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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公布二○二五/二六學年《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非學位程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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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局今日(四月十五日)公布,二○二五/二六學年《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非學位程度)於四月十七日上午九時至四月三十日下午五時接受報名,並於六月七日(星期日)舉行。
  
  測試對象為未持有學士學位並有意入職或轉職擔任中小學或幼稚園教師職位的人士。他們可透過載於教育局網頁(www.edb.gov.hk/tc/blnst)的網上申請系統報名。請留意,《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非學位程度)的及格成績只適用於申請非學位教席。如申請人曾於教育局、公務員事務局或招聘部門/職系舉辦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將不獲接受再次參加測試。
  
  由二○二三/二四學年起,所有公營學校、直接資助計劃學校和參加幼稚園教育計劃的幼稚園的新聘教師(包括新入職教師和轉校教師),必須在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方可獲考慮聘用。有關要求適用於教師職系的所有職級,包括校長。持有學士學位或將於本學年或下一學年獲取大學學位的人士可參加數碼化《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詳情載於教育局網頁
 
2026年4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3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