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六題:規管醫生的專業操守
***************
問題:
近日,有公立醫院實習醫生和駐院醫生因其嚴重不當行為而被醫院管理局(醫管局)解僱,引起公眾關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
(一)過去五年,完成實習但未獲頒授經驗證明書或不獲註冊成為醫生的人數及其原因為何;醫管局接獲涉及實習醫生或駐院醫生違反專業操守的投訴或舉報個案數目為何;
(二)醫管局有否恆常機制監察其臨床醫療管理系統的查閱紀錄,並就異常查閱行為設立內部通報機制;如否,醫管局有否計劃提升系統安全和保密機制,包括研究引入指紋、面容識別解鎖或強制規定醫生進行跨院查詢病人病歷時,需提供合理理由及獲得主診醫生授權,以有效保障病人資料;及
(三)醫管局或香港醫務委員會有否計劃制訂指引,明確界定屬於「專業失當」的行為,讓醫生遵從,並與各大學醫學院溝通,透過校內課程加強醫科學生的專業操守意識?
答覆:
主席:
醫生專業是醫療體系關鍵的一環。《醫生註冊條例》(第161章)(《條例》)為規管香港醫生註冊提供法律框架,而香港醫務委員會(醫委會)則是根據《條例》成立的法定機構,負責包括醫生註冊在內有關醫生專業的各項法定職能。根據《條例》,任何本地醫學院醫科畢業生,須在經過醫委會評審並認可的公立醫院以實習醫生身分全職受僱並接受培訓不少於12個月,並通過所屬醫學院和醫院管理局(醫管局)評核後,取得由醫學院頒發的實習經驗證明書,才可申請成為香港正式註冊醫生。
醫管局對醫生的專業操守、行為及紀律有極高要求。所有公立醫院醫生,包括實習醫生、駐院醫生,以至各級別專科醫生,必須醫術與醫德兼備,時刻以病人福祉、私隱、安全及服務作為最優先考慮。
就何議員的提問,經諮詢衞生署和醫管局後,現在綜合回覆如下:
(一)根據《條例》,本地醫學院只有在信納醫科畢業生在受僱於認可的醫管局公立醫院實習12個月期間已從事內外科工作,並且服務令人滿意的情況下,才可向該畢業生授予經驗證明書。取得經驗證明書是向醫委會申請成為正式註冊醫生必須滿足的條件。完成正式註冊的醫生可申請受僱於醫管局擔任駐院醫生,提供臨床和相關服務並接受專科培訓。
二○二一至二二年度至二○二五至二六年度期間,醫管局每個年度錄得約12至35宗關於實習醫生及駐院醫生因工作表現欠佳或違反專業操守而被紀律處分的個案,這五年間共有三名實習醫生因工作表現欠佳、行為不檢或刑事罪行而未能完成實習,從而無法註冊成為醫生。另外有10位實習醫生因健康等個人原因辭職或未能完成實習要求而無法完成實習及註冊成為正式醫生。上述個案僅佔約4 200名實習醫生及駐院醫生總數較低比率。數字詳載於附件。
至於這五年期間,所有能完成實習的醫生,其實都獲頒授經驗證明書並獲註冊成為醫生,這是(回應)何議員的問題。
(二)為保障病人資料安全,醫管局對臨床醫療管理系統的使用從五大層面嚴格把關:
(i)在臨床管理系統帳戶申請方面,每個員工必須先完成私隱培訓課程,開通帳戶的申請必須由部門主管審批;
(ii)在系統功能存取權限層面,不同職系使用者的功能權限會按工作需要而有所不同,同時系統會保存存取記錄,確保可追溯性及問責性;
(iii)在病歷存取控制層面,當使用者進入限制存取資料區時,系統會提示並強制要求輸入查閱原因,並提醒該存取行為將受審核;
(iv)在定期審計及監察層面,醫管局會定期檢視系統帳戶、用戶權限及使用紀錄,並透過早期事故通報及人事通報機制接收異常提示個案;及
(v)在網絡安全層面,醫管局會持續加強系統保安,確保資料保密及安全。
(三)有關專業操守和醫生倫理道德的課程是本地大學醫學生的必修科目,讓學生在畢業前形成專業價值觀和良好行為標準。醫委會會持續與大學醫學院溝通,透過定期課程檢視加強相關内容,提升醫科學生的專業操守意識。
另一方面,醫委會自一九九四年已制定《香港註冊醫生專業守則》(《醫生守則》),最新版本就是我手上的這本「紅書」,是二○二二年的修訂版,就一系列範疇,例如對病人的專業責任等作出規範,對包括醫療記錄的備存、保障病人私隱,及向公眾發布資訊等事宜為所有醫生作出具體指引,並會持續更新。所有香港醫生包括實習醫生都有「紅書」,理應熟讀。
實習醫生也需遵守「紅書」、即醫委會的《醫生守則》,違反守則也可能要面對紀律處分。即使已獲醫學院發出經驗證明書,仍可被醫委會根據《條例》命令不得被註冊。現時《醫生守則》雖然屬於指引性質,政府已向立法會提交修訂條例草案,建議包括賦權醫委會制定並公布操守指引,令指引具法定地位。有關修訂可進一步強化《醫生守則》的地位和約束力,有利進一步規範所有醫生包括實習醫生在內的執業,提升專業操守。
另一方面,為確保員工的道德行為標準,除醫委會《醫生守則》外,醫院管理局亦有《醫院管理局行為守則》,即我手上這本綠色小冊子。守則強調職員有責任保護醫管局及病人的資料、紀錄及財物,防止不當或疏忽披露、誤用或未經許可使用等。醫管局亦與教學醫院委員會,定期與大學醫學院就實習醫生及醫科學生培訓的相關事宜溝通,亦設有中央駐院實習事務委員會,以監管和改善與駐院實習相關的事務。
主席,我們會繼續與醫委會、醫管局,以及兩所大學確保做好培訓,嚴格執行醫生規管機制,確保醫生專業誠信,保障病人權益。
多謝主席。
完
2026年7月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39分
香港時間17時39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