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庫局和證監會發表有關規管就虛擬資產提供意見及管理服務的立法建議的諮詢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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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期一個月的公眾諮詢在今年一月底完成,其間就虛擬資產提供意見的服務提供者及虛擬資產管理服務提供者的擬議監管制度收到51份意見書,來自市場參與者、行業組織、商會和專業團體等。大部分回應者均明確支持以傳統證券市場的監管制度為藍本,就虛擬資產提供意見的服務提供者及虛擬資產管理服務提供者分別設立監管制度。此外,回應者普遍支持擬議的涵蓋範圍和豁免情況,同時在某些方面提出優化建議及尋求釐清。
秉持「相同業務、相同風險、相同規則」的原則,就虛擬資產提供意見的服務提供者及虛擬資產管理服務提供者擬議監管制度的涵蓋範圍,將分別與《證券及期貨條例》下第4類(就證券提供意見)及第9類(提供資產管理)受規管活動的涵蓋範圍保持一致。
財庫局局長許正宇表示:「財庫局去年六月發表《香港數字資產發展政策宣言2.0》(《政策宣言2.0》),闡明我們在加強風險管理與投資者保障的同時,促進負責任金融創新並將香港發展成為全球領先數字資產中心的願景。擬議的監管制度涵蓋就虛擬資產提供意見的服務提供者及虛擬資產管理服務提供者,是拓展香港數字資產法律框架的重要部分。連同現行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及穩定幣發行人發牌制度,以及擬議的虛擬資產交易和託管服務的制度,我們的法律框架將貫通整個數字資產生態圈的主要節點,形成與傳統金融同樣值得信賴、可持續的體系,引領我們邁向《政策宣言2.0》闡明的願景。」
證監會行政總裁梁鳳儀表示:「是次進一步諮詢的總結,標誌着我們完善數字資產監管框架的最後一步,為我們生態圈的長遠擴展鋪平了道路。市場廣泛的支持反映建立穩健而全面的監管的必要性。新的制度與傳統金融服務的標準接軌,將不僅提升投資者保障,亦促進負責任的創新。」
在市場廣泛支持下,財庫局和證監會正參照諮詢所收集到的意見,敲定虛擬資產交易服務、虛擬資產託管服務、就虛擬資產提供意見的服務及虛擬資產管理服務提供者監管制度的立法建議,目標於今年內向立法會提交相關條例草案。
有關規管就虛擬資產提供意見的服務提供者和虛擬資產管理服務提供者的立法建議的諮詢總結,已上載至財庫局(www.fstb.gov.hk/fsb/tc/publication/consult/doc/VASPVAMSP_consultation_conclusion_c.pdf)及證監會(apps.sfc.hk/edistributionWeb/api/consultation/conclusion?lang=TC&refNo=25CP12)的網頁。
完
2026年5月26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8時30分
香港時間18時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