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名入境旅客管有/進口未完稅香煙及另類吸煙產品罪成判囚(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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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人員於六月十三日在落馬洲支線管制站截查一名四十六歲中國籍抵港女旅客時,在其攜帶的個人行李內檢獲二千六百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一萬零六百元,應課稅值約八千五百元。該名旅客隨即被捕。她今日(六月十五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六星期和罰款一千元。
海關人員於六月十三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一名二十九歲中國籍抵港男旅客,並在他的個人行李內共檢獲一百九十支未完稅香煙及二萬八千件另類吸煙產品,市值約八萬四千七百元,應課稅值約六百元。該名旅客隨即被捕。他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四個月及罰款一千元。
此外,海關人員昨日(六月十四日)在機場截查三名分別三十一歲、三十七歲和四十歲的中國籍抵港男旅客,並在他們攜帶的個人行李內分別檢獲一萬六千八百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八萬四千元,應課稅值約五萬五千元,和檢獲一萬六千八百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八萬四千元,應課稅值約五萬五千元,以及檢獲一萬七千四百支未完稅香煙和二十七件另類吸煙產品,估計市值約八萬七千元,應課稅值約五萬七千元。三名旅客隨即被捕。他們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同被判處監禁三個月及罰款一千元。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海關提醒市民,根據《應課稅品條例》,香煙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二百萬元及監禁七年。
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進口另類吸煙產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二百萬元及監禁七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私煙活動。
完
2026年6月15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21時45分
香港時間21時4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