局長,剛才你多次提及港鐵以服務乘客為前提,但近日港鐵多次在地鐵站附近未有大型衝突發生前,已經提早宣布會關閉地鐵站。這樣做又如何服務到當區居民?港鐵是否失職?日後會否以這種做法,在未有事發生前便提早關站?第二條問題想問楊局長,今早很多學校都有罷課活動,其中在喇沙書院門口出現防暴警察,為何學校的罷課活動需要動用防暴警察,以及是否學校的要求?會否對老師和學生造成阻嚇性,甚至是校園的白色恐怖呢?謝謝。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港鐵公司在一些港鐵站停站前預早作出通告,其實是有原因的。我在此多謝這位朋友給我機會(解釋)。我們留意到,曾經有這種情況發生時,巿民會有意見︰你可否早點說,讓我早作準備,找另一途徑前往我要到的地方?甚或至讓我跟親友說,我來不了,改天再約。這是預先作提示,讓市民或乘客及早獲得資訊,早作準備,亦避免甚或至減少混亂,因為封站的行動,如果大家記得,主要是因為一些示威、遊行,甚或至人群眾多的活動而進行,這安排主要考慮到交通負荷及站內安全。如果大家再看長遠些,我們在許多遊行示威的過程中,也會有些時段不准出或不准入,甚或至不停站,這不等於封站,但這樣亦是考慮到人潮管理、秩序,以及乘客、員工的安全和鐵路安全。所以,為封站早作準備的提示,亦是回應市民的訴求。
 
教育局局長:就你提到的問題,我未正式收到警方直接跟我們溝通,但據我所知,第一在學校門口曾有校友、學生及不知名人士作人鏈或默站,曾有這些事發生,我不認為這跟學校罷課能相提並論,即開學前在學校門口所作的表達。第二,以我所知,都是根據傳媒的報道,警方都提到是收到其他人的報告,但當然需要了解該報道是否真確。但據了解,是由於有市民向警方反映,對有人站在校門外感到擔心,因此警方到場調查,學校亦澄清了沒有要求警察到場。但我希望藉此跟大家說,當看到警察在一個多人的場合出現,其實是希望維持治安,保障市民的安全,我覺得不應該看成是白色恐怖或對人有危害性。警方工作是依據他們的職責,維持香港治安,保障市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我們應以此角度看這件事。

記者:想再追問為何有市民報案就需要動用到防暴警察去出動在學校門口呢?謝謝。
 
保安局局長:讓我回答這位記者的提問。我相信你們在警方記者招待會聽發布,(都知道)現在或過去在網上有非常多的信息是針對警務人員,去襲擊他們、去傷害他們,包括用不同的危險方法,這些方法我相信你都一定會看到,是非常驚人、危險和恐怖的,我不想在這裏重複,但我相信在座各位都知道,這些所謂的恐嚇和欺凌,嚴重程度令人擔心。過去當警方處理某些事件時,亦因為人手不足或者裝備不足,嚴重地被攻擊,這些大家應該一定看到。在這樣情況下,警方對於每一個行動,必須要很謹慎地考慮所有因素,從而去確保既可以做到他們希望執行的職務,亦都可以確保所有人士都安全。其實大家應該不單只要譴責,還希望大家明白警隊在那麼大的威脅和恐嚇之下,都去履行他們的職務。當他們人數不夠,就已經被人肆意攻擊,大家是看到的,我們為甚麼會視而不見呢?當網絡上說明怎樣去襲擊他們(警務人員)或者他們的家人,(我們)是否視而不見呢?警方去採取應有的措施,既可以執行他們的職務,又可以保護到大家的安全及警員的安全,警方在行動上的部署必須要考慮整體因素的。
 
(請同時參閱談話全文英文部分)
 
2019年9月2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6時53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