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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入境旅客管有未完稅香煙罪成判囚(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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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名入境旅客因管有未完稅香煙和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今日(六月二十九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各被判處監禁六星期和罰款一千元。

  海關人員昨日(六月二十八日)在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旅檢大樓分別截查兩男一女的抵港中國籍旅客,年齡介乎三十五至四十三歲,並在他們攜帶的個人行李內分別檢獲九千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三萬四千二百元,應課稅值約二萬九千八百元;七千四百零一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二萬八千一百元,應課稅值約二萬四千五百元;八千六百一十五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三萬二千七百元,應課稅值約二萬八千五百元。三名旅客隨即被捕。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海關提醒市民,根據《應課稅品條例》,煙草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二百萬元及監禁七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私煙活動。
 
2026年6月29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8時50分
即日新聞  

圖片

三名入境中國籍旅客因管有未完稅香煙及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今日(六月二十九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各被判處監禁六星期和罰款一千元。圖示檢獲的未完稅香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