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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福利措施記者會答問內容(附圖/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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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一月十八日)就有關多項勞工福利措施的執行舉行記者會。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劉怡翔、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博士、社會福利署署長葉文娟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首席助理秘書長(庫務)朱麗芳亦有出席。以下是記者會答問內容:
 
記者:各位,你們好。想問其實今次推出這個津貼涉及的行政費需要多少?以及為甚麼會一方面調高長者申領綜援的年齡,但另一方面又要再花多一筆行政費來推出這個津貼?其實為甚麼會這樣多此一舉?以及是否因為急着要「補鑊」,即有這樣多政黨都反對時,花多一筆錢都在所不惜?同時,想問其實剛才都有提過,下月開始他們便可以領取那筆津貼,其實是否沒有任何申領資格,即是他們亦不需要證明自己有持續找工作便可以領取這筆津貼?謝謝。
 
行政長官:其實某程度上我剛才的介紹都已經說過。第一,這個更改長者綜援的年齡是沒有省錢的考慮。如果在這個過程裏,能夠在落實時更順暢,對於特別比較高齡的健全綜援受助人可以安排得好些,特區政府是願意做的,這個並不是花多點錢、花少點錢的問題,因為不改動政策都是以增多的1,060港元來支付,這是第一點。第二點,這個措施是不涉及額外的行政費。我剛才也說過,這個額外新的「就業支援補助金」是同步,即是同時發放。當他們領取標準金額時,他便會多了這筆補助金,所以並不存在有甚麼額外的行政費──是同步、無須申請,亦不涉及他要去證明些甚麼。顧名思義,既然改了政策,60至64歲支援你就業、幫助你就業,但亦認同在就業過程中可能需要有少許補助金。如果你未找到工作,我們都要繼續支付,所以在這情形下,沒甚麼額外行政費可言。而且我們會盡量方便,用電腦系統,但署長亦告訴我,如果電腦系統在二月一日未能馬上啟動同步,我們會在一段很短時間用人手處理,確保受助人在最快時間可以因為他是一位60到64歲的綜援受助人,在二月一日後在這個支援就業的政策下,標準金額是二千多元,那1,060元亦可盡快給予這受助人。
 
記者:特首,你好。想問其實有跨黨派即建制和泛民都要求擱置申領長者綜援的年齡由60歲去到65歲,你剛剛都提到其實改這個年齡是沒有省錢的考慮,那麼為甚麼還要堅持不擱置?以及看到昨日你亦約見了建制派會面,但其實亦有泛民都聯署要求想與你見面,是否因為上星期的言論,所以只是想向建制派「補鑊」?會否即將都約泛民那邊見面?謝謝。
 
行政長官:我回答第二個問題。第一個問題其實我們都反覆說了,不過請羅局長再說──沒有省錢的理據,是有其他政策的理據。不過如果大家想我們再重複一次,羅局長可以很清晰地再重複一次。
 
  關於約見議員,首先我必須要說明,本屆政府自我上任之後,與立法會的溝通是多了。我定期出席立法會的次數是多了很多,除了每年四次叫作「長版」的答問時間,即是90分鐘,亦每月加多一次質詢時間,是半小時。換句話說,同一個月有時候會去兩次,例如今個月已經做了一次「長版」,今個月應該是三十號亦會做一個「短版」。在這些會議上,我會聽議員的意見和回答議員提問,亦給我機會更好掌握議員對各方面政策的看法。第二,對於多黨派的諮詢,行政長官有做,每一年的《施政報告》或者財政司司長每一年的《財政預算案》,都是跨黨派請他們來向我們說他們的意見。第三,我在任內這十八個月亦按需要主動約見跨黨派議員,包括泛民議員,亦按他們的要求去見面,其中有兩個例子:第一,就是大家記得去年這個時候,因為「拉布」、因為「塞車」,所以要調動財委會的議程,我是逐個黨派去邀請見面,當時泛民議員亦有出席。另一個場合就是張超雄和邵家臻兩位議員對於長者安老院舍有很強烈的意見,希望親自向我反映,我是親自見兩位議員的。所以在這樣的情形下,如果有議員要見,是可以見的,但是不等於行政長官沒有約見個別政黨和議員的自由。如果行政長官連約見哪位議員、哪個機構都沒自由,我不知道我怎樣有效做行政長官。我覺得如果有部分泛民議員有這種情緒,是否有少許妒忌或心不舒服?我只能夠說如果我們有重要議題,跨黨派議員要見面,我都盡量會抽時間去見。如果你說在未來日子──尤其是現在特區政府都提出在今年內我們會作出一些檢討,剛才羅局長說了,有關綜援系統裏豁免入息計算是可以重新檢視、改善,而我說過關於延續到下年三月三十一日的41支綜援自力更新的服務亦可以檢視──如果跨黨派議員就一系列綜援的議題想約見我,我都樂意安排。不過,在此先此聲明,我的日程是非常忙碌的,現在看來可能在未來兩星期亦難以做到,因為我於本星期日便會飛往瑞士出席世界經濟論壇,整個星期亦不在香港,但從來我都不會特別拒絕去見跨黨派議員。我請羅局長說說第一個問題。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第一個問題我相信已經不斷重複。剛才特首在開場發言都說,這是在二〇一五年的人口政策討論,如何令一些較為年長的人士能夠持續就業。另外,在二〇一七年(一月發表)的《施政報告》之前,特別討論如何改善一些年長人士的福利問題,所以作出了有關決定。
 
