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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長會見傳媒談話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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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資深大律師今日(十一月六日)出席香港法律周2026之第二屆粵港澳大灣區律師論壇期間會見傳媒的談話內容:

律政司司長:各位傳媒朋友,大家早晨。今日是律政司旗艦活動——香港法律周——一連五日活動的最後一日,我希望藉此機會作簡單總結。大家也留意到,今年的主題是「協作與創新」。就國際協作方面,最重要,也是我想再次強調的是,法律周首日舉行了國際統一私法協會在香港設立聯絡辦公室的開幕儀式,行政長官親自出席。當日亦舉辦了慶祝國際統一私法協會成立一百周年的活動。第二日接着舉行第三屆亞太國際私法峰會。同樣重要的是,第三日有另一個重要的國際法律組織——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為慶祝成立六十周年,在香港舉行特別論壇。

  我想強調,隨着國際統一私法協會在香港設立聯絡辦公室,我們常說的「國際私法三姊妹」,即國際統一私法協會、海牙國際私法會議,以及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都已在香港設有其代表處。連同其他國際組織,尤其如國際調解院,香港可說見證了越來越多國際機構願意並實際落戶香港。這對強化香港作為國際協作交流中心的地位是非常正面的發展。

  我們亦利用法律周的機會,讓來港參與活動的外來朋友互相見面、交流。我舉一個標誌性例子:今次我們很榮幸邀請到烏茲別克斯坦政府高層代表來港參加會議。除了出席法律周的論壇,我們為他們安排與其他國際法律組織的朋友和香港法律界人士會面,大家作了很好的交流。另外,我們亦利用法律周推廣及介紹香港在國際法律服務方面的最新發展,例如昨日舉辦的融通與發展法治論壇,很高興邀得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介紹香港司法機構準備成立香港國際商事法庭的最新進展;國際調解院秘書長鄭若驊教授則向大家介紹國際調解院運作一年以來取得的成績。

  今年的主題有關創新,我們也花了很多工夫推廣法律科技。除了昨日舉行關於法律科技的論壇外,由星期三(十一月四日)開始一連三日,我們舉辦了法律科技節,安排15家法律科技服務供應商參展,向法律界朋友推廣他們的產品。

  相信大家也留意到,張國鈞副司長(律政司副司長)昨日向大家介紹,律政司聯同兩個法律專業團體推出資助計劃,資助中小型律師事務所及新晉大律師善用法律科技。昨日,我們亦發布了一份法律實務應用法律科技指引,協助法律界朋友在履行專業責任的前提下,更安心、恰當地運用法律科技。

  今日同樣有一項非常重要的活動,就是第二屆粵港澳大灣區律師論壇。今年是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制度恆常化後首個大灣區律師的法律論壇。我們很高興邀請到司法部、廣東省司法廳及澳門相關司法機關的領導參與,與我們一同探討大灣區三地法律界如何攜手合作,推動大灣區發展。

  總括而言,整個法律周活動涵蓋不同層面,皆朝着同一目的,就是按照國家「十五五」規劃及《香港第一個五年規劃》,深化香港作為國際法律服務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的地位。最後,我希望藉此機會感謝所有出席這次活動的朋友,特別是來自海外及內地的朋友,當然也包括香港的講者。我亦要感謝同事努力工作,令本屆法律周得以圓滿舉行。

記者:特區政府今年首次制定《香港第一個五年規劃》,當中明確提出要鞏固香港作為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的地位。你認為本屆法律周可以如何協助推動實現這點?

