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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律政司司長黃仁龍資深大律師及環境局局長邱騰華今日(十月十一日)下午就立法會廢除《2010年郊野公園(指定)(綜合)(修訂)令》決議案會見傳媒的談話全文(中文部分):
環境局局長:各位新聞界朋友,將軍澳堆填區在立法會內所討論的問題,經過立法會主席今早的裁決,我相信在星期三時,就《修訂令》的小組主席所提出的法案和我的法案都要作一次投票。我亦希望藉這個機會重申一下,即是從政策的立場,稍後亦會邀請律政司司長就�茠k律觀點為大家解說。
就�荓N軍澳堆填區必須要在將軍澳的郊野公園內劃出土地這個決定,其實並不是源於今日,其實在過往的四、五年,我們經過很詳細的討論、諮詢,處理了很多不同的聲音,以致即使交到立法會審議時,亦就�茤~民很多意見作出積極的回應和改善措施,目的只是一個,希望我們能夠共同面對和承擔香港要處理的廢物問題。
這個堆填區是三個堆填區中第一個最早會在二○一三年填滿的堆填區,因此,我們必須要及早作出準備。其實在應付這個問題上,不單止是堆填區需要擴展,其餘的一些方法、政策,包括如何修訂法例去促進市民減廢,又或者是用一些現代化的設施使到堆填區可以早日被一些更現代化和無害的方法來處理,這些都是我們必須要做的。
討論到了今天,我想我們仍然都要面對一個問題,就是香港的都市廢物將來要如何處理?用甚麼方法會較現時的更好呢?這方面政府是持開放和誠意去與立法會和全港市民一起討論的。
法案現時到了這個地步,其實少不免都對於我們在處理這個堆填區的時間表有一定的影響,因此,我們亦會檢視有甚麼工作可以壓縮時,可以及早作出應對。亦要審視其他的措施,包括我剛才所提出的,其他堆填區的擴展情況是否可以加快,又或是其他現代化設施,譬如一個現代化的焚化設施是否需要及早或是增加它的建立,在其他法案方面,如何減廢方面,我們是否需要審視這方面的時間表,這方面我們會繼續做的。
無論如何,我們希望繼續與立法會以一個合作和負責任的態度去處理我們今日和明日仍然要面對的廢物處理問題。或者我請律政司司長就法律問題向大家解釋。
(待續)
完
2010年10月11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9時41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