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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署發出自動駕駛車輛先導牌照批准航天走廊跨區測試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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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運輸署今日(十月三十日)公布,已根據《道路交通(自動駕駛車輛)規例》(第374AA章)第4(1)條批出一個自動駕駛車輛先導牌照(先導牌照),批准在連接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與機場航天城的航天走廊進行自動駕駛車輛(自動車)的跨區測試。

  獲批准的測試項目涉及七輛以自動駕駛操作的公共小型巴士,往來大橋香港口岸與航天城。在首階段測試期間,車上會長駐有後備操作員以在有需要時接管車輛操控。所有先導自動車須於車身展示運輸署先導自動車標籤,以助其他道路使用者識別。先導牌照的詳情已上載運輸署自動車測試網頁

  運輸署發言人表示,二○二五年《施政報告》提出,今年內開始三個跨區測試項目,包括上述在大橋香港口岸與機場之間的航天走廊,以及同於今日公布橫跨九龍城及觀塘兩區、涵蓋啟德發展區一帶的項目,以期邁向無人化、規模化,亦希望能達至商業營運,推動業界藉香港平台開拓海外尤其是右軚市場。政府會持續以駕駛和路面安全為首要原則,汲取經驗優化技術標準,並適時與業界共享研究成果,審慎有序地落實上述工作。

  運輸署歡迎有興趣的機構或企業提交自動車先導牌照申請。在接獲申請後,署方會按《自動駕駛車輛測試及先導使用實務守則》考慮自動駕駛系統的設計運行範圍及功能、相關的國家標準(國標)或國際標準/指引、道路測試情況等多方面因素審批。其中,署方一直接受國標以證明車輛或其部件符合相關技術要求及車輛構造標準。此外,署方會參考自動車在香港以外地區(包括內地)的測試經驗及表現,例如依照國標進行測試的報告,以評估車輛的自動駕駛性能。
 
2025年10月30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1時28分
即日新聞