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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署理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在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動議《2011年個人資料(私隱)(修訂)條例草案》發言全文(四)(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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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署理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黃靜文昨晚(六月二十七日)在立法會會議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就《2011年個人資料(私隱)(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動議二讀新訂的第23A條的發言全文:

主席:

  我動議二讀新訂的第23A條,有關內容已載列於發送各委員的文件內。

  鑑於《條例草案》第3(3)條建議在《私隱條例》第2條中引入「法律規則」的定義,而該定義不包括「成文法則」,故此我們須於《條例草案》新增第23A條,在《私隱條例》第45(1)條內在「法律規則」前,加入「成文法則或」的字眼。這是一項技術性的修訂。

  我懇請各委員支持及通過有關的新訂條文。多謝主席。



2012年6月28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0時3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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