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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醫務衞生局局長就動議二讀《2026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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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教授今日(七月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動議二讀《2026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的發言全文:

主席:

  我謹動議二讀《2026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

  《醫生註冊條例》是香港規管醫生專業的主要法例。根據《條例》成立的香港醫務委員會(醫委會),按照專業自主自律原則,履行醫學院課程及實習醫生培訓評審、醫生註冊、執業資格試、專業守則制定,以及處理醫生專業操守申訴等重要法定職能,在維持專業水平、保障病人利益,以及鞏固社會對醫療專業的信心方面,擔當關鍵角色。

  因應近年公眾對醫委會的工作,尤其是申訴處理機制的關注,為完善行政主導,促進良政善治,政府認為有必要全面審視法例,對症下藥,務求推進更透徹、更具針對性的改革,令相關法例和醫生專業規管制度與時並進,支持醫委會更好履行其法定職能,達致「行公義、守專業、護社羣」的使命。

  《條例草案》主要有四方面改革。第一,改革醫委會組成支持更多元參與,在維持醫生委員數目不減少以確保醫委會專業職能得以維持下,我們建議增加來自其他醫療專業的非醫生業外委員,讓整體業外委員比例上升至31%,超過三成。我們建議擴闊醫生委員來源,令醫生委員的背景、資歷以至閱歷更加多元,包括加入基層醫療健康專員或其代表作為當然委員、新增香港科技大學提名的醫生席位,以及增加政府直接委任的醫生,並調整部分經選舉產生的席位數目。同時,所有經提名或選舉產生的醫委會委員,必須由行政長官委任,從而完善行政主導。

  我再次強調,處理申訴只是醫委會眾多職能的一部分,醫委會負責醫生專業教育和培訓評審、標準及指引制定等工作,都需要由醫生委員積極參與。而申訴調查和研訊的工作,在優化後會由以獨立審裁員為主導的機制進行,實際運作獨立於醫委會,因此不應把醫委會的業外委員比例與申訴處理機制有所混淆。

  第二,我們會改革處理申訴機制,令機制更獨立、更公正、更透明、更高效。針對申訴調查及審裁的主要優化有五個方面:

(1)初步偵訊委員會及研訊小組會分別正名為醫務調查組及醫務審裁團,由政府委任的獨立審裁員主導,五名成員中最少三人由獨立審裁員出任,並大幅增加獨立審裁員提名人數上限至110名醫生審裁員和170名非醫生業外審裁員,進一步彰顯程序的獨立和公正性;

(2)加強秘書處專業及行政支援,增加醫務調查組的調查權力和法律專業支援,加快個案調查,同時減少醫務調查組人數從而增加調查組數目,並取消審裁團將個案轉介回調查組的機制,令個案管理更高效;

(3)醫委會可就研訊程序發出實務指示,並就申訴處理部分程序訂立並公布時間指標,讓個案管理更積極、更有序、更透明;

(4)理順處分安排,定立四級處分,取消緩刑;以及

(5)優化覆核和上訴機制,容許申訴人或被申訴醫生向醫務審裁團申請覆核;醫委會秘書亦可就個別審裁團不符合公眾利益裁決向上訴法庭提出上訴,令程序更合理和公正。

  就處分選項方面,我們了解社會往往對於緩刑的懲處有過輕的觀感。因此,我們希望通過是次修例理順處分的選項,確立不同層級的處分模式,包括永久除牌、在某段期間內除牌、在某段期間內停牌而期限屆滿後可自動復牌,以及就註冊加設條件規限等,讓醫務審裁團可按個案的嚴重性、風險和具體情況,施加更相稱、清晰和有層次的處分。一方面醫生如果在整體操守或技術水平不符標準可繼續以除牌或停牌作出處分,另一方面針對醫生某一種知識技能有所不足,醫委會可就執業列明條件,例如要完成再培訓後才可進行相關程序,而並非全面停牌,在保障市民健康前提下對醫療資源運用更為有利。對於有聲音關注有條件執業會成為緩刑替代,我們要強調,經優化的程序會由獨立審裁員主導,另外,醫委會也可考慮就一些較為常見的情況訂明行政性質的量刑指引供審裁團參考,讓監管能夠更精準,同時增加透明度。

  第三,今次修例會完善保障社會和市民的機制。醫生是高度受信任的專業,除了具備專業能力,亦必須維持高標準操守。《條例草案》建議,就被裁定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人士,以及若干嚴重刑事罪行的人士,例如謀殺、誤殺、強姦及其他嚴重性罪行和暴力罪行,可即時除牌撤銷其註冊,並在不同情況下永久或在指定期間喪失復牌或申請註冊資格,以保障市民、維持專業聲譽及維護國家安全。

  此外,如醫生被裁定干犯與行醫有關的刑事罪行而被判監禁,或在若干與精神狀況有關的情況下被法庭裁定無罪或不適宜受審,亦可即時停牌,直至醫委會完成相關聆訊。這些安排的核心原則,是以病人安全和公眾利益作為考慮。

  第四,修例亦配合提升專業水平及醫生人手供應。在持續專業發展方面,我們建議把延續醫學教育要求擴展至所有註冊醫生,換句話說,除現有的專科醫生外,包括非專科醫生,都需要延續醫學教育,我們並會訂定續領執業證明書作為先決條件,從而確保所有醫生持續更新專業知識和臨床能力。

  在人手方面,面對醫療服務需求持續上升,我們建議容許非香港永久性居民與香港永久性居民一樣,可按同一資格準則循特別註冊途徑申請來港執業,以擴闊人才來源,協助公營醫療系統紓緩人手壓力。政府和醫管局會繼續優先聘用本地培訓醫生,上述建議不會影響本地醫科畢業生的就業、實習及專科培訓機會。

  主席,今次修例是一項全面而有針對性的制度改革,既維持專業自主自律和程序公義,亦着力提升效率、透明度、對病人的保障,以及公眾信心。我們相信,這套建議有助醫委會更有效履行法定職能,並配合香港醫療體系長遠發展。自古以來,中國人對醫者的期望都是才德兼備,「懸壺濟世」、「大醫精誠」、「仁心仁術」、「醫者父母心」等用詞,其實是行醫者的無上光榮。剛剛是放榜季節, IB(國際文憑大學預科課程)已出爐,DSE(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很快也有結果,醫科是熱門大學科目,我希望兩間醫學院不單能招收更多狀元,更重要是顯示它們能培訓多少「華佗」。在香港,每位醫科生入學白袍禮都需要宣讀希波克拉底誓詞或《日內瓦宣言》誓詞,第一句是承諾奉獻一生服務人類,以病人的健康和福祉為首要考慮。我亦希望藉此機會,感謝醫生同業多年來的耕耘,贏得市民的信任及支持,建立了香港醫生的專業性和可信性。這份得來的信任非常不容易,需要我們各界好好共同守護。

  我期望議員支持通過《條例草案》,政府會全力配合立法會的審議工作。

  我謹此陳辭,多謝主席。
 
2026年7月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5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