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會見傳媒答問內容(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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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局長你好,想問現在還有多少未獲長期安置的居民呢?還有未來「啟航1331」會不會變成長期安置受影響居民的地方?現在有多少位災民入住了「啟航1331」?另外你有提到會增加「啟航1331」往大埔的穿梭巴士,但其實這個地點不是那麼方便,未來會否增加除了去大埔之外,或者從這裏去市區的穿梭巴士?會不會增加一些生活上的配套?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對於居民的安置問題,首先短期方面,我們要馬上令到他們起碼有一個房間可以休息。多謝很多業界朋友的熱心,在火警發生當晚我們已籌集了超過1 000個房間,現在更已有2 000多個房間,供受影響居民短期暫住。入住約兩至三星期後,剛才也提到,要解決長期住屋問題是需要時間,我們要在這段時間幫他們找到一個地方居住,所以稍後都會安排他們遷至過渡屋。住在過渡屋的居民數字為大約2 000多人,住在酒店或青年宿舍的居民大約有500多戶,共有1 000多人。我們希望陸續為居民解決住宿的需要。
大家都很關心居民住進短暫住宿後,不單只是「啟航1331」,我留意到大家都會問,那些設施究竟是否足夠等。大家可以看到,其實在很短時間內,各界已經馬上動起來,在各自的範圍或他們可以提供的措施上馬上提供協助。居民現在最急切的需要可能是想回到大埔,可能要處理一些事務等,所以營運者馬上安排穿梭巴士方便居民。居民在居住期間有甚麼需要,我們一定會按照他們的需要來增加不同的設施。正如大家現在看到,街坊大家本來都認識的,搬到一個新環境,大家希望可以有個地方聊聊天,抒發感情,以及在鄰里之間互相支持。所以(營運者)馬上設了一個客廳,並逐步增加一些設施,令到居民住在這裏時,都可以有一些鄰里之間的支援,感受到社區給他們的支援。我們會陸陸續續按居民的需要提供不同措施。總而言之,在短期住宿和長期住宿,政府都會確保受火災影響的市民能夠得到解決,而且不會收取費用。在這期間,我們會有長期持續的關顧。如果居民有新需要,我們都會提出新措施和服務滿足他們。
記者:想關心一下,這次火災衍生了一些全港樓宇維修的問題,是否反映民青局在支援法團進行大維修、一些採購,或者是在大廈管理方面,出現了一些疏忽呢?會不會認為是過分地將一些責任拋給法團呢?其實民青局有沒有人失職呢?有沒有人要問責?或者會不會檢討現行機制呢?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如果大家記得,各位了解和關心物業管理方面工作,應該都會知道,今屆政府就着物業管理方面的工作,提出了很多不同措施。首先,我們在二○二三年提出修訂物業管理條例,即《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44章),這工作在社會討論了十多年,一直都未能在立法會討論,當然有很多不同的原因。最終在今屆政府上任後,我們第一件事就是完善這條法例。我們在二○二四年得到立法會的支持,通過了《2024年建築物管理(修訂)條例》。這個修訂的內容,關心物業管理工作方面的朋友都會知道,我們要求釐清大維修的定義是甚麼,如果在大維修的會議開業主大會時,需要出席的人數和要求親身出席,即是說業主不只是靠收授權,是需要有一定比例的親身出席,亦都強化了利益申報的制度,包括有關的法團成員,或是管理公司,或其他負責人等等。我們甚至加強了一些罰則,包括是否有妥善保存標書的文件等。這個法例在二○二四年通過之後,今年也生效了。我們希望透過完善了的法例,加強法團運作的透明度和負責任程度。畢竟,物業是屬於業主自己,他們必須有意識和責任管理好自己的物業。我們明白,業主不一定有專業知識。因此,《建築物管理條例》訂明,包括在招標、開業主大會等的要求。如果大家記得,民青局提及了很多次,這一次條例的修訂,不會就這樣停下來。我們在二○二四年的條例修訂,是追溯過去十多年都不能通過的修訂。在《2024年建築物管理(修訂)條例》通過之後,我們馬上說,《建築物管理條例》是需要有其他地方的修訂,包括民青局局長作為主管當局,在條例下,是不是應該可以有更大的權力去協助業主立案法團做管理的工作呢?簡單而言,一個主管當局,我想當時法例草擬時,可能考慮到始終是一個私人物業、私有產權,所以對於主管當局的權力是頗有限制的,包括我們不可以做一個仲裁的角色。很多仲裁的角色,或者要做一個決定,是要去到土地審裁處。我們去到土地審裁處都沒有一個捷徑,必須要跟其他業主同樣排隊等。我們多次提到,條例生效之後,我們已經打算做一系列關於條例的修訂,令到業主能夠有更清楚的法律規範,以及令到主管當局能夠有更大權力,協助業主立案法團做好物業管理。當新一屆立法會上任後,我們馬上將建議修訂的方向和內容交給立法會討論,希望能夠盡快做好完善法例的工作。
