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酒公司及其董事因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紅酒被判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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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早前接獲舉報,指一間位於九龍灣的紅酒公司銷售懷疑附有虛假聲稱的紅酒。
經相關生產商核實後,證實涉案紅酒並非該品牌的產品。
海關提醒商戶遵守《條例》的規定。根據《條例》,任何人在營商或業務過程中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或管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作出售用途,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2545 6182,或透過專用舉報罪案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舉報懷疑違反《條例》的事宜。
完
2019年5月28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7時45分
香港時間17時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