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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八題:BUD專項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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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四月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吳永嘉議員的提問和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丘應樺的書面答覆:
 
問題:
 
  「發展品牌、升級轉型及拓展內銷市場的專項基金」(「BUD專項基金」)是政府支援中小企業的其中一項措施,目的是支持本地企業升級轉型及拓展多元化市場。據悉基金的獲批成功率、資助比例及資助金額上限均備受企業關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自計劃推出起,「BUD專項基金」的一般申請、「申請易」及「電商易」每年分別收到的申請宗數為何;當中(i)獲批、(ii)不獲批和(iii)被企業撤回的申請宗數及每宗獲批申請的平均資助金額分別為何;
 
(二)有否評估自二○二五年三月調整「BUD專項基金」的資助比例至1(政府):3(企業)後,對企業申請意欲的影響;如有,詳情為何;
 
(三)會否考慮進一步擴大「BUD專項基金」的資助地域範圍,例如劃一「BUD專項基金」一般申請與「電商易」的資助地域範圍,以及將本地進行的品牌推廣和創建項目納入資助範圍;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四)據悉過往「申請易」和「電商易」申請的獲批宗數均低於40%,當局有否措施支援企業,以提升申請成功率;如有,詳情為何;及
 
(五)現時有多少企業已用盡「BUD專項基金」的資助上限;會否採納部分企業建議,增加基金下各項申請計劃的資助金額上限;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發展品牌、升級轉型及拓展內銷市場的專項基金」(「BUD專項基金」)自二○一二‍年推出以來一直為業界提供資助,鼓勵香港非上市企業透過發展品牌、升級轉型和拓展營銷,開拓在40個已與香港簽署自由貿易協定(自貿協定)及/或促進和保護投資協定(投資協定)的經濟體的業務發展。為加強對企業的支援,政府於二○二三年六月推出「申請易」,加快審批涉及特定措施的申請;並於二○二四年七月推出「電商易」,鼓勵企業靈活運用資助推行電子商貿項目。
 
  就吳永嘉議員的提問,現回覆如下:
 
(一)自「BUD專項基金」推出以來,每年接獲、獲批、不獲批和企業撤回的申請宗數,以及每宗申請平均獲資助金額如下:
 
年份 接獲申請數目(宗)(註一)
2012 519
2013 430
2014 254
2015 404
2016 625
2017 578
2018 1 082
2019 1 721
2020 3 521
2021 2 580
2022 2 637
2023(註二) 4 739(一般申請:4 145,「申請易」:594)
2024(註三) 7 262(一般申請:5 953,「申請易」:1 082,「電商易」:227)
2025 5 347(一般申請:3 496,「申請易」:1 330,「電商易」:521)

(i)
年份 獲批申請數目(宗) 每宗獲批申請的
平均資助金額(元)
2012 92 39.6萬
2013 103 46.6萬
2014 85 48.3萬
2015 129 42.1萬
2016 390 26.6萬
2017 343 35.9萬
2018 479 45.5萬
2019 719 58.3萬
2020 881 66.4萬
2021 894 70.6萬
2022 1334 71.6萬
2023 1 690 (一般申請:1 600,
「申請易」:90)
一般申請:71.3萬
「申請易」:6.8萬
2024 2 656 (一般申請:2 228,
「申請易」:421,
「電商易」:7)
一般申請:73.6萬
「申請易」:7.5萬
「電商易」:46.6萬
2025 2 776 (一般申請:2 365,
「申請易」:301,
「電商易」:110)
一般申請:71.9萬
「申請易」:6.8萬
「電商易」:56.6萬

(ii)
年份 不獲批申請數目(宗)
2012 129
2013 326
2014 149
2015 67
2016 117
2017 84
2018 101
2019 414
2020 234
2021 487
2022 405
2023 387
(一般申請:353,「申請易」:34)
2024 787
(一般申請:583,「申請易」:194,「電商易」:10)
2025 1 951
(一般申請:1 467,「申請易」:324,
「電商易」:160)

(iii)
年份 撤回申請數目(宗)(註四)
2012 84
2013 123
2014 61
2015 60
2016 144
2017 193
2018 195
2019 488
2020 1 433
2021 1 276
2022 1 063
2023 1 553
(一般申請:1 356,「申請易」:197)
2024 2 199
(一般申請:1 619,「申請易」:530,
「電商易」:50)
2025 2 137
(一般申請:1 471,「申請易」:472,
「電商易」:194)

(二)政府於二○二五年三月推出理順措施,以最有效的方式運用「BUD專項基金」,確保「BUD專項基金」的財政可持續性。截至二○二六年二月底,基金共接獲超過32 000宗申請。二○二五年,「BUD專項基金」接獲約5 350宗申請,較二○一九年增加超過210%,反映業界對「BUD專項基金」的需求一直保持殷切。
 
