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立法會七題:循環使用建築廢物
**************
  以下是今日(六月二十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鍾奇峰議員的提問和發展局局長甯漢豪的書面答覆:
 
問題:
 
  根據環境保護署二○二五年底公布的「香港固體廢物監察報告——二○二四年的統計數字」,二○二四年建築廢物整體產生量較二○二三年每日增加約4 945公噸至平均每日50 505公噸。政府在提交予立法會工務小組委員會的文件中表示,鼓勵承建商盡可能在工地利用已循環使用或可循環使用的建築廢物,並要求承建商提交計劃書,列明廢物管理措施以及如何再用和循環使用這些廢物。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收集香港建築廢物循環再用的基礎數據,包括總重量(以公噸為單位)、再造產品種類(如混凝土、碎石)和重量,以及主要循環使用途徑等;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政府現有管理循環使用建築廢物的標準程序和具體措施為何(包括涉及的政府部門及詳細分工、保管廢物的倉庫數目和地點及運輸途徑),以及有否量化和評估相關措施的成效;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政府目前有否在已開展或將開展的工程中使用可循環使用的建築廢物;如有,詳情及落實時間表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四)過去五年,政府每年處理及管理可循環使用的建築廢物的平均成本及總支出為何;及

(五)政府對提升建築廢物循環使用率的短期(約一至兩年)及長期(約三至五年)目標為何,以及有何對應政策措施與落實時間表?

答覆:

主席:

  本地產生的建築廢物主要是惰性建築廢物,一般被稱為公眾填料,包括石塊、瓦礫、沙、混凝土、瀝青、磚、瓦等不可分解物料,可當作建築物料重用。而非惰性建築廢物(例如竹枝和木塊等)佔整體建築廢物較小比例。政府一直通過減少產生、善用重用和循環再用三方面進行管控工作,包括將公眾填料透過配對在工程直接重用,或運往兩個填料庫暫存以備將來重用。由於本地工程近年未能悉數吸納本地產生的公眾填料,而填料庫的容量有限,因此過剩的公眾填料需要運往內地重用。不適宜重用作建築物料的非惰性建築廢物會於堆填區棄置。
 
  就鍾奇峰議員的提問,經諮詢環境及生態局後,現回覆如下:
 
(一)政府定期編製香港建築廢物統計數據,包括整體建築廢物的棄置量及重用量。根據環境保護署二○二五年年底最新公布的「香港固體廢物監察報告——二○二四年的統計數字」,二○二四年由填料庫接收的公眾填料量以備將來重用(包括本地及運送到內地重用)及運往工程供直接重用的公眾填料量為平均每日45 810公噸(即全年共約1 680萬公噸),棄置於堆填區的建築廢物則平均每日4 695公噸(即全年共約170萬公噸)。各主要循環再造產品或循環使用途徑及其重用量表列如下:
 
循環再造產品或循環使用途徑 重用量(萬公噸)
地盤平整或填土用途(註一) 1 290
作為堆填區的覆蓋層 50
循環再做成再生石填料及機製砂,以供給路底基層及排水層粒狀物料等工程用途,或作為儲備以應對惡劣天氣情況下的緊急復修工作 50
備存於本地填料庫供將來再用  290
總數 1 680
註一:包括於本地工程項目重用及將過剩公眾填料運送到內地重用的數量
 
(二)現時整體可循環使用的建築廢物重用率已佔約九成。政府一直採取多管齊下的策略,主要透過三個方向推進,包括減少產生、善用重用及循環再用,致力妥善管理建築廢物,確保資源得以善用,減少浪費及紓緩對環境造成的壓力。這項工作由政府成立的公眾填料委員會負責推行,包括審批工務工程盡量減少產生拆建物料和重用公眾填料。
 
  在減少產生方面,我們要求工務工程優化各項工程計劃的規劃、設計和管理,盡量自身平衡土方挖填,從源頭減少產生公眾填料,減輕對現有公眾填料接收設施的負荷。
   
  在善用重用方面,合適的公眾填料會直接用於填土、填海等工程,或運往本地兩個填料庫暫存,以備日後在適當工程中重用,使資源得以循環流轉。如仍然無法在本地吸納的剩餘部分,則會運往內地重用。
   
  在循環再用方面,我們積極推動將合適的物料再造成可用的建築材料,既可提升資源利用效益,亦有助推動業界邁向可持續發展。
   
  現時,土木工程拓展署共有四個公眾填料接收設施,包括位於屯門及將軍澳的兩個填料庫,並設有循環再用設施,以及位於柴灣及梅窩的兩個公眾填料轉運設施(分別主要接收港島區及大嶼山部分所產生的公眾填料並轉運至兩個本地填料庫),以接收本地業界未能在工地即時重用的公眾填料,並暫時儲存在填料庫內,供將來重用。
 
(三)政府過往一直透過填海、地盤平整或填土等工程增加土地,並主要藉此吸納大量可循環使用的建築廢物,作建築物料重用。展望未來數年,政府正陸續推展多項工程項目,包括已於二○二四年十二月展開新田科技城的土地平整工程、預計於二○二六年稍後向立法會申請撥款的將軍澳第132區填海工程,以及規劃中的將軍澳第137區和龍鼓灘填海工程等,將可吸納大量可循環使用的建築廢物。我們會配合各工程項目的推展時間表,提供公眾填料用於填海、地盤平整或填土等工程。與此同時,我們會持續探索將公眾填料循環再造為有用的建築材料。
 
(四)過去五年,政府每年處理及管理可循環使用的公眾填料的平均成本及總支出如下:
 
財政年度 處理及管理公眾填料的開支(百萬元) 本地填料庫接收的公眾填料量
(百萬公噸)
平均成本
(元/公噸)
2021/22 855 10 86
2022/23 796 14 57
2023/24 1,077 11 98
2024/25 1,155 13 89
2025/26 1,690(註二) 13(註二) 130(註三)
註二:或須調整的臨時數字
 
註三:由於本港多項大型填海工程項目已大致完成,多項將來的大型填海工程還未開展,而現有填料庫容量已接近飽和,加上位於將軍澳第137區的填料庫已開始逐步釋出土地作長遠發展用途,因此需要增加運往內地重用的過剩公眾填料量,相應的開支因而增加。
 
(五)政府會持之以恆造地讓香港有穩定且持續的土地供應,以滿足未來經濟和民生發展需要。配合各工程項目的推展時間表,政府會盡量把公眾填料用於填海、地盤平整或填土等工程,惟由於各項目的具體工期和施工安排會隨項目推展不斷優化,土方需求會因應設計和工程進度調整,故現階段難以提供準確時間表。
 
  此外,政府亦一直支持創新發展,持續與本地大學合作進行多項研發項目,將公眾填料循環再造為有用的建築材料,包括篩選公眾填料中合適的堅硬物料循環再造成機製砂作填海用途、研究利用公眾填料作為堆填區最終覆蓋層、實施先導計劃以利用公眾填料製造環保磚等。我們會繼續留意前沿科技的發展,與大學科研團隊保持緊密溝通,不斷探索將公眾填料循環再用的其他可行方案。
 
2026年6月2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23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