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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答問會答問內容(三)(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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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麥美娟議員。
 
麥美娟議員:行政長官,首先我要多謝你接納我們工聯會的意見,我們多年要求要改善外判合約條件,你接納了我們的意見。但是在我們工聯會陸頌雄議員昨日在大會問了一個書面質詢,裏面是有關政府今年四月一日改革外判合約制度的時候,當中可能會出現一些新舊合約外判工同工不同酬的問題,對員工的保障是不對齊的。事實上我們在昨日局長的答覆裏,我們看到新合約制度四月一日生效,但是最少有三十多個合約是今年一月至三月生效的,合約的內容是完全對我們現在的外判工保障不到。所以我想問問行政長官,究竟你有甚麼措施可以幫助到這一批在今年內合約生效,而在四月一日改善之前生效的那批基層員工?而事實上這一班外判的基層員工,很多都好像行政長官你一樣──60歲以上,每天做足十多個小時以上的工──而且你剛才說熱到沒開冷氣睡不着,但事實上我們這一班外判的工友,很多是窮到連安裝冷氣的錢都沒有。你們60歲以上做十多個小時,但是你們高薪厚職不憂做。這一班外判工友60歲以上,做十多個小時,但他們不斷被人剝削。行政長官,你有甚麼措施可以幫助他們這一班在新合約生效之前續了約的員工,讓他們免受剝削?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行政長官。
 
行政長官:麥議員,對於政府外判合約服務的工友,我是充滿敬佩的,所以去年我聯同幾位局長請了一、兩百位這些工友到禮賓府,有一個茶會,讓我親自感謝他們,亦在那個機會聽了他們和他們的承辦商對於如何可以改善整個外判制度的建議,現在經過了有關部門的努力,亦會在四月一日推出。但每一次新措施的推行都有一個分水嶺,英文叫cut-off date,即是之前和之後。在之前已經批出的合約當然是受舊制度規範,所以未必有一個很容易解決的方案,我亦不知道數量有多少,或者我請有關的劉局長看看這些外判的合約,麥議員你說的三個月,即是由二○一九年一、二、三月外判合約的情況是怎樣,我們再看看有否空間可以作出一些適度的調整。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麥美娟議員。
 
麥美娟議員:主席。行政長官,根據昨日局長給我們的答覆,其實這三個月裏新合約大約有三十多個而已。其實如果政府願意用錢補貼,令這一班新合約的員工同樣可以得到四月一日之後生效的保障,便已經可以解決到他們的問題。行政長官,你肯不肯幫這一班被剝削的員工?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行政長官。
 
行政長官:麥議員你給時間我們看看,因為我一般都不想貿然站在此答應一些我自己不是掌握得很充分的要求,所以你給我們時間去看看,我們盡快給你一個答覆。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何君堯議員。
 
何君堯議員:行政長官,我在此藉着這個機會多謝你有一個肯願意聆聽和採納意見的態度。在去年十月十日,你的《施政報告》裏更具體地落實了太陽能設施,對環保方面來說,是採取了務實的方案,亦容許了在這些新界的屋宇天台上面安裝這些太陽能。我相信這一個大家也會感受到、遲些會享受到的好處。今天我想跟行政長官分享一事,就是在長遠房屋策略這個範疇裏,我們明白政府亦希望在未來十年裏製造45萬個住戶單位,但是這個始終遠水不能救近火。目前來說,亦有很多人正在輪候公屋,時間一般輪候是5.5年,即是五年半,在這段期間裏,可否有一個臨時措施重新重置這個過渡性房屋,用以解決某些人的燃眉之急,特別是那11萬多住在劏房戶的居民?多謝。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行政長官。
 
行政長官:多謝。何議員都知道,在我第一份二○一七年的《施政報告》裏,房屋策略其中有一環就是正正說供應土地需時,我們必須用好現有資源,所以過渡性房屋是房屋政策的一環。為此,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在他的局裏亦成立了一個小組,專門與非政府機構、或是有意拿地或一些單位來做過渡性房屋、社會性房屋的去合作。我聽到有議員提出,那麼錢是否可以都「到位」些?這我相信在稍後的預算案都會考慮的。何議員提出那個可能是以前房署那些叫「臨屋」temporary housing area,或者更稍為差些,叫transit housing,即是譬如是有天災人禍、暫時沒有地方去而居住那些。但如果我們有這類土地,何議員,建這些可能都有一定的規模,不是建十個八個單位。如果有這些地,我們真是會義不容辭,即刻會轉作建公營房屋。所以,就是現在似乎有塊地可以有規模地起這些臨時屋的空間不多,因為一見到有這些地,房署很願意即時建公營房屋,無論是出租或出售。現在看來,這種你提的過渡性、臨時、短期的方案都唯有靠我們與非政府機構合作,無論在空置或一些私人業主拿出來的單位或一些土地來做這些過渡性房屋。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何君堯議員。
 
何君堯議員:我聽到行政長官的回應,但是「一人計短,二人計長」,我亦有一個明確的方案向行政長官提出,較早前我亦已經給了陳帆局長及蘇偉文副局長──就是在這個古洞,現在我們發展,我知道那裏有個地方,但除了古洞之外,你偏回向西,這個新田那地方,亦有一個很充足的土地,人口相對來說不是很多,但是很多地方都是用作停車場及露天倉,那個未必可能一下子做到這個長遠房屋發展,但是做臨時房屋或過渡性房屋,政府在這一方面來說,如果肯去想的話總是有辦法。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行政長官。
 
行政長官:多謝何議員,如果有個具體的個案,我們很願意去看。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謝偉銓議員。
 
