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公署公布四份主動調查行動報告(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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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專員陳積志今日(六月二十九日)公布四項主動調查行動報告,包括政府對斜坡維修責任的鑑辨及對私人斜坡的風險管理、郊區設施的管理、運輸署牌照事務處的櫃位服務安排,以及打擊非法佔用政府土地,並提出合共127項改善建議。
陳積志表示:「公署一直致力提升公共行政質素,透過主動調查行動處理行政失當及提出改善建議。我感謝政府十分重視和支持公署進行的調查和提出的建議,公署透過這四項主動調查行動提出的所有改善建議,均獲相關部門接納。部門均從善如流,反應亦十分積極,更主動提出改善措施,公署十分欣賞。」
四項主動調查行動內容簡述如下:
(一)政府對斜坡維修責任的鑑辨及對私人斜坡的風險管理
繼公署於二○二六年一月八日公布名為「政府防治山泥傾瀉工作及對政府斜坡的管理」的主動調查行動報告後,是項報告是斜坡管理系列之二。定期檢查及維修私人人造斜坡是私人業主的責任,而監察及規管斜坡安全的工作則涉及多個政府部門。綜合調查所得,公署發現,地政總署就人造斜坡維修責任的鑑辨工作、相關爭議的處理、涉及在政府土地上施工的許可申請的審批,以及屋宇署就危險斜坡修葺令的發出及跟進以至代辦工程,均有不足之處,尤其處理效率極需改善。而就私人人造斜坡出現維修不足的狀況,土木工程拓展署(土拓署)可加強對業主的教育及支援。此外,就私人斜坡風險管理的跨部門執管協作,仍有很大改善的空間。公署向地政總署、屋宇署及土拓署提出合共37項改善建議,其中主要包括:
• 地政總署應就新建斜坡的鑑辨個案以及因地籍狀況改變而需要重新鑑辨的個案,在完成或修訂鑑辨結果後,立即將鑑辨結果通知維修責任人,並就過往已鑑辨的個案,按相關斜坡的最新情況,分階段向相關私人業主發出通知;
• 地政總署應就危險斜坡修葺令涉及於政府土地上施工的許可申請,持續檢視申請個案的審批進度,以及新訂立的目標處理時間的實施情況;
• 屋宇署應歸類複雜個案,例如一些需取得毗鄰地段業主的同意或有現場環境限制的個案,並就這些個案加強跟進機制,及早主動介入、作出協調及提供支援,協助面對困難的業主盡快遵辦修葺令;
• 屋宇署應進一步檢視進行代辦工程的流程,仔細研究每一個環節可予精簡之處,以加快完成代辦工程;
• 地政總署應加入土拓署和屋宇署的定期協調會議,作為私人斜坡的風險監控工作的常設高層次跨部門工作小組,以加強協作;及
• 三個相關部門應就涉及斜坡維修責任爭議的個案設立監察機制,確保所有跨部門的資料交換及意見諮詢適時進行,並加強職員培訓,確保部門之間在有需要時會積極向其他部門提供所需協助,盡快解決爭議。
(二)當局就郊區設施的管理
香港的郊野公園、遠足徑及相關郊區設施,是公眾進行遠足、郊遊、康樂活動及親近大自然的重要資源。郊區設施的妥善管理及維修保養,對保障公眾安全、維持設施正常使用及提升郊區環境質素均十分重要。是次主動調查行動審研了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民政事務總署及土木工程拓展署就郊區旅遊配套設施的管理及維修工作。綜合調查所得,公署發現,漁護署在設施巡查及維修的內部監察及記錄、維修時限及標準、設施損壞的臨時處理措施、外判承辦商的監察、資訊發布、跨部門協作等均有可改善之處。公署向漁護署提出合共42項改善建議,其中主要包括:
• 全面及認真檢討現行郊野公園設施的維修機制,研究為不同規模及性質的維修工作訂立具體維修時限或工作指標,並設立定期監察及通報制度,以及早識別及跟進延誤個案;
