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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務處處長出席「禁毒教育」校長研討會致辭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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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警務處處長鄧竟成今日(七月四日)出席「禁毒教育」校長研討會以「攜手禁毒」為題的致辭全文:

  黃仁龍司長、各位校長、教育界人士、各位嘉賓,大家好。

  很高興出席今日的禁毒講座,相信大家都留意到全球各先進城市,包括香港,都正面對青少年吸毒的問題。作為全港最大的執法部門,香港警察一直以積極及認真的態度去打擊所有與毒品有關的活動。藉此機會我希望向大家介紹警務處於禁毒工作所扮演的角色,從而加強彼此的合作與溝通。

  除了執法,警隊亦積極參與教育及預防方面的工作,並且透過「跨部門」、「多專業」的合作模式,與保安局禁毒處、教育局、勞工及福利局、食物及壎竻蔚O持緊密聯繫,務求以全方位的方式攜手處理青少年吸毒這個社會大撲ㄚD常關注的問題。

  然而,單憑警察的力量並不足夠,我們極之需要社會各界的配合,特別是在座的每一位校長及教育界人士。為此我今日特別以「攜手禁毒」作為主題,希望在座各位多了解警務處在禁毒方面的工作,大家同心攜手,為我們未來社會棟樑的健康成長而努力。

  單從警方數字來看,近年涉及青少年的毒品案件有顯著上升的趨勢。就以過去兩年為例,二○○六年共有1 048名21歲以下青少年因涉及毒品案件而被捕,二○○七年則有1 809人,上升761名,升幅高達百份之72.6。而最令我們關注的是涉及毒品案件而被捕的青少年有「年輕化」的跡象。二○○七年10至15歲因涉及毒品案件而被拘捕的青少年較二○○六年多117人,上升百份之12.5。至於今年頭四個月亦比去年同期多百份之50,比起二○○七年最後四個月亦有百份之4.5的升幅。雖然升幅有放緩跡象,但情況不容過早樂觀,各界仍須努力合作去解決毒品問題。

  在座各位校長當然關注在校內發生毒品問題的情況。在二○○七年,警方錄得18宗在校內發生的毒品罪行,共拘捕37名學生,當中半數屬於較嚴重的毒品案件。今年頭四個月,我們亦錄得八宗案件涉及11名學生,其中六宗屬於較嚴重的毒品案件。

  除了上述令我們憂心的罪案數字之外,一些令人痛心的嚴重個案仍然歷歷在目。在此我向各位舉出兩個個案,第一宗案件是發生於去年六月,四名13、14歲的初中女生因身體不適被送往醫院,其後發現這四名女童趁小息時間,於校內透過一名高年級男生購入一些「K仔」毒品,並隨即在校內吸食,因而導致身體不適。第二宗則發生於前年暑假期間的一個清晨,一名13歲女童在旺角一所的士高因吸食「K仔」毒品而暴斃。這兩宗案件都涉及年青的學生,這情況是我們絕對不願意見到的。我相信在座各位當時都會慨歎,並且希望可以盡快找出辦法去解決青少年人吸毒的問題。

  以上兩個嚴重個案,分別發生在校內和校外,這情況再一次顯示青少年吸毒問題趨向複雜化,而任何人,包括政府、學校和家長,都不可以獨善其身,大家一定要「攜手禁毒」,我們才會有希望解決這個對社會發展會造成深遠影響的問題。

  對於學生的校外活動,包括交朋結友,娛樂消遣,我明白校方是很難作出全面的監管。但我們期望透過家長、學校、各政府及社會服務機構的通力合作,能夠預防和及早識別一些需要我們協助的青少年,使我們可以在問題發生的初期制定針對性的處理方法。

  根據一些對青少年吸毒的研究顯示,12至15歲的青少年越早接觸毒品,他們成年後染上毒癮而變成慣性吸毒者的機會越大。英國最近亦發表一份報告,指一名青少年若果在20歲已經染上毒癮,納稅人平均要為他支付相等於港幣1,200萬元作為終身治療的費用。大家都知道,預防當然勝於治療,但是另一方面,及早介入、鎖定一些正被毒品侵害的青少年,並提供適當的治療及康復輔導,對年輕吸毒者本身及整個社會發展和資源運用都會有正面的幫助。

  警方一向高度重視一切販賣毒品的活動,而我已將「打擊毒品的活動」列為二○○八年警務處的首要行動項目之一。在對付毒品問題上,警方採取「堵截毒品流入」、「打擊販賣毒品活動」、以及「預防教育及宣傳」三個主要策略。

  首先在「預防教育及宣傳」方面,策略的成功與否取決於社會各界的參與和支持,故此警方採用多界別參與的形式,在各警區舉辦超過50個各類型的青少年活動,目的是增加青少年對毒品的認識,以及防止青少年罪行。而警方亦會配合保安局禁毒處的禁毒教育及宣傳工作,定期在中小學舉辦講座,向青少年灌輸禁毒訊息。

