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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局長的薪酬增長8.1%,再追加自願減薪的部分則可能逾10%,你的理據是根據經濟增長等,但一般打工仔的薪酬也未必可以反映經濟增長。這麼大的加幅,你如何可以服眾?他們的表現一直以來都不令人滿意,如何可以說服公眾,成為加薪這麼多的理據?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首先,我們必須知道基礎是以二○○二年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所批准的水平為基礎的。這基礎就是剛才我所講的在自願減薪前的水平,即是每個月在於局長來說是二十九萬八千一百一十五元左右。這是立法會賦權予政府在招聘局長時可以撥備的薪金。在數年前,由於經濟問題和高級公務員亦有減薪,問責官員作出政治決定,亦自行自願減薪5.38%。這與再早前即二○○二至二○○七年在董先生(董建華)年代,如果我沒有記錯的話,當時的主要官員亦有自願減薪百分之十。政府換屆時,合約水平會回復至立法會在二○○二年所批准的水平,這是因為政府合約是要根據立法會財委會所批准的水平,在換屆時可以出現這情況。
現在的問題是,到新一屆政府時,獨立委員會需要決定在二○○二年立法會財委會所批准的水平的基礎上,是否有任何理據要作出調整。因為過去十年來都沒調整過,他們參考了數組數字,包括我剛才說過的經濟增長、通脹問題和外間市場的調查所得的數據;及公務員加薪等。現時建議百分之八點一,但大家要知道這並不是單一一個年度的調整,而是過去十年以來沒有調整過的一次調整。換言之,剛才我都說過,假設我們在過去十年都有調整的話,平均每年只是百分之零點七八而已,這是第一點。
第二點,大家看到這個數字,其實與外間的市場調查相若和比較吻合──中位數字(median)是百分之八;如果外間說的平均數(average),大家稍後會收到我們的文件,可看見同期的市場平均數更是百分之三十八,所以我們都是取一個較低的數值。
獨立委員會建議我們按通脹來調整購買力,即百分之十五點三,行政當局也沒有採納,而是採納一個比較低一點的數字。這顯示我們也認為在現時,一方面要平衡過往十年沒有作出調整,但另一方面,在調整時要採取一個比較自限的做法,所以得出百分之八點一這個結果。
記者:局長,可否坦明一點,逐一說說現時司、局長薪酬的比較現時的薪金,他們的增幅是多少?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假設第四屆政府在七月一日開始時,根據合約和根據立法會所批准的水平,把自願減薪的百分之五點三八回復到二○○二年的水平,換言之,局長每個月二十八萬二千左右的薪金,回復至立法會所批准的二十九萬八千一百一十五元這水平──若是立法會沒有任何新批准的話就會是這水平。若再根據這水平上調百分之八點一,就會是三十二萬二千二百六十元。這在我們剛剛在下午交給立法會的文件都有詳細列明,也有上載至互聯網,大家可以詳細看看這些數字。
記者:如果不是用二○○二年的水平,這個增幅其實是高於8.1%?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這要看你從哪個角度來看,所謂的加幅一定是有比較的。剛才我說過,自願減薪這件事並不是立法會所批核的一部分,只不過是在幾年前,問責官員因應需要作出一次自願減薪。在換屆的情況下,政府要給新合約予下一屆官員時,是需根據立法會財委會所批准的水平,放入合約中,所以合約內無論如何都會寫二十九萬八千元這個數字。現時在這個基礎上,我們採納了獨立委員會的部分建議,把過往十年沒有調整過的數字上調百分之八點一,具體數字就是我剛才所提的薪金。
記者:第一條問題是候任特首是否已同意你們提出的薪酬條款建議?第二條問題是今次的政治助理大幅減薪,是否反證了現時的政治助理是物非所值?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我們在把這建議呈交行政會議前,有透過現行兩個特首辦的安排,知會候任特首辦,但當然我們是不需要得到候任特首或候任特首辦的同意。因為我們每次換屆時,都是當屆的政府幫助下一屆去做,其中一個原因就是避免利益衝突。所以我和我的同事都要研究在下星期呈交立法會時,是由哪一位官員出席來尋求支持,這是第一個問題。但我留意到就政治助理的大幅減薪建議,候任特首的重組建議對這方面都有採納的。第二個問題請你說多次。
記者:來屆的政治助理會大幅減薪,是否反證了現屆的政治助理是物非所值?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我相信這是回應到社會上對政治助理在四年前,在訂定薪酬水平時比較偏高的一種比較強烈意見的一種回應。我自己亦說過,雖然我們每位政治助理同事都很努力工作,但很多時,第一,他們在「幕後」工作比較多,認知率並不高。第二,見到工夫的情況亦不多;另外,亦有個很現實的問題,就是有時政治助理要幫忙做立法會拉票的工作時,有部分的政治助理都不是那麼容易可以成功地接通電話找到相關的議員,有時可能需要其他較高級的同事幫忙。
