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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承投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鋪位租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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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產業署(產業署)現就位於香港大嶼山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順暉路33號旅檢大樓地下(i)第303號鋪位及(ii)第304號鋪位的政府物業租用權分別招標,租期三年,並可按條文規定續租兩年。

  該兩個處所只可用作一般零售及/或服務用途,但不包括貯存、售賣或展示︰

(1)《應課稅品條例》(第109章)所界定的應課稅貨品,除非該等處所已根據《應課稅品條例》(第109章)獲發保稅倉牌照;

(2)《應課稅品條例》(第109章)所界定的已完稅貨品;以及

(3)根據香港法律不時禁止進口的貨物、商品或貨品。

  業主就何謂上文第(3)項所指的貨物、商品或貨品所作的決定屬最終決定及不可推翻,並對承租人具有約束力。租約內對《應課稅品條例》(第109章)的所有提述均包括該條例下任何規例和修訂法例。

  招標公告今日(六月九日)上載產業署物業網。招標文件可於星期一至五上午九時至下午六時(公眾假期除外)在九龍油麻地海庭道11號西九龍政府合署南座9樓產業署索取,亦可從產業署物業網下載。

  有興趣到該兩個處所實地視察的投標者須於六月十五日或之前致電3842 6917或3842 6915與產業署預約。

  投標者必須於六月三十日中午十二時前把投標書放入香港北角渣華道333號北角政府合署地下的政府物流服務署投標箱。逾期遞交的投標書概不受理。
 
2026年6月9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4時16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