  雖然我在二〇一七年七月一日才出任勞工及福利局局長,但我個人看不到這個政策決定的過程出現甚麼特別問題。在政策上我一直都公開說,更改有關定義(長者綜援合資格年齡)是遲早的問題,而這個本身在政策沒有問題,所以基本上不需要擱置這個年齡的更改。
 
  但由於整個政策的考慮,本身並不是基於為了省錢,所以既然在這個前提之下,如果我們社會希望給予這些較為年長的健全人士多些幫助,我覺得是可以接受。所以我希望大家明白,因為很多時候討論都是說「長者」、「長者」,但我很多時候公開說,當大家一談到長者,就想起七、八十歲的人,不是說60至64歲的健全人士。
 
  政策的核心變化,是如何鼓勵以前至到59歲,現在至到64歲的人就業,如何提供有關支援。所以政策本身,我們覺得從這層面上不需要調整,不過如何能夠進一步關懷這班較為年長的健全人士,我們覺得可以做多一些。
 
記者:特首,你好,兩個問題想問。想問第一個問題,綜援新政策,即加ESS錢那裏,這有沒有期限,還是永久性、會延續下去不會取消?第二個問題就是既然政府省錢不是一個首要考慮或考慮其中的因素之一,為何不把──社會上有聲音指長者綜援其實有很多東西是現在健全成年人是沒有的項目,例如一些社區生活補助金、眼鏡費等等。既然不是一個省錢的考慮,為何不將部分這些補助金都給予60至64歲這群人士,彌補他們,即又再拉窄少少差距以作出支援?兩個問題,謝謝。
 
行政長官:請羅局長。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這是一個長遠項目。當然所謂長遠項目,即是在設計上這是整個制度的一部分,不是一個臨時的部分。當然不排除不知道多少年後,我們在檢討綜援所有其他項目時有不同優化或調動。因為考慮這個整體問題,我們考慮過很多選擇。今次這個是在眾多選擇中,我們覺得最簡單亦最清楚,在執行上亦最容易。
 
  其他——譬如我舉一個很明顯的例子——大家可能留意,昨日(一月十七日)大家很多估計的新聞,有時我稱之為「估聞」,指我們給予那些不能工作——即沒有工作能力的人——1,030元,後來更正為1,060元,可能收到一些聲音也說不定。明顯是大家在整個安排有很多誤會,譬如以為今次政策的調整會影響那些沒有工作能力的人。
 
  雖然我不斷重複地表達,仍然有很多朋友,包括可能是立法會議員,甚至是跟進這個政策的傳媒朋友(會有誤會),都可能因為這個政策——綜援是比較複雜的。所以如果我們考慮某一個做法、哪一個選擇時,其中一點我們要考慮,表達是否容易清楚,令執行上容易。這個(新措施)在眾多我們聽到的意見或者想得到的可能中,這是最簡單、最容易執行。
 
行政長官:我都補充一句,我希望大家看全套,我們對於60至64歲健全、可以工作的人士今次提供了全面的支援,除了在現金支援──因為有這1,060元的「就業援助補助金」,我們回復到一個健全人士單身標準金額──在綜援自力更生綜合就業援助計劃裏,我們亦有不少服務給他,甚至那裏本身有一些津貼,或者我請葉署長說說。
 
