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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二題:支援工業大廈業主進行消防改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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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六月十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方國珊議員的提問和保安局局長鄧炳強的答覆︰

問題:

  有意見認為,部分工業建築物的業權分散,以致在協調進行消防改善工程時存在困難。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現時全港18區各區工業建築物的數目,以及當中用作存放危險品的工廈數目為何;

(二)針對工廈因業權分散和協調困難,而導致消防改善工程進度緩慢的問題,政府會否設立跨部門「一站式」支援機制(例如統籌協調小組),主動介入並協助業主解決技術問題及招標上的爭議;對於長期未能達成共識且消防安全風險極高的個案,政府會否推行「先代行、後收費」安排(即先由政府代為進行工程,然後向業主收費),以保障公眾安全;及

(三)鑑於有意見認為,可實時監測火警的物聯網火警偵測系統的造價較傳統系統低,在安裝時也較少受樓宇結構或空間條件限制,政府會否考慮以該系統或其他可行的方案取代工廈的傳統消防設備,並提供相關資助,以加快工廈的消防改善工程?

答覆:

主席:

  政府致力把舊式工業建築物的消防安全水平提升至切合現代消防安全要求,例如要求有關建築物裝設自動花灑系統,為其佔用人、使用人及訪客提供更佳保障。為此,《消防安全(工業建築物)條例》(第636章)(《條例》)已於二○二○年六月十九日生效。消防處及屋宇署作為《條例》的執行當局,會就一九八七年三月一日前落成、或於該日前首次將建築圖則呈交建築事務監督審批的舊式工業建築物(目標工業建築物),有序進行聯合巡查,並按樓宇的實際情況發出「消防安全指示」(「指示」),要求業主及/或佔用人把樓宇的消防裝置或設備以及其消防安全建造提升至所需水平。

  就方議員的提問,經諮詢發展局,現回覆如下:

(一)根據消防處及屋宇署的紀錄,全港18區工業建築物的數目,以及存放危險品的工業建築物數目,已載於附件。

(二)為協助舊式樓宇的業主及佔用人遵辦提升防火保障的法定要求,消防處已建立「一站式」支援網絡。消防處於二○二三年十二月在九龍區成立首間「樓宇改善支援中心」(「支援中心」),並於二○二五年六月在港島及新界區各增設一間,以提供一站式支援及諮詢服務。由發出「指示」起,至改善工程竣工並完全符合法例規定為止,「支援中心」提供全程支援,服務範圍涵蓋解釋法例要求、促進圖則審批及工程驗收、協助申請資助和貸款,以及把合適的個案轉介相關部門跟進等。這些服務均有助業主了解遵辦「指示」的選項和流程,利便他們自行協商合適的遵辦方案。以目標工業建築物為例,業主如需財政支援,「支援中心」可協助申請屋宇署的「樓宇安全貸款計劃」,以推展所需的消防安全改善工程。

  至於代辦工程方面,與部分舊式綜合用途及住用樓宇的業主因缺乏籌組能力而難以遵從「指示」的情況不同,工業建築物多以商業模式運作,業主亦多為註冊公司及商業投資者,其日常營運本須處理合約、財務及工程管理,組織能力普遍高於住宅樓宇的小業主。事實上,自二○二○年推行《條例》以來,目標工業建築物的消防安全改善工程普遍取得良好進展。截至二○二六年五月底,消防處向目標工業建築物個別單位發出的「指示」中,百分之九十一已完成遵辦。因此,政府認為現時並無迫切需要為目標工業建築物引入代辦工程安排。

  此外,如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指示」,執行當局可向裁判官申請「符合消防安全令」,強制在指定期限內完成工程;若期滿仍不遵從,可進一步申請「禁止令」,禁止使用該建築物或其部分。

  另一方面,如消防處發現工業建築物存在即時火警危險,可發出「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規定在指明限期內消除火警危險;如未獲遵辦,可直接採取行動消除有關火警危險並追討開支,或向裁判官申請「火警危險令」,強制當事人在指明限期內消除火警危險,甚至進一步申請「禁止令」,禁止使用該建築物或其部分。

  政府會繼續密切留意《條例》的執行情況,以多管齊下的方式鼓勵業主盡快遵從有關要求。

(三)消防處於二○二五年底推行「物聯網火警偵測系統先導計劃」,在全港10幢選定的六層或以下舊式綜合用途樓宇安裝該系統,以評估其可行性及成效,並讓有關樓宇免卻裝設消防喉轆、消防水缸和水泵等消防裝置,協助業主以更便捷的方式遵從「指示」。在試行期間,該系統表現穩定,運作良好且未錄得誤報。由於結果令人滿意並符合預期,消防處已接納以該系統及手提滅火筒作為《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所規管的六層或以下綜合用途及住用樓宇,須設置消防喉轆系統及手控火警警報系統的替代方案。

  同時,消防處正探討將該系統伸延至受《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規管的七層或以上綜合用途及住用樓宇的技術可行性。

  至於目標工業建築物方面,由於其火警風險較高,而且有關消防要求亦與綜合用途及住用樓宇有所不同,例如須整幢裝設自動花灑系統等,因此現時未能以「物聯網火警偵測系統」作為替代方案。儘管如此,消防處亦會鼓勵工業建築物及其他合適的建築物自願安裝該系統,以進一步提升整體消防安全水平。消防處亦會繼續探討其他便利措施,協助目標工業建築物業主遵從「指示」。
 
2026年6月1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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