所以大家見到今次我們是相應作出了兩個主要的調整,第一是薪酬水平,就是把薪酬水平大幅下調到較現行的百分之三十五至五十五還低,達到百分之三十。第二,把工作性質由比較多對內,調整為比較多對外、對基層、和對社區。這方面我們相信是獨立委員會的意見,亦能夠配合候任特首對下一屆的政治助理的角色定位的一項轉移。
我自己相信隨�茖丹熆鉦儔M薪金的下調,應該在某程度可以回應到幾年前,擴大問責制時的其中一個社會上的批評。亦透過這次大幅下調,大家看到純粹以現行架構來說,今次我們可節省五百萬元,其中最主要的來源是因為把政治助理的薪金大幅下調。
記者:薪金減了會不會擔心找不到政治人才?同時,現時立法會仍在「拉布」中,會否整件事會被拖垮?泛民仍始終覺得新的「三司十四局」未必可以符合民意,沒有民意基礎,會否擔心醞釀另一輪的「拉布戰」或其他戰爭?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你這個問題滲入了很多個問題。先就你原本關於聘任政治助理是否能夠培養到人才。這問題,不論是我以現行官員身分來看,或是候任特首、特首辦方面來看,政治助理的角色和定位應該是轉向的。第一,應該是恰如其分地做一些比較多對外和對社區的工作,多於對政府內部和對立法議會的工作。
第二點,以我做了那麼多年的公務員來看,每個月十三至十六萬元的薪金,不論我們如何就薪金總額的基礎作闡釋,相對於高級公務員同事來說,這都是比較高的薪金,引致有時他們在履行職責時,反而或許會造成一定的障礙也不一定,所以下調時其實是令到他們在工作時可能更會得心應手。
第三,會令我們比較容易招聘人才,因為我們也需要顧及用某個薪金聘請一位同事時,也要他做回那個薪金要他做的工作,所以薪金下調時,我們可選擇的情況反而會多一些。
最後,在培養人才方面,就算薪金按建議下調,若聘請一位政治助理,仍可以達到十萬元一個月,也是個相當不錯的薪金。我估計就算聘請兩位、每位五萬元月薪,仍有一定的吸引力。所以我認為有了這個彈性,對吸引人才進入政府工作,對他們定位、對他們以後工作的順暢,其實是有幫助的。
記者:你在上星期提及獨立委員會的報告時,說到委員會有考慮可加可減機制,今次是否表示不會實施?原因為何?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不是。就可加可減機制方面,大家都知道,正是因為沒有調整機制,所以有關薪酬在過去十年都沒有調整過。由第四屆開始,每年大約是下一年的七月一日會再調整一次,是跟隨通脹的丙類綜合消費物價指數(CPI(C))來調整。(CPI(C))在過去是有正數亦有負數的,如果是負數時便要減,正數時便會加。行會成員、立法會議員的薪津的調整都是使用這個機制,我們只不過是與他們看齊。這亦是較客觀和透明度較高的,因為這方面是不牽涉任何政治決定,是多少就是多少,所以反而是個比較客觀的可加可減機制。
記者:關於政治助理方面,羅范椒芬(候任特首辦主管)曾說過下屆政府準備批一筆錢給每個政策局聘請。這個建議是否每個局有十萬元,還是這個只是薪酬上限,每個局的那一筆錢由下一屆政府決定?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若這建議能獲通過,每個局若需要聘請政治助理的話,不論是要聘請一位、兩位,甚至十位都好,這個一筆過的撥款的上限都是為一百二十萬元。換言之,任何局長或司長、副司長需要聘請政治助理,不論聘請多少位,總薪酬的有關開支都不能超過一百二十萬元,而每位政治助理的薪金每月最多只是十萬元。因為若以一百二十萬元為上限的話,若一個月便付以一百二十萬元來聘請便好像是太高,所以我們有兩重上限。
記者:將來政治助理的工種是與現時不一樣。現時他們是處理一些政治游說的工作,未來對議會或是對stakeholders(持分者)的游說工作會如何調整?會交給公務員處理還是交由副局長、局長來處理?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以我作為政治委任官員的四年經歷來說,我印象中比較多時間是由局長和副局長肩負政治游說工作,政治助理當然會幫忙,但就過去來說,主要是與業界接觸較多,譬如教育局的是與老師或教育團體有較多的接觸;環境局的可能與環保團體的接觸較多,他們都有做很多這方面的工夫。但正如我剛才所說,這些工夫未必是市民大眾很容易看得到的。而因應候任特首的主張,要政治委任的官員多些「落區」、多些聽民意,預期「落區」聽民意、諮詢──即public engagement的時間和工夫要比現時多,我相信政治助理在這方面可以有較大比重的協助。當然有時在「危急存亡之秋」,政治助理有需要做「全程監察小組」的工作或往立法會幫忙「箍票」,例如未來這個星期需要做的,也是很難避免,也要「拉夫」。我預計他們的工作都是多元化,不過比重是會側重於「落區」和收集意見。
(待續)
完
2012年5月14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22時4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