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中的規劃申請
經2023年修訂的《城市規劃條例》(「經修訂條例」)於2023年9月1日生效。「經修訂條例」並無法定條文就2023年9月1日或之後提交的第12A條申請供公眾提出意見。下列現正邀請公眾提出意見的第12A條申請均於2023年9月1日前提交。
港島
根據第 12A 條申請修訂圖則
排序方式:
排列次序:
申請編號 | 地點 | 擬議的用途/發展 | 暫定會議日期 | 提出意見的屆滿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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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如「提出意見的屆滿日期」一欄列出「不適用」,是指有關申請於「經修訂條例」生效後提交,因此邀請公眾提出意見並不適用。
根據第 16 條申請規劃許可
排序方式:
排列次序:
申請編號 | 地點 | 擬議的用途/發展 | 暫定會議日期 | 提出意見的屆滿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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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H10/97 | 香港薄扶林薄扶林道131號心光盲人院暨學校 (鄉郊建屋地段第136號餘段) | 提交發展藍圖及擬議略為放寬建築物高度限制,以作准許的分層住宅用途 | 19/04/2024 (延期) |
27/12/2023 - |
A/H3/449 | 香港上環威靈頓街152-164號 | 擬議分層住宅及准許的商店及服務行業和食肆用途 | 10/05/2024 |
12/04/2024 - |
A/H7/185 | 銅鑼灣加路連山道內地段第8945號 | 提交發展藍圖以作准許的食肆、辦公室、政府診所、公共車輛總站或車站、公眾停車場(貨櫃車除外)、商店及服務行業及社會福利設施 | 19/04/2024 (延期) |
12/04/2024 - |
根據第 17 條申請申請覆核城規會就第 16 條的決定
排序方式:
排列次序:
申請編號 | 地點 | 擬議的用途/發展 | 暫定會議日期 | 提出意見的屆滿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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