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間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被紀律委員會除名四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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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個案涉及富裕工程二○二二年十一月十八日發出的消防裝置及設備證書,在要項上屬虛假或具誤導性。該證書顯示一個商場的花灑系統在年檢時符合消防處要求,但消防處審查時發現系統的流水掣接駁錯誤,以致不能發出火警訊號及啓動火警警鐘,因此事實上並不符合消防處要求。消防處遂根據《消防(裝置承辦商)規例》的規定通知紀律委員會,以考慮向富裕工程作紀律處分。
消防處發言人說:「消防處十分重視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的專業水平,現正提出修訂《消防條例》(第95章)及相關附屬法例,當中建議包括革新承辦商註冊和紀律制度,以及大幅提升多項罪行的罰則和刑責,希望透過清晰、合理和可執行的法律框架,協助各方履行責任,同時提升消防安全水平。」
紀律委員會過往七年發出的命令載於消防處網頁(www.hkfsd.gov.hk/chi/fire_protection/cert/record_of_orders)。
完
2026年6月26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8時50分
香港時間18時5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