  「BUD專項基金」的配對資助比例於二○二五年三月作出調整,其成效需時作出檢視。此外,政府亦於二○二五年三月放寬「申請易」的申請頻率及更針對性資助綠色轉型和重整生產線等項目,並計劃於二○二六年第二季落實一系列優化措施,包括二○二五年《施政報告》宣布的擴大基金資助地域範圍、加強宣傳和協助企業透過「申請易」參與展覽會和出口推廣活動;以及二零二六至二七‍年度《財政預算案》宣布的將「申請易」每宗申請的資助上限由10萬元提升50%至15萬元和提供更針對性的資助予企業推行包含人工智能元素的「BUD專項基金」項目。因此,我們需時就有關的財政影響作出審視。我們會繼續謹慎管理基金以確保其財政可持續性,並以適切和聚焦的方式審慎運用公帑,令更多企業能獲得支援及讓受惠面保持廣泛。
 
(三)「BUD專項基金」現時的資助地域範圍包括40個(註五)已與香港簽署自貿協定及/或投資協定的經濟體,佔本港二○二五年整體貨物貿易超過八成。二○二五年《施政報告》宣布擴大基金的資助地域範圍20%至覆蓋多八個經濟體(註六)。我們計劃在二○二六年第二季尋求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的批准,以期於同一季落實擴大基金的資助地域範圍至合共48個經濟體。隨着香港日後簽署更多自貿協定或投資協定,「BUD專項基金」資助適用的地域範圍亦將相應地逐步擴展。
 
  「電商易」推出不足兩年,而資助地域範圍亦已於二○二五年三月擴大至東南亞國家聯盟十個國家,故政府將持續檢視其運作安排,並會在總結實際經驗以及在確保基金的財政可持續性的前提下,因應市場情況考慮就「電商易」的安排作出調整和優化。
 
  「BUD專項基金」成立的目的是協助香港企業開拓更多樣化的境外市場,從而提升其競爭力。在符合現行指引以及其他基金資助條件的情況下,企業推行「BUD專項基金」涵蓋的項目措施(包括本地進行的措施),以開拓基金涵蓋的資助地域範圍的市場業務,均可獲資助。如涉及香港展會,申請企業需要說明該展會與發展目標市場業務的直接關係,例如過往展會帶來的成效。基金秘書處香港生產力促進局(生產力局)在審批申請時,會因應每宗個案的具體情況作整體考慮。
 
(四)截至二○二五年底,「申請易」和「電商易」的成功獲批比率分別為60%及41%。基金秘書處生產力局一直嚴格按照申請指引的準則審核所有申請,確保只有符合資格的申請方可獲批。因此,成功獲批比率需視乎個別申請的質素和是否符合資助條件而定。「申請易」和「電商易」申請不獲批的主要原因,主要包括申請企業未能符合在香港有實質業務運作的要求,或申請企業未有取得在目標市場開展業務所需的執照等。「電商易」推出不足兩年,而部分申請仍有待申請企業提供證明資料,故成功獲批比率尚未計及該等申請。
 
  政府由二○二○年起已就「BUD專項基金」提供網上申請服務,並已簡化申請表格。基金專屬網頁亦已列載申請流程介紹、常見問題、申請注意事項、申請錦囊和成功案例等,以供企業在擬定項目時作參考。生產力局和「中小企資援組」亦會提供免費一對一諮詢服務,解答申請有關的疑問。同時,基金秘書處亦一直透過一系列措施,包括參加貿易展覽會或資訊博覽、投放廣告、發放宣傳小冊子等,向企業推廣「BUD專項基金」,包括對「申請易」和「電商易」的認知。
 
(五)截至二○二六年二月底,暫沒有企業用盡「BUD專項基金」為每間企業設下的700萬元最高累計資助金額上限,而累計已使用400萬元或以上資助額的企業佔所有獲資助企業約1%,故現行700萬元的資助上限應可滿足企業的需要。企業可因應其需要,自由分配700萬元的資助上限以用於基金的不同申請類別,即一般申請,「申請易」或「電商易」。正如上文指出,政府於二○二五年《施政報告》和二零二六至二七‍年度《財政預算案》已宣布會進一步推出更多優化措施(包括將「申請易」每宗申請的資助上限由10萬元提升50%至15萬元)。政府會繼續與業界密切溝通,在顧及「BUD專項基金」負擔能力及其財政可持續性的情況下,不時檢視「BUD專項基金」的運作情況,為中小企業作出適切支援。
 
註一:接獲的申請不一定於同年進行審批。數字包含因資料不全而未能處理的申請和企業及後主動撤回的申請。
 
註二:「申請易」於二○二三年六月推出。
 
註三:「電商易」於二○二四年七月推出。
 
註四:數字包含因資料不全而未能處理的申請和企業及後主動撤回的申請。
 
註五:現時已涵蓋的40個經濟體,包括中國內地、東南亞國家聯盟10個國家(包括文萊、柬埔寨、印尼、老撾、馬來西亞、緬甸、菲律賓、新加坡、泰國和越南)、澳洲、智利、歐洲自由貿易聯盟四國(包括冰島、列支敦士登、挪威和瑞士)、格魯吉亞、澳門、新西蘭、日本、韓國、奧地利、比利時-盧森堡經濟聯盟、加拿大、丹麥、芬蘭、法國、德國、意大利、墨西哥、荷蘭、瑞典、英國、科威特、阿拉伯聯合酋長國、土耳其、巴林和秘魯。
 
註六:這八個經濟體為沙特阿拉伯、孟加拉國、埃及、匈牙利、巴基斯坦、哈薩克斯坦、蒙古及巴西。
 
2026年4月1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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