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庫局公布諮詢總結並擬最快今年八月推首階段措施加強規管持牌放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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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總結內列出的第一階段措施主要涵蓋設立低收入人士無抵押個人貸款的「還款佔入息比率」上限、禁止放債人要求借款人提供貸款諮詢人,以及規定放債人須在其借貸廣告中加入公司註冊處指明的風險提示字句,該等措施將於今年八月實施。而第二階段有關「信資通」的措施則將於明年六月實施。財庫局和公司註冊處正草擬修訂相關放債人牌照條件及行政指引,並已與司法機構商討分階段更新已發出的放債人牌照,以配合措施的實施時間表(見附件)。
為加強規管放債人,財庫局去年六月至八月期間圍繞多個要點進行公眾諮詢,當中包括加強規管無抵押個人貸款、加強保障公眾權益、優化及提升借款人就無抵押個人貸款負擔能力評估、優化投訴處理、加強宣傳教育,以及優化放債人規管制度。財庫局於諮詢期合共收到150份來自社會各界的意見書,其間亦有向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作簡介,並舉辦簡介會,向放債業界、專業組織及非政府組織等說明詳情。
財庫局發言人表示:「政府決心進一步強化放債人監管,保障市民權益。我們欣悉社會各界十分支持加強規管放債人,認同應採取針對性措施處理過度借貸問題。回應者普遍支持政府在諮詢文件內提出的主要措施,並就各項措施的具體細節提出寶貴意見。我們將於下月向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簡介諮詢總結和各項措施的細節。」
財庫局期望社會各界繼續支持推展措施,多管齊下處理過度借貸問題。財庫局及公司註冊處會透過不同渠道與業界組織保持緊密溝通,為放債人提供資訊及指引,確保措施順利落實。
諮詢總結文件已上載財庫局網頁:www.fstb.gov.hk/fsb/tc/publication/consult/doc/ConsultationConclusionsMoneyLenders-c.pdf。
完
2026年3月13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6時30分
香港時間16時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