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中的规划申请

经2023年修订的《城市规划条例》(「经修订条例」)于2023年9月1日生效。「经修订条例」并无法定条文就2023年9月1日或之后提交的第12A条申请供公众提出意见。下列现正邀请公众提出意见的第12A条申请均于2023年9月1日前提交。

荃湾及西九龙

根据第 12A 条申请修订图则

排序方式:
排列次序:
根据第 12A 条申请修订图则 for
申请编号 地点 拟议的用途/发展 暂定会议日期 提出意见的届满日期
Y/TW/18 荃湾油柑头丈量约份第354约地段第164号余段、第175号及第232号余段(部分)和毗连政府土地 把申请地点由「绿化地带」改划为「住宅(乙类)9」地带及修订适用于申请地点土地用途地带的《注释》 10/05/2024
02/04/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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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TW/19 荃湾芙蓉山丈量约份第453约地段第1177号A分段余段、第1181号及第1205号 把申请地点由「绿化地带」及「乡村式发展」地带改划为「住宅(乙类)9」地带及修订适用于申请地点土地用途地带的《注释》 21/06/2024
10/05/2024
提出意见
Y/TY/2 青衣青衣市地段第80号及第108号余段和毗连政府土地 把申请地点由「工业」、「其他指定用途」注明「康乐及与旅游业有关的用途」及「绿化地带」地带改划为「住宅(甲类)6」、「住宅(甲类)7」地带及显示为「道路」的地方;并把青衣分区计划大纲核准图编号 S/TY/32(下称「大纲图」)以外地方纳入大纲图内并改划为「住宅(甲类)6」及 「其他指定用途」注明「游艇俱乐部」地带 及修订适用于申请地点土地用途地带的《注释》 19/04/2024
(延期)
08/03/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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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如「提出意见的届满日期」一栏列出「不适用」,是指有关申请于「经修订条例」生效后提交,因此邀请公众提出意见并不适用。

根据第 16 条申请规划许可

排序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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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 16 条申请规划许可 for
申请编号 地点 拟议的用途/发展 暂定会议日期 提出意见的届满日期
A/K1/270 九龙尖沙咀广东道及梳士巴利道交界前水警总区总部 拟议修订已核准的总纲发展蓝图 01/03/2024
(延期)
02/02/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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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K3/598 九龙旺角洗衣街与亚皆老街交界九龙内地段第11273号 提交发展蓝图及拟议略为放宽建筑物高度和建筑物间距限制,以作准许的食肆、商店及服务行业、办公室、娱乐场所、康体文娱场所、私人会所、学校、教育机构、公共车辆总站或车站、公众停车场(货柜车除外)及社会福利设施 19/04/2024
02/04/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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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KC/504 荔枝角青山公路 - 葵涌段测量约份第 4 约地段第 1232 号余段、第 1234 号余段、第1236 号余段、第 1237 号余段及第 1239 号和毗连政府土地 拟议分层住宅 19/04/2024
(延期)
22/03/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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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KC/505 葵涌华星街 13-17 号 拟议略为放宽地积比率限制,以作准许的货仓用途(危险品仓库除外) 24/05/2024
03/05/2024
提出意见
A/KC/506 葵涌荔景山路200-210号 拟议略为放宽建筑物高度限制,以作准许的社会福利设施 21/06/2024
21/05/2024
提出意见
A/TW/538 荃湾老围丈量约份第451约地段第1211号余段(部分)及第1215号余段(部分)和毗连政府土地 拟议社会福利设施(安老院舍) 24/05/2024
07/05/2024
提出意见
A/TY/147 青衣西草湾路青衣市地段第108号余段(部分) 临时混凝土配料厂的规划许可续期(为期 5 年) 07/06/2024
07/05/2024
提出意见

根据第 17 条申请申请复核城规会就第 16 条的决定

排序方式:
排列次序:
根据第 17 条申请申请复核城规会就第 16 条的决定 for
申请编号 地点 拟议的用途/发展 暂定会议日期 提出意见的届满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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