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YL-NTM/472
按此检示申请地点/建筑物的申请
根据第 16 条的规划许可申请
申请编号
A/YL-NTM/472
申请地区
牛潭尾
区域
粉岭,上水及元朗东区
收到日期
01/03/2024
地点
元朗牛潭尾丈量约份第102约地段第826号余段(部分)、第827号、第828号及第829号、丈量约份第105约地段第296号、第297号余段、第298号余段、第299号余段、第396号余段(部分)及第397号(部分)和毗连政府土地
拟议
临时公众停车场(私家车及货柜车)、汽车修车工场、露天存放建筑材料及附属办公室的规划许可续期 (为期 3 年)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已收到对申请的意见数目
05/04/2024 (0)
供公众查阅的期限 (暂定会议日期)
19/04/2024
备注
-
性质 | 回应规划署城市设计及园境组的意见。 |
---|---|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 [按此] |
判决 | 接受及获豁免公布 |
性质 | 回应地政总署的意见,及澄清有关申请用途的总楼面面积。 |
---|---|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 [按此] |
判决 | 接受及获豁免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