• 考慮建立承辦商表現評分制度,訂立具體及可量度的指標,以協助監察承辦商表現及判斷是否需要發出口頭或書面警告,或採取扣減服務費用及終止合約等後續行動;
• 提升封閉設施相關資訊的完整性及可見度,盡量提供設施封閉日期、原因及預計重開時間,並提供可行的替代路線等資訊;及
• 研究加強跨部門協調,就工程進度、意外通報、交通及人流管理等制定恆常化協作安排。
(三)運輸署牌照事務處的櫃位服務安排
近年,「免試簽發香港正式駕駛執照」(免試簽發)的申請數目大幅增加,運輸署牌照事務處辦理有關申請的櫃位服務供不應求,曾出現俗稱「排隊黨」現象。綜合調查所得,公署發現,運輸署牌照事務處在櫃位服務安排、預約及派籌機制,以及防止濫用措施的設立和執行等方面,存在多項系統性不足。雖然隨着該署於今年三月中起實施全面網上預約「免試簽發」櫃位服務及增加服務名額,「免試簽發」服務相關的問題大部分已不復存在。然而,有關問題和「排隊黨」現象揭露了原有制度的多項漏洞和不足,加上現時仍有其他櫃位服務採用原有安排,難保日後不會再次發生類似情況,故此不容忽視。公署向運輸署提出合共33項改善建議,其中主要包括:
• 提升「一般駕駛執照服務」的派籌機系統,內置機制識別重複輸入的身份證明文件號碼;
• 考慮將領取即日籌須輸入所有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號碼的做法,應用至其他櫃位服務的即日籌;
• 根據駕駛執照櫃位服務派籌輪候的最新情況,考慮修訂容許嚴重過籌人士隨時進入隊列的做法,例如考慮設置合理的歸隊時限;
• 加快推動利用人工智能技術協助處理「免試簽發」申請,並研究將有關技術應用到處理其他類別的牌證服務申請,以加強整體服務效率;及
• 定期檢討現行的問題監察及呈報機制,確保發現問題或異常情況時,及時上呈高級管理層討論。
(四)打擊非法佔用政府土地
公署早前知悉有人在天水圍一行人隧道對出的行人通道上(事涉地點)非法搭建構築物和帳篷,並擺放大量雜物,但問題一直未有改善。綜合調查所得,公署發現,地政總署作為處理非法佔用政府土地問題的主導部門,在個案處理上有必要更主動積極地與其他部門協調及跟進,在記錄現場狀況、調查和搜證工作、監察個案上均有可改善之處。此外,事涉地點涉及環境衞生情況及道路的斜坡,故公署亦有向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及路政署就其負責範疇提出改善建議。公署向地政總署、食環署及路政署提出合共15項改善建議,其中主要包括:
• 地政總署應持續檢視土地執管數據系統的成效,視乎需要適時考慮引入更多數據整合和分析應用的功能;考慮加強利用科技協助日常巡查、分析及比對佔用情況,提升執管效率;強化前線人員在調查和蒐證工作上的培訓;加深職員在處理土地佔用問題及統籌跨部門行動的主導角色和職責等方面的了解;就涉及不同部門權責的個案,提醒個案職員在作出轉介時,須清晰說明其他部門的跟進結果對地政處調整個案處理優次及後續執管行動的影響;
• 食環署應提示前線人員及清潔承辦商在現場巡查及清掃時,視乎情況及需要向上級匯報及適切轉介個案予其他有關部門考慮;
• 路政署提醒職員就投訴個案進行實地視察時,加強留意其維修保養的道路設施的狀況,以及審慎評估投訴事項和其延伸問題是否涉及其職權範圍;及
• 各部門與前線職員分享此案經驗,以提升他們就跨部門協作及應對非法佔用政府土地及其引伸問題的個案的認知,從中學習以「同一個政府」精神處事。
四項調查報告已上載至申訴專員公署網頁www.ombudsman.hk供公眾參閱。
完
2026年6月29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5時30分
香港時間15時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