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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間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被紀律委員會除名四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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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裝置承辦商紀律委員會於三月十六日根據《消防(裝置承辦商)規例》(第95A章)第10(2)(a)條,就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富裕工程有限公司的不當行為或疏忽進行紀律研訊,並裁定須予以紀律處分。紀律委員會命令將富裕工程從消防裝置承辦商註冊紀錄冊中除名,為期四個月。有關裁決及命令今日(六月二十六日)在憲報刊登(egazette.gld.gov.hk/pdf?type=cgn&year=2026&volume=30&gno=26&notice_no=3795&extra=0),有關命令同日生效。

  上述個案涉及富裕工程二○二二年十一月十八日發出的消防裝置及設備證書,在要項上屬虛假或具誤導性。該證書顯示一個商場的花灑系統在年檢時符合消防處要求,但消防處審查時發現系統的流水掣接駁錯誤,以致不能發出火警訊號及啓動火警警鐘,因此事實上並不符合消防處要求。消防處遂根據《消防(裝置承辦商)規例》的規定通知紀律委員會,以考慮向富裕工程作紀律處分。

  消防處發言人說:「消防處十分重視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的專業水平,現正提出修訂《消防條例》(第95章)及相關附屬法例,當中建議包括革新承辦商註冊和紀律制度,以及大幅提升多項罪行的罰則和刑責,希望透過清晰、合理和可執行的法律框架,協助各方履行責任,同時提升消防安全水平。」

  紀律委員會過往七年發出的命令載於消防處網頁(www.hkfsd.gov.hk/chi/fire_protection/cert/record_of_orders)。
 
2026年6月26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8時5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