律政司司長:我認為我們使用的字眼不僅是「鞏固」,而是「深化」。「深化」方面,我一直強調,質和量都要提升。剛才我也提到,本屆法律周有幾件非常重要的事情。例如:國際統一私法協會的亞太聯絡辦公室在香港成立,這具有重要意義,在該組織百年歷史中,這是首次同意設立海外辦公室,而這辦公室就設於香港。此外,我們亦通過這次活動,推介了不少香港法律方面的新發展,例如我剛才提到有關香港國際商事法庭的最新情況。整個法律周包含許多不同元素,對於提升香港作為國際法律界交流、會面、探討合作的平台具有重大意義。

記者:司長,想請問你會否向國家爭取有更多的國際組織或其代表處落戶香港?例如負責規管衛星的UNOOSA(聯合國外層空間事務廳),其亞太區代表處設在北京,有沒有機會來香港?另一方面,宏福苑的報告已經公布,你是否方便透露,會否擔心政府會因此面臨索償?你有否這方面的工作或心理準備?

律政司司長:關於第一個問題,香港一直以來,作為國際金融、貿易、航運和法律中心,一直積極爭取不同類型的國際組織落戶香港。就律政司的工作範圍而言,當然我最關心的是與法律相關的組織。香港一直參與很多國際事務,只要有合適機會,我們一定會主動爭取國際組織來港,也希望取得中央的支持。我想說,一直以來,中央一直大力支持這方面的工作。例如這次國際統一私法協會能夠落戶香港,有賴國家商務部和外交部給予很大的支持與鼓勵。因此,我們一定會盡力推動這項工作。

  至於第二個問題,關於宏福苑,我相信大家都有留意獨立委員會(就大埔宏福苑火災成立的獨立委員會)所公布的報告。報告清楚說明獨立委員會的責任及職權範圍並不觸及任何人士的法律責任,不論是民事或刑事責任。我非常尊重香港所有市民進行法律程序的權利。若有一日出現涉及政府的法律程序,律政司當然會向政府提供相關法律意見,並按照香港優良的法律制度下的法律程序進行或處理。

記者:司長,想問黃之鋒刑期方面,律政司目前是否滿意高等法院的判刑理由?會否考慮就刑期提出上訴?另外,有外國組織和外國政府批評這次裁決是政治濫訴,律政司有何回應?可以如何維護香港司法獨立的形象?

律政司司長:首先,大家應該理解,法律程序上可能還有進一步發展,因此,就案件本身而言,我不太適合在法庭以外作太多評論。如有需要,我們會在法庭上提出應該提出的事項。

  不過,我會鼓勵大家,也經常強調,每當大家關注的案件有判決公布時,是需要看一看法庭的判案理由。就你提到有關昨日的案件,法庭已提供非常詳細的判刑理由書,亦有一些撮要方便大眾理解,這是非常關鍵的事情。

  至於一些評論,作為特區政府的一員,特區政府在昨日,不論保安局局長、警方代表,或其他相關人士,包括中央機關,都已對案件作出評論。對於外間的評論,我們看到亦已作出回應。我不談論案件本身實際判刑或情況如何,正如先前所說,我不適合在法庭以外評論,但整個過程,被告有否得到公平審訊、整個法律程序是否依據法治原則進行,就此我可以百分之百地說,是完全符合所有法治原則,也依據香港法律一貫處理案件的方式進行。我希望大家謹記,這次的被告是在認罪的前提下接受判刑。

記者:想問一下,這屆法律周結束後律政司會否推出新措施推動大灣區法律對接?又會否爭取擴大大灣區律師的執業範圍?

律政司司長:就大灣區律師制度,這個問題也很重要。我們回顧相關歷史,大灣區律師制度進行了六年的試行過程。今年我們經過努力後,成功爭取將之恆常化,而恆常化這項安排也才推行一、兩個月,我相信仍需要時間,讓恆常化制度運作一段時間,再看情況如何。現時最重要的是協助已取得資格的香港、澳門律師,能在內地真正落地開展業務,持續發展法律服務工作,彰顯這項制度可為整個大灣區的經濟或其他發展帶來成績,這事要循序漸進。當然,下一步如果條件合適,也有相關訴求的話,律政司會盡量爭取讓香港法律界人士在內地有更多不同的執業機會。

(請同時參閱談話內容英文部分。)
 
完
2026年11月6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8時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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