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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中的规划申请

有关资料是为方便市民大众参考而提供。对于所载资料在使用上的问题及文义上的歧异,当局概不负责。若有任何疑问,应向城市规划委员会秘书处查询。

重要提示:

  1. 意见必须于指定的法定期限届满前向城市规划委员会(下称「城规会」)提出;
  2. 城规会考虑申请的暂定会议日期可点击本网页有关规划申请的连结览阅。暂定会议日期根据申请状况或有变动,请浏览本网站「最新消息」页面的「最近会议」以确认最新的会议议程;
  3. 考虑规划申请而举行的会议(进行商议的部分除外),会向公众开放。有关观看会议和预留座位的详情,请览阅本网站「公开会议的相关事宜」页面上的资料册子《观看城市规划委员会及其小组委员会的公开会议的规则》;
  4. 供城规会在考虑申请时参阅的文件,会在发送给城规会委员后存放于规划署的规划资料查询处(查询热线:2231 5000),以及在会议当日存放于会议转播室,亦会上载到本网站有关会议的页面,以供公众查阅;及
  5. 在城规会考虑申请后,可致电2231 4810或2231 4835查询有关决定,或是在会议结束后,在本网站览阅决定摘要。

下列所有申请(包括进一步资料)及其意见均会在规划署的 规划资料查询处 供公众查阅。

所有申请被划分为七个区域:

 

如欲以提出意见的届满日期排序所有处理中的规划申请,请按

查閲过往的规划申请记录 (由一九九零年一月一日起),请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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