社會福利署署長:在自力更生綜合就業援助計劃中,我們有(非政府機構)社工或非政府機構的同工與每名受助人傾談,了解他們相關的問題。
 
  就業培訓方面,我們會按其需要為他們提供一些特別的培訓。在未來的日子,我們會再檢視整項計劃有甚麼地方可以提升。我們會與勞工處及僱員再培訓局加強協作,希望將來與非政府機構可以更加全力協助這些有工作能力的綜援受助人,協助他們重新就業。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我補充兩點。如果在這段期間,這位60至64歲的健全人士適合參與就業掛鈎的僱員再培訓局的全時間訓練課程,在有關課程中,他會收到一些津貼,在我們的豁免計算入息中,大部分都可以「袋入自己袋」,所以會改善他的收入。
 
  另外,如果在過程中,他要乘車、求職而產生一些支出,對現時59歲或以下的成人,我們都提供相類似的津貼,即可以申領有關支出,最多為兩年共2,000元。所以這些支援可給予——我們真的很希望能夠幫助這班健全的朋友能繼續就業。
 
記者:特首,有報道說昨日你與建制派議員會面時其實都有說過對勞福局上調長者綜援的申請年齡是不知情,亦不知道有關政策是寫進了《財政預算案》。其實究竟這件事是否真的,是否你真的不知情?如果是的話,如果作為行政長官由一個政策的醞釀到實施,其實這個這麼重要的政策為甚麼會不知情?謝謝。
 
行政長官:我不會透露我與任何人士在閉門會議裏的交流及說過甚麼,但這個政策我不可能不知道,因為剛才羅致光局長引述這個政策的源起,這個政策的源起是上一屆政府的人口政策檢討,那份報告是二○一五年發布。剛才羅局長引述的說話,即是不要令年長的人士失去他們工作的意欲,是在那一本報告中出現的。而當年是誰公布這本報告?是本人,因為這個人口政策檢討的督導委員會主席是政務司司長,是我本人。當然你說在哪天生效,二月一日可能我真的未必會知道,但有一個這樣的政策,這個政策背後的理念,我是完全知道,亦可以說是我有份參與,所以有些人現在說我不知,我甚麼都不知,這個肯定不是事實。但剛才我在開場白都說了,政策的制訂和政策的落實執行有時候是兩碼子事。政策的制訂,看完數據,有根有據,評估過,有需要時經過行政會議或是內部的司局長討論,然後放在《施政報告》中公布,是正常的程序。今日我說的三個措施都曾出現在《施政報告》,包括上一屆最後一份《施政報告》和本人的《施政報告》中,但在執行上有很多細節,做過政府的人都知道,執行一些事宜時都會很痛苦,因為有很多各式各樣的考慮。難怪前人會說「治大國如烹小鮮」,但恐怕本人今日作為行政長官已經沒有甚麼機會入廚房,我已沒有甚麼機會落廚,所以去到一些執行的細節,我或許真的不知道,但當我知道這些執行細節令到社會產生關注,令到一些我本來很想幫的基層工人受到影響,我便有責任,所以我剛才一開始說我是責無旁貸,我不會怪責去制訂這些執行細節、去「煮飯」的那些同事。既然現在知道在執行過程可以改善,便馬上改善,所以今日以最高效率──過去幾日每天都開會,來向大家公布這三個涉及福利和勞工的措施,我們是有一個新交代,有一個更好的落實方法。
 
記者:想問其實這次長者綜援這個措施是否「好聽」點便叫從善如流,難聽點便叫「跪低」?另外,想問當初說調高長者綜援年齡是想鼓勵就業率高些、多些人工作,但是現在這麼寬鬆,任何人去到那個歲數、是健全的都領取到的話,會否使找工作的意欲會低些,會否變成自打嘴巴?以及如果找工作要有補助金幫助的話,為甚麼其他年齡層沒有?
 
