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行政長官於勞工福利措施記者會開場發言(只有中文)(附圖/短片)
*******************************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一月十八日)就有關多項勞工福利措施的執行舉行記者會。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劉怡翔、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博士、社會福利署署長葉文娟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首席助理秘書長(庫務)朱麗芳亦有出席。以下是林鄭月娥的開場發言:
 
各位傳媒朋友、各位香港市民:
 
  今日這個記者招待會是就近日有幾項勞工福利政策執行的情況在此作一個交代。大家會留意到今日我們背後的屏幕是沿用了二○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我公布特區第五屆政府班子時的屏幕,裏面寫着要達致我在競選時「同行」的口號。本屆政府的班子、官員、公務員是需要以一個「關心」、「聆聽」和「行動」的施政態度,日常的工作是更多「創新」、「互動」和「協作」。
   
  我今日選擇用這個作為我們這次記者招待會的背景,是希望可以再次向市民重申我們這個承諾。本屆政府的承諾是以一個關懷、聆聽和行動的施政方針服務香港市民。我亦對我自己的同事,無論司局長、政治委任官員或公務員有這個要求,大家要在工作上尋求創新和突破,要多些協作在部門與部門之間的統籌,亦應該與社會各界有更多互動,所以這承諾將會在本屆政府未來的三年半我們都堅守的。另一個目的是希望提醒──提醒我自己本人、提醒我的政治委任同事和所有特區政府的同事,我們真的要認真去落實這個我們對於市民的承諾。
   
  就那三項近日推行的勞工福利政策,政策目標是存在的,亦不是突然間想起要做一些事,而是經過一段時間的醞釀,亦先後在不同的《施政報告》裏提出過,這三個措施都可以說是有理有據,但在落實執行時是大有改善空間。所以在過去這一、兩個星期,當立法會議員、社會上關注的人士甚至是傳媒的報道或評論,反映了這三個政策可能在執行上出現了種種問題。我作為行政長官,儘管這些是很運作上問題,但都是責無旁貸,要領導特區有關官員解決這些在執行上出現的問題。所以在過去幾日,差不多我每日都要召開跨部門會議去了解究竟在執行上出現了甚麼問題,我們有甚麼補救方法。
   
  首先,我不知道大家是否完全掌握我提出的這三項近日將會落實執行的福利和勞工措施,所以我簡單說說。第一個措施當然是引起很大的爭議、關注,傳媒也廣泛報道的,就是把社會福利署下的綜援制度中一個名為長者綜援類別的年齡界別由今日的60歲改為65歲。如果大家了解的話,申領綜援是有不同原因,所以綜援系統裏有不同的類別,其中一個就是長者綜援受助人這個類別。其他的包括非長者,即我們俗稱的健全人士,因為失業、低收入、單親的原因需要領取綜援;同樣,非健全人士亦有因為健康欠佳或傷殘而領取綜援,所以是一個類別的劃分,不是在說不讓某一些人士領取綜援,這個我必須要強調,因為綜援系統是香港社會一個非常重要的社會安全網,這個安全網是不會有損破,令有些人士沒辦法進入這個安全網得到一定的保障。
   
  第二個措施,其實與我們現時在說的就業援助,亦是正在說的綜援系統有一定關係,但是或許在社會上未被廣泛報道,就是社會福利署本來按已經是幾年前提出為支持或支援一些需要找工作做的綜援受助人,社署委託了一共26個非政府機構,在港九新界各區一共有41隊支持就業的援助隊伍,但由於過去因失業領取綜援人士的數字大幅下降,所以審計署都曾經提出一個意見,希望我們優化、重整,從而做到更物有所值。本來今年三月要整合這41支隊伍成為比較少的數目,更加聚焦去幫助有需要人士,所以無可避免讓人感覺正收縮一些支援綜援受助人的服務。
   
  第三個措施就是我本人在這屆政府提出的,對於政府各個部門外判合約裏的非技術員工,我們應該為他們提供更好的僱傭福利,所以我在二○一八年《施政報告》提出了在二○一九年四月一日之後,這些基層非技術員工在一些外判合約裏將獲得更好的福利。這包括三方面──第一,持續做滿12個月,我們會為這些員工提供一個6%約滿酬金;做滿一個月他們亦會在法定假期有薪金;如果在八號風球或以上他們要工作,亦在合約裏會給他1.5倍工資。
   
  這三個看似都是很合理,亦有根有據的措施,在執行上出現了不同的問題,在過去這段日子引起一些關注,所以我們今日會提出一些改善執行的措施,具體情況由兩位局長講解,我會簡單說說我們的目標。第一就是長者綜援年齡界別的改變是純粹配合香港人口政策,因為人的長壽和人口老齡化令我們過去幾年推出了不同有關退休年齡的措施。大家都記得,例如新入職公務員的退休年齡是65歲,二○○○年後入職的公務員亦可以選擇做到65歲;有些叫乙級的保安員亦修改了法例,可以由65歲提升到70歲;勞工處和僱員再培訓局亦特別推出了一些針對中高齡就業人士的支援服務。整體目標都是希望能夠為香港提供更多勞動力,亦回應到這些中高齡人士其實都有志就業,改善自己的生活條件,但礙於不夠支援或有其他減低他們工作意欲的安排,令他們無法就業。所以,在這個情況下,我們根本一定不是為了省錢,這個措施完全沒有,再說一次,完全沒有節省綜援開支的考慮。
   
  有見及此,我今日提出為了讓這政策能夠更加有利於受助人,可以落實推行,我們將會在這政策生效當日,即是今年二月一日,就會為60至64歲健全申領綜援的人士,即是一般因失業領取綜援的人士,同時發放一個新的補助金,名稱是「就業支援補助金」(Employment Support Supplement),以顧及他們要去找工作或者就業時候的特別情況,從而鼓勵他們投入勞動市場。這個新的「就業支援補助金」是同時發放,與其他他們享有的綜援金,譬如標準金額、租金津貼,是同時發放,無需申請,亦不會因為這位受助人無辦法找到工作而扣減。
   
