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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最低工資水平的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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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最低工資委員會發出:

  最低工資委員會(委員會)將最遲於二○二七年二月底,就下一個法定最低工資水平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提交建議報告。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行使行政長官轉授的權力,根據《最低工資條例》(第608章),要求委員會於二○二七年二月二十八日或之前提交下一個法定最低工資水平的建議報告。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通過採用以下方程式實行「一年一檢」法定最低工資水平:

每年法定最低工資的調整幅度(%)=整體甲類消費物價通脹#(下限為零)+[(最近一年的實質本地生產總值的增長率—最近十年的實質本地生產總值趨勢增長率)×20%](「經濟增長」因素*)
#即整體甲類消費物價指數的按年變動率。
*「經濟增長」因素的上限為一個百分點,下限為零。

  政府預期下一個法定最低工資水平將於二○二七年五月一日生效。委員會將致力適時完成檢討工作。
 
2026年6月1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1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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