  為防止中、小學生干犯罪行,我們設立共58個「學校聯絡主任」的職位,為警方、校方及學校社區之間的聯繫提供一個平台。聯絡主任會個別或採用小組形式會見由校方認定的問題學生,從而提早介入協助,使學生建立正確的價值觀及紀律。本年度,警隊計劃多增27個學校聯絡主任,目的是要進一步增強警方與學校的聯絡和合作,針對打擊兒童及青少年吸食或販賣毒品。

  在等級性懲教方面,警方會因應青少年毒品個案的嚴重性而採用警司警誡計劃。而自二○○七年十月起,在施行警司警誡之前,警方會為干犯毒品罪行而被拘捕的青少年進行尿液測試,以確定他們有沒有染上毒癮,如有的話會立即為他們安排轉介及治療服務。

  為進一步加強警司警誡計劃的成效,今年警方的青少年保護組將增加六個新職位,包括一名警長及五名警員,令所有曾接受警司警誡的青少年罪犯均會被轉介至青少年保護組接受督導。完成一年或六次督導探訪後,警方會就個別青少年的操行及改善情況作出評估及檢討,以決定未來的督導安排。

  除了保護青少年組監管機制外,我們在有需要時會將個案轉介予社會福利署或教育局跟進。個別兒童及青少年,若他們被認為是有需要接受三個或以上機構的服務或已曾經接受多於一次警誡,在家長的同意下,警方會轉介他們的個案給社會福利署考慮舉行「家庭會議」,讓不同範疇的專業人士共同考慮涉案青少年的需要,並制定一套跟進方案,確保及時轉介至合適的服務機構。

  在執法方面,警方在各個層面「堵截毒品流入」本港。我們一直與內地及其他鄰近主要毒品來源地的執法部門保持緊密合作,務求在毒品流入香港前作出堵截。以二○○六年為例,透過香港警方的情報及聯合行動,內地及鄰近國家成功在各地堵截了1.5噸各類型毒品;而在二○○七年截獲的毒品數字更進一步增加至2.5噸。

  近年毒販因逃避警方拘捕而改以「螞蟻搬家」方式將小量的毒品偷運到香港境內,針對這個問題,警方與海關人員於去年八月至十二月期間進行了反中港跨境販毒行動。我們聯手破獲共51宗販毒案件,並拘捕60人,檢獲總值一千萬元毒品。

  青少年往往是在街上留連的時候或在娛樂場所內,接觸到一些壞份子及透過他們取得毒品,故此在「打擊販賣毒品活動」方面,我們持續打擊街頭及於各大娛樂場所內進行的販毒活動。如發現該等場所的管理模式助長販毒活動,我們收集證據後會向有關當局申請撤銷該等場所的牌照。在過去幾年,便先後有超過十所大型的士高因被沒收牌照而倒閉。另外,警方會針對利用青少年販毒或販賣毒品予青少年的毒販,根據<危險藥物條例>向法庭要求加重刑罰。

  另一方面,上訴庭最近在兩宗販運危險藥物的上訴案件中,就涉及氯胺酮及搖頭丸的案件頒令新的量刑指引,將判刑大幅提高以反映問題的嚴重性。就以涉及25克氯胺酮或搖頭丸為例,由以往可能會被監禁二至四年增加至四至六年。此外,法庭亦作出指引,凡在娛樂場所內販賣氯胺酮或搖頭丸給青少年的毒販,須判處監禁。我相信新的量刑指引會大大加強阻嚇力。

  收集情報對防止及偵破罪案十分重要。警隊非常茩咻炮隻陵蘆滷○齱A並以情報為主導的策略方針去打擊販賣毒品活動。針對青少年熱愛上網的潮流,警方已組織一隊「網上毒物情報組」,成員包括一名警長和三名警員,該隊會負責進行有關毒品及其他罪行的網上巡邏,蒐集有關透過互聯網販賣毒品的情報,特別是搜集有關利用網絡作為販賣毒品平台的證據,以便採取適當的行動。

  在推行以上三個反毒品的主要策略時,警方是扮演主動的角色,積極聯繫政府各部門及社會服務機構去做好預防教育及宣傳工作,並且與海外、內地及本地執法部門聯手去堵截及打擊毒品罪行。然而,策略成功與否最終有賴社會各界,尤其在座各位校長及教育界人士的大力支持。同樣地,警方會盡量配合學校和其他政府部門推行相關的禁毒工作。

  總括而言,我想強調在座各位校長於抗毒工作所扮演的角色非常重要,並希望各位帶領你們的教師、學生和家長共同向毒品宣戰,為香港社會穩定和青少年發展共同努力。

  多謝各位!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布第四號



2008年7月4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8時3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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