在法例法規之外,大家如果有參與過業主立案法團工作,也可感受到今屆政府、民青局和民政事務總署團隊在支援業主做好物業管理方面的工作,我們做了更積極的角色。媒體也有報道有一些法團成員特別提出,透過民政事務處提供的協助,在開會議時,給了他們一些意見。我們推出了「聯廈聯管」,也加強了對法團支援的工作。行政長官《施政報告》也提及,接下來我們會在每一個區議會成立一個工作小組,即每一個區設樓宇管理工作小組。為甚麼我們要這樣做呢?就是要因應各區的特色和區情,透過區議會為業主提供更適切的支援,讓他們可以做好自己物業的樓宇管理工作。
記者:目前基金已經籌款總共有28億,請問現在用了多少?用了在哪方面呢?還有54戶災民登記了一萬元,但還未取,那會不會主動聯絡那些災民呢?怎樣可以確保他們全部都受助?局方說要研究長期住屋和居住問題,那有沒有一個方向呢?會安排些甚麼單位呢?那短期住宿方面又會怎樣處理呢?因為有居民說可能安排了住兩個星期酒店住宿,問酒店之後的安排,又得不到一個確實答案,兩個星期之後居民住宿有甚麼安排呢?甚麼時候會有時間表或答案給居民?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首先澄清,混亂的資訊都需要靠各位朋友幫忙澄清。正如我剛才所說,一萬元應急補助金,有1 930戶登記,並已向1 929戶派發,即是只剩下一戶未派發。回答你的問題,我們會不會主動聯絡災民?我們當然有主動聯絡災民。如果我們不主動聯絡,怎樣能夠解決在短時間內派發一萬元現金。現時只剩下那戶未派發補助金,是因為他有其他需要,會有同事專門聯繫他。民政處的同事已經熬了多個通宵聯繫居民,希望確保一萬元應急錢能盡快發放到居民手上。
至於你說現在「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的28億元,我們用了多少錢?這一萬元應急補助金不是由援助基金撥出,因應當時情況緊急,我們很心急希望可以給居民這一萬元現金應急錢,所以當時我們調動了華人慈善基金,透過華人慈善基金撥款。我們派發一萬元予1 930戶,這1 900多萬並不是由援助基金撥出,而是透過華人慈善基金撥出現金,因為當時大家都知道,如果要待開帳戶後接受捐款才做,我們是等不到的,所以我們馬上調動基金撥出現金給居民。至於用了多少錢便要算一算,我們現時大約用了1,000多萬,因為數目會每日更新,我想這是加減數,今日的數目仍待統計,我舉例截至昨日下午四時,五萬元生活津貼已發放款項予326宗個案,20萬元慰問金及五萬元殮葬金已發放款項予52宗個案。所以大家可以自行計算,我不在這裏解釋。
關於短暫住屋方面,因為當晚我們不想居民在受到這麼大的衝擊後,還沒有一個好的地方休息,所以當晚我們動員,亦有很多機構主動提出,例如「啟航1331」提出可撥房間提供一個月住宿,有些酒店提出可提供一個月或兩個月住宿的房間,機構是按照本身營運情況提供住宿時間。正如我剛才所說,無論是短暫住宿或長期住宿,特區政府都會照顧,並且這段期間是不會收取費用。而且,如果大家有甚麼特別需要,例如我們探訪的一些家庭,老人家行動不太方便,如果住過渡屋需要住地下,這些情況大家可以跟登記了的「一戶一社工」提出。正如我剛才所說,「一戶一社工」已經完成1 000多戶的配對,社工每日會定期問候居民,大家接到社工電話時都不要客氣,有甚麼需要和幫助就說出來。探訪街坊時我真的很感動,街坊真的很好,我們問他們有甚麼需要,他們都說沒有,要留給其他人,這讓我們看到香港人都有互相關懷的精神。
但我也重申,大家不要客氣,如果真的有甚麼需要,譬如我們探望居民時,留意到他可能選擇住在地下那層比較好,這要跟社工說。現時我們最需要是甚麼?最需要是大家團結,亦最需要大家互相關懷。這個過程中,我們看到無論是政府團隊,又或是社會各界,包括我身旁的業界朋友,或者在地區裏不同的朋友,很多市民都出心,希望能夠幫助受影響的市民。因為這段路是需要長期持續走的,希望大家都是團結,陪着各個受影響的居民走這條路,讓他們可以重新過新生活。政府多次強調,我們必定會陪着所有居民走這條路,那怕當中會有挑戰和困難,但我們會一同克服。大家如有甚麼需要,可以隨時告訴我們,最重要是我們一起走好這條路。謝謝大家。
完
2025年12月4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22時40分
香港時間22時4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