行政長官:羅局長你回答吧。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剛才我也有提到,我們希望最重要能夠做到鼓勵他們就業。因為現時綜援制度的就業支援涵蓋至59歲的人士,慢慢逐步至60歲就會停止,所以我們希望將這個工作繼續延續和協助他們。綜援制度的資料告訴我們,不少健全人士實際上都肯出外工作,所以有這個豁免計算入息的方法。剛才所說,我們會繼續思考是否可以再優化,增加他們就業的動力。
 
  我相信令健全人士就業,對他們在身心上都是好的,這個工作我們會努力做。我看不到這個問題在原則上有何變化,不過在優化上希望能夠做得更加好,協助他們。
 
記者:但給錢如何可以每人有,即如果單單給錢的話而不是有些……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我不太明白你的問題。因為綜援設標準金額、特別津貼,我不知道你的問題是否代表……
 
行政長官:你可否重複你的問題,因為我也不明白。
 
記者:即意思是原本說要調高年齡便是想他們有多些人工作,那年歲數你們認為他們還能工作的便去工作,那便不會有這麼多人領取綜援。但現在無論如何都會給錢他們的話,那怎樣做到令到他們去工作的效果?如果只是給錢的話,如何令他們更想去工作?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整個就業支援最重要的目標,是希望健全人士可以透過就業改善生活,因為綜援只是提供一個所謂最基本的生活保障。當然,現時增設「就業支援補助金」,我們相信都是提供一個很基本的生活水平,他們仍然得到這些就業支援,加上豁免計算入息的安排,我相信應該有足夠鼓勵讓他們出外工作。
 
行政長官:或者我再具體幫你去明白這件事是甚麼回事。假設二月一日後這個新政策推行,一位61歲人士來到我們的社會保障部,我們便會為他提供剛才我說的自力更生支援計劃,無論由社署提供或由非政府機構提供。但是在新政策之前,這位61歲人士來,我們保障部的姑娘會跟他說,你是屬於長者年老類別、不應該工作、是非健全人士,分別就在此。所以不只是錢或金額的問題,社會上人人都想自力更生,亦不會說領取了3,500元後就一定不工作。我現在手上沒有數字,或許葉署長可以補充──今日正領取長者綜援類別裏的長者其實都有工作,都享有豁免入息,但是對這些人士,我們會說其實你不用工作,你都是非健全人士,不過如果你要工作的話便工作,同樣計算一個豁免入息。他日,我們便說你是60到64歲,我們主動積極幫你去找工作,分別就在此。
  
記者:特首,你好。想問這個「就業支援補助金」,是否即是受助人如果成功求職就不會再發放?還是一直發放?他找到工作的時候是否會根據他的標準金額去扣,視乎豁免入息上限?另外就是今次這個補助金是否涉及經立法會批出新的錢,還是透過部門的內部資源調配就可應付得到?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我想剛才都已重複說過,這是基本上作為一個補助金,只要他是一個60至64歲的健全人士,他就可領取,只不過在這個過程我們亦會繼續向他提供就業協助。現時,正如剛才特首所說,我們沒有很仔細地計算有關金額有多少,不過如果就算有,很初步思考我們內部的資源調配都能夠滿足該調整。
 
記者:特首,你好。想問剛才特首說ESS(「就業支援補助金」)時,主要是為了鼓勵就業,但政府是否承認這班中高齡人士,求職是有困難,或者他們本身可能因為程序或制度的規限,而不在傷殘成人或體力欠佳的成人組別,政府做這件事的目的是甚麼?你想幫他們還是鼓勵他們就業?這亦是社福界的爭議。另外就是關於補貼,因為長者綜援有另一些補貼,例如牙科、配眼鏡等,這班60至64歲的中高齡人士,會否給予他們這些補貼?另外,昨日立法會已經通過要求你們擱置這個調高門檻,你有沒有信心這個不知道是否「補鑊」的措施會得到立法會的支持?
 
行政長官:羅局長。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剛才提到,就算大家思考一個55至59歲的人,今天他求職,相對一個40至44歲的人,都有不同的情況。
 
  所以如果大家思考剛才我講一個數字——都幾奇怪,當我昨日上午在立法會說的時候,沒有一份傳媒報道我說的數字——即七成的55至59歲正領取綜援的成人,屬於健康欠佳或有殘疾的人士。實際上只有三成,換言之就算是55至59歲現正領取綜援的朋友,都只有小部分屬於健全人士,是需要出外求職。所以到60至64歲,我相信情況亦會更加明顯。當然,所以正因如此,我們需要看在就業支援計劃,如何加強和優化以幫助他們。
 
  究竟我們可否得到立法會議員的支持?我們會繼續在有需要時與他們溝通。因為我相信始終綜援制度都比較複雜,而有不少朋友都會有一些誤解,希望釋除他們的疑慮、誤解和一些可能是擔憂。我相信是可以得到大家的接受。
 
行政長官:多謝各位。

(請同時參閱談話全文的英文部分。) 
 
 
2019年1月18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9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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