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HSK/499

按此检示申请地点/建筑物的申请

根据第 16 条的规划许可申请

申请编号

A/HSK/499

申请地区

洪水桥及厦村

区域

屯门及元朗西区

收到日期

10/01/2024

地点

新界元朗厦村丈量约份第 125 约地段第 1827 号 B 分段(部分)、第 1827 号 B 分段第 1 小分段、第 1828 号(部分)、第 1843 号(部分)、第 1844 号(部分)、第1845 号(部分)、第 1846 号(部分)、第 1848 号及第 1849 号(部分)和毗连政府土地

拟议

临时货仓存放零件及汽车环保尿素(为期 3 年)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通知及拟议发展计划(包括位置图)的摘要 (如属第 12A 条申请, 计划只作指示用途)

通知 下载报章通知

摘要 下载摘要

[备注:如收到进一步资料,这份摘要可能会被新版本取代。]

已收到对申请的意见数目

09/02/2024 (1)

供公众查阅的期限 (暂定会议日期)

21/06/2024

备注

延期于 01/03/2024
延期于 19/04/2024

19/01/2024 收到的进一步资料
性质 申请人提交新的消防装置建议及申请书的替换页。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判决 接受及获豁免公布

07/03/2024 收到的进一步资料
性质 申请人呈交经修订的消防装置建议。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判决 接受及获豁免公布

22/04/2024 收到的进一步资料
性质 申请人呈交经修订的消防装置建议。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判决 接受及获豁免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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