  這1,060元是怎樣計算出來呢?它就是等於今日的單身健全長者和單身健全成人的標準金額的差額,亦是社會上廣泛在說相差了1,000元的那個分別,所以這次我們會提供這個1,060元的「就業支援補助金」。一如其他社會保障的標準金額和補助金,它亦按年按着通脹調整,所以籠統來說,實際這些60到64歲申領綜援的人士,他們獲得的綜援金額是不會減少的。反之,一個健全、可以找工作做的綜援受助人,我們會為他提供整套的就業支援措施,待會請羅局長在此詳細說說。
   
  至於第二點,指可能會影響那41隊由26個機構正提供的自力更生綜合就業援助計劃,當然正如我剛才所說,它都有理有據的,因為以前審計署認為這些隊伍成效不高、使用率偏低,所以社署要整合它。但時間上又似乎好像不太吻合,一方面我們要求更多人需要這些服務,因為60到64歲申領綜援的健全人士將會被轉介到這些服務機構以接受支援服務,但是如果同時間,例如三月底,社署要整合減省這些服務,便好像有少許自相矛盾。所以,我今日宣布這41隊綜援自力更生綜合就業援助計劃將會延續一年至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為止。當然你會問那之後如何?稍後我再會說一說,我們有一些議題需要爭取在今年內作出檢討的。
   
  第三個其實在目標和理據上是完全沒爭議的,反之是得到議會很大的支持、社會很大的認同,就是改善在政府服務合約裏非技術員工的待遇。大家都記得,我都公開說過幾次,我曾經在去年農曆新年後,在二月二十七日請了200多位在我們幾個部門裏當非技術員工的朋友到禮賓府,一方面是趁新春期間向他們表示感謝,另一方面亦是聽他們對於現在做這些合約員工的意見,包括一些聘用他們的合約承辦商對於今日政府批出合約有甚麼意見。其後就由勞福局局長領導一個政府內部小組去檢討我們如何採購這些有大量非技術員工服務的合約,在今年的《施政報告》公布了改善合約裏非技術員工的僱傭福利。大體上直接員工受惠到的福利有三項──第一,就是持續做滿12個月的外判員工可以獲得6%的約滿酬金;第二,受僱滿一個月,他可以享有法定假日的薪酬;第三,如果在八號風球或以上時他需要工作的話,他亦可以獲得1.5倍工資。
   
  但是問題就在生效日期上,因為要改動很多新款合約注入這些新條款,所以它的生效日期定於二○一九年四月一日。出現了的落實執行情況就是當我在十月十日宣布了有新政策會推行,由十月十日開始到今年三月三十一日各部門批出的合約,因為是未有新合約條款出現之前,他們都只能夠以舊的合約條款去招標及批出合約,所以這批員工未能夠享有我們將於二○一九年四月一日可以推出的一些加強改善僱傭福利的條件。這個事實上不是很理想,因為既然可以說得出這個政策,是希望盡快到位,可以幫到更多非技術員工。經過初步評估,事實上有不少這些合約的,從三大採購部門,即是房屋署、食環署及康文署得到的資料,好像我剛才所說,由二○一八年十月十日我在《施政報告》公布改善的政策,到二○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以舊的合約條款批出或將會批出或將會招標的這種非技術員工的合約大約有120張,涉及的員工、非技術員工超過10 000人,總合約金額是52億元,有些合約是一年,有些是兩年,有些是三年的。你可以想像如果有一個合約承建商,它投了一個合約是今年二月一日以舊的條款生效,但這個合約期是三年的,換句話說,在它這個合約內的非技術員工在未來的兩年零十個月,他都只能夠以舊的,即是沒改善到的合約條款受聘,這是非常不理想的,可能亦有些議員認為是同工不同酬的現象。
   
  所以,我又決定在今日宣布,政策的目的是確保所有在新政策公布之後,即二○一八年十月十日《施政報告》公布當日起至二○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政府各個部門批出涉及這些非技術員工的合約,所有工人都能夠在今年二○一九年四月一日起享有我剛才說的三項僱傭福利。我們現時估計涉及的額外開支,以剛才說的120張合約,大概總合約金額是52億元,涉及的額外開支是超過三億元,但這是一個初步評估。如果有在這三大部門以外的其他部門,同樣有這個現象,同樣有這種合約,一律都是按着我今日公布的方法來做。我們會補足財政給這些部門去履行他們在新的合約之下需要動用的款項。當然仔細的工作相當複雜,因為已批出的合約是要政府與這些合約承辦商更改合約;正在招標的合約須要更改招標條款;未招標的合約亦須要重新注入這些新的合約條款,是由四月一日生效,但是為了保障及讓更多基層員工能夠享有我們已經有決心去改善的僱傭福利,我覺得這大量工作和額外開支是完全值得的。
   
  這三個落實執行的措施看來我們都能夠提出一些改善方案,希望我們進一步真的去執行時,能夠不引發更多關注或問題。在此,我停一停,請兩位局長再詳細說說。當然勞福局局長負責的是綜援制度,所以無論是關於長者綜援的定義,或者這些非政府機構提供的就業支援計劃都是屬於勞福局和社會福利署的。今日大家見到劉怡翔局長在此是因為政府的服務採購政策是屬於財經事務及庫務局中的庫務科統籌和負責的,還有如果要補足開支的款項都是由庫務科來負責,所以劉局長會向大家介紹一下接着的工作會是怎樣進行。先請羅局長。
  
 
2019年1月18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7時56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