謝偉銓議員:多謝主席。特首、主席,我上次在特首答問時提出有關元朗17億天橋,這個「天價」天橋項目突顯了其實香港現時很多基建工程都是功能單一化,就整體規劃及「以人為本」方面考慮不周,變成「以路為本、以橋為本」,做不到特首你倡議的共建宜居城市。今天我想問的,其實都與橋有點關係。大家看看這圖,這就是我們港珠澳大橋口岸的人工島,它其實很大,差不多有150公頃,整個接近粉嶺高爾夫球場的面積,但你看到這些黃色的都是路或天橋,好像意大利粉般「撻」在這裏,剩下來橙色的就是土地。那些土地零零散散地分散,甚至被橋等等圍着,變了島中島,那如何善用?其實,特首,大家政府方面其實努力覓地,如何多管齊下造地,但變了在這裏來說,那個人工島就予人感覺不是做到特首地盡其用、一地多用,變成了好像多地一用,甚至多地無用,浪費了在這裏。所以我想請問特首,如何令相關政府局或部門在發展基建時,譬如建橋、建路,大家可以真的坐在一起做好規劃,令土地可以善用,做到特首你希望將香港變成一個綠化、智慧更宜居的城市?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行政長官。
 
行政長官:謝議員特別提到的個案,即是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人工島,我都深有體會。我覺得那麼辛苦去填了這地,其實上面只有一樣東西,就是這個公共設施。事實上是未做到我今日倡議的地盡其用,但我們亦未放棄,我們應該稍後會或者聯同機管局一同研究,既然現在有一個「機場城市」的大概念,那裏如何可以再用好它的topside,即上蓋,或者其他地。但這些往往要在很早規劃去決定,不是現在事後入去再看看,因為我都看過,現在事後進去是沒有一片很大的地,因為已經有個大樓,然後旁邊一堆一堆那樣,一些零散的地是比較難的。所以往後,就正如你剛才用了四個字,直的要「坐在一起」──負責規劃、運輸、商業的局長都要大家坐在一起,將大家所有的訴求放在桌上,然後看看在這個項目中,可以如何以最大效益去滿足各方面的訴求。現時的機制未盡完善,很多時候都是我本人叫他們坐在一起,來看看有甚麼方法解決。但我都要想究竟往後如何有一個更加好的制度,可以令這些規劃在很早期已經被考慮在內。其實除了用好土地,如何設計好城市景觀亦很重要,謝議員會記得我擔任發展局局長期間都是非常重視城市景觀,這個更需要更多人坐在一起去討論。今日我不能每一個項目都推倒重來,但可以向謝議員或各位議員說,未來在這些規劃上,我們希望可以兼顧發展的需要及城市景觀、保育的需要。多謝,謝議員。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謝偉銓議員。
 
謝偉銓議員:很多謝特首你這麼正面的回應。我相信在特首領導下,一定會做到更好的成績出來。我想就人工島,亦想特首研究一下,雖然規劃或興建已經超過十年,在這方面很多東西可能現在都不合用了,尤其是我看例如過關車輛那方面,大大話話有七十至八十個,我上星期去看過,半小時不超過五輛車過,全部都是私家車,那是否需要這麼多?這方面來說,雖然說規劃已經定了,已經興建了,但我都希望特首在這方面不要放棄。有些土地方面造了出來,其實可能很簡單便可以善用到。多謝,特首。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行政長官。
 
行政長官:謝議員提出的觀察很準確,可能港珠澳大橋建遲了十年。原本說是用來做貨運,恐怕是由於貨運業的改變及香港受到鄰近碼頭的競爭,現在這方面用港珠澳大橋,不過當然現時是言之尚早,有些貨櫃業司機說要調較亦需要一段時間。但客流是非常高,所以在設計上是否可以短期便作一個結論而去改變,我覺得要審慎一點,看看尤其是在粵港澳大灣區下,會否多了這些車流返回來,但無論如何我們會不斷檢視,按剛才黃定光議員提議,既然興建了那麼好的基建,都需要把它用好。如果發覺有些情況改變了,我們都會適時作出相應的改變。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鄭松泰議員。
 
鄭松泰議員:林太,在二○一二年三月份,梁振英和唐英年競逐特首選舉期間,正值面對着西九門利益申報問題。當時梁振英解畫,他說沒利益輸送的問題就無須要做利益申報。今日,鄭若驊司長在她那份報告中說為甚麼不檢控梁振英UGL事件正正是採納了這個觀點--沒有利益輸送就不用利益申報。我想問的問題是,是否現時特區政府正式採納了梁振英他定義的利益申報指引作為日後或是將來公務員利益申報的方向或標準?多謝主席。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行政長官。
 
行政長官:正如我剛才所說,律政司司長在檢控工作的專業判斷我不會加以評論。不過,我就這樣聽,鄭議員可能是簡單化,或是扭曲了律政司發出的聲明。所以最好的方法就是你再去看看當日律政司發出不提檢控聲明的內容,是否真的用了你剛才講的字眼或那些理據。如果你有不清楚的話,我相信律政司的同事都很願意再解釋給你聽。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鄭松泰議員。
 
鄭松泰議員:是很清楚的,我並不是說叫特首去評價單一事件,問題是她那個聲明,最後一段的第三點是寫得「白紙黑字」寫到明--沒有利益輸送就不用利益申報,沒有這個問題所以不檢控。現時就是問是否成為將來公務員的指引?我並不是叫你單純評論梁振英的UGL事件,是整個特區政府和香港社會如何理解何謂利益申報。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行政長官。
 
行政長官:我們有整套文件可以與大家分享。有關於公務員或是政治委任官員的利益申報,包括行會成員的利益申報,我們有一套整全,亦相當嚴謹的制度。如果鄭議員有興趣的話,我們可以再傳閱給鄭議員知道。
 
(待續)
 
 
